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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

 昵称3325217 2011-05-27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根据某省某市的一份关于基层村干部职务犯罪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从1997年1月至2001年3月,该市检察机关共查处辖区7个县(市)区农村村干部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78件,查处90余人,累计犯罪数额达255万余元人民币。其中,贪污案55件、挪用公款案19件、受贿案4件。因此,为了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笔者拟就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作一简单论述。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辐射面广,犯罪主体大都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村支部书记,或村会计、出纳等,并且“黄金搭档”作案较多。据调查,在查处的“村官”职务犯罪案件中,有14%的案件是村委会主任、书记、会计、出纳中的两个人员以上共同作案。

  (二)犯罪的形式和手段多样化。从形式上看有侵吞、截留、骗取、套取等,从手段上看有白条子下账、收入不下账、重复支出、做假票据等。

  (三)贪污犯罪增多。近几年,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由一般管钱管物人员向领导干部漫延。过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绝大多数是直接管钱管物人员实施的贪污,挪用公款等侵财型犯罪。但是,近年来,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在工程承包、企业、渔塘、林地发包、土地批用、贷款生效过程中的贪污犯罪不断增加。

  (四)社会危害性大。农村基层干部违法犯罪,直接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往往诱发不稳定事件,影响市府、市委不能正常开展工作。

  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

  (一)财务管理混乱。农村乡(镇)的一些部门和村级财务没有严格执行有关的财务管理法规,有的白条入帐,有的帐目不全,有的既掌权又管帐,有的会计、出纳一身兼,这些违规违章操作,为滋生职务犯罪提供了温床。

  (二)缺乏有效监督。一方面,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定期和不定期落到实处的检查和审计,给了****分子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农民群众缺乏监督意识,也是造成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由于历史和文化等原因,在一些比较偏僻,贫困的地区,大多数农民逆来顺受,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行为,不愿去,不敢去,一些农村干部抓住农民群众的这个心理弱点,侵吞公款,敛取钱财。

  (三)忽视思想教育和世界观观的改造。少数农村干部综合素质较差,法律观念淡薄,长期疏于政治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有的干部受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和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滋生,沾染了黄、毒、赌等丑恶习气,在囊中羞涩时往往把黑手伸向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此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任用把关不严也是症结之一。

  三、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防的对策

  (一)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首先是要选好干部,从组织上保证干部质量。选任村干部要实行公推公选,真正实现民主,让那些群众信得过,能真正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人担任村一级干部。对乡镇干部,尤其是乡镇领导干部,组织部门要严格把关,选用那些政法立场坚定,品质作风优良,工作创新务实的干部担任。同时要经常性加强农村干部的素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他们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一要健全财务制度。会计、出纳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经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职能。二要坚持实行对乡镇、村干部进行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加强监督。三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专用票据的规范人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计生费、建房配套费、土地补偿费、林地补偿费、农林特产税等专项资金和有关的专用票据加大监管力度。对在一些专项资金上拥有的一定管理权的村级财务,可以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将各村的财务帐册及凭证交乡(镇)政府专门机构管理,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村上报本月的财务收支凭证,再由乡镇专门机构审核、处理,从而可以有效制止“白条”帐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减少公款吃喝,改变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局央。同时,改变“村官”和会计的隶属关系,会计由乡镇农信站人员分包,这样会计可以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使“村官”在财经制度上没有漏洞可钻。四要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实行民主理财,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对财务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思想预防

  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批证和自我批评活动,使农村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自我预防。另外,针对农民群众法律观念淡薄的特点,有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检察机关要主动出击,利用人员聚集的逢场等机会,采取“送法下乡”等形式,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和反****宣传,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党校等部门要通过开办夜校等形式,在农闲季节对农村干部进行党性教育和财经纪律、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四)加大打击力度,以打击促预防

  检察机关要认真办理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尤其对农民反映强烈,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要重点办、优先办,以查办的实际效果震慑犯罪分子,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戴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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