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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租车调价:谁受益?

 xrw0507 2011-05-30

上海出租车调价:谁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30日08:28   国际金融报

  


在相关专家看来,这两种方案都体现了上海市相关部门对出租车行业的关注,且相关的涨价方案也将消费者所能承受的涨价幅度、出租车司机的生存压力和出租车公司的营业收入等进行了综合而不是仅偏向于一方的考虑

 

  本报记者 黄烨 发自上海

  又一项事关民生的价格即将上涨。5月27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和完善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的听证报告》,确定了两个有关调价的听证方案:一是上调起步价,即由目前的12元/3公里上涨为13元/3公里,超出起步价部分的运价标准和加价部分的计费规则不变;二是调整路程费,即将超出3公里的单价由现在的2.40元/公里上涨为2.70元/公里,起步价的标准不变。

  上海市发改委在《听证报告》中指出,本次听证会的举办时间在6月13日,并明确“运价调整所产生的营运增收全部用于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

  在相关专家看来,这两种方案都体现了上海市相关部门对出租车行业的关注,且相关的涨价方案也将消费者所能承受的涨价幅度、出租车司机的生存压力和出租车公司的营业收入等进行了综合而不是仅偏向于一方的考虑。

  两个涨价方案

  本次上海市召开出租车行业的运价调整听证会并不意外。一方面,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增幅远抵不上中国物价的上涨速度和国际油价的变化幅度——据上海市发改委统计,2006年出租汽车驾驶员平均月收入约3200元/月,2010年约4500元/月(含世博期间业务增长因素),年均增长率7.1%(剔除世博因素为6.1%),低于同期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另一方面,从去年10月底至今,宽带山、开心网等众多社交网站或论坛等频频传出上海出租车价格起步价上调的消息,网络及出租车司机内部流传最广的一个版本是“起步价由12元/3公里变为15元/3公里,夜间起步价上调为18元/公里”。

  在上海市发改委看来,举行听证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出租车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化。据上海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成本监审数据,2009年,上海市部分出租汽车企业净利润为每车每月1518元;2010年这个数据降到了每车每月1022元;2011年,在受承包指标上限下降300元、社保基数增长、驾驶员镇保全部转城保等因素影响下,预计每车每月净利润在600元以下,降幅超过40%。

  尽管形势严峻,上海市发改委的涨价方案却看似较为“温和”。其中,从上调出租车起步价的方案一来看,乘客的平均支出增加了1元/车次,涨幅为4%左右,驾驶员的收入则每人每月增加了518元。从调整路程费不调整起步价的方案二来看,乘客的平均支出增加了1.33元/车次,涨幅5.4%,驾驶员收入增加690元。而且,无论是方案一还是方案二,170元/车的计价器调整费用均由企业来承担。

  对此,上海市发改委称,这两个方案的共同点在“可提高驾驶员收入水平,有利于引导合理消费,有助于进一步稳定驾驶员队伍,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但不同点也比较明显,“方案一调整起租费,每车次乘客都将承担,业务结构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司乘双方对运价调整情况有比较直观的感受,容易掌握;方案二调整超起租里程单价,短途乘客(3公里以下)不承担,仅由长距离乘客承担,将会受诸多因素影响,司乘双方不易掌握,还可能引发长、短途业务供求矛盾,影响业务结构及服务质量。”

  “不管是哪一种涨价方案,我们出租车行业都将经历一定时间的阵痛期。”一位大众出租车司机5月28日在和《国际金融报》记者聊天时回忆,“无论是2006年那次涨价,还是2009年的价格再上调,消费者一开始的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都不太愿意打的,当时这都影响到了我们的收入。”

  而在与记者的聊天中,不少消费者均认为,如果是短途“打的”,其更愿意选择方案二;但如果距离较长,他们更愿意选择方案一。

  单设燃油附加费?

  在本次上海市发改委的公告中,其还特别提到了2006年开始设立的《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现行机制总体达到了预期效果,既体现了运价调整只用于消化油价因素的原则,又符合出租车行业运营的实际情况,还促进了服务质量的稳定。”但公告指出,该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将基本运价作为载体,未直观体现油价变动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联动机制的直观性,便于社会各方接受,拟对现行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作进一步完善”。

  据2006年的联动方案,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水平直接挂钩,并以1年为一个联动周期,实行对应联动、同向运行。但实施5年来,仅有2006年和2009年实现了两次涨价。且据该联动机制,上海出租车行业目前采用的还是6.43元/升的93号汽油标准,但实际上,上海市目前93号石油已达到7.79元/升。

  所以,上海市发改委提出将联动方案调整为“燃油附加费”,“以现行出租汽车运价标准为基础,单独设立“燃油附加费”,与运价(起租价、超起租公里单价)分离”。

  上海市发改委表示,建议“燃油附加费”以“1元”为单位,按乘次定额计收,执行周期为1年。其表示,“以现行运价所承担的最高平均油价水平6.43元/升为‘燃油附加费’的启动点测算,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可承担的油价上限为7.22元/升(含本数);加收2元,可承担的油价上限为8.01元/升(含本数),以此类推。”

  不过,该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听证会的认可。据了解,本次听证会将于下个月13日举行,目前已确定了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名单。这其中,包括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总工会、出租车驾驶员、企业经营者和专家学者等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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