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交接:每五天交接一次。 二、交接时间:交接班当天上午09∶20-09∶40。 三、交班工作由当班班长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的有关事项,包括应交的帐簿、物品是否齐全,内务工作是否到位,并为下一班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任务的相关准备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薄等待交接。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四、交接班时应交清以下内容: 各种资料、记录薄等台账;船、艇;钱款、票证等。 五、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认真履行交接手续,由交班、接班班长负责交接,站长负责监交。 六、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业务,应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 七、交接完毕后,上班带班班长主持召开交接班会,对上一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就上一班遗留问题、当前重点工作以及应注意事项进行通报。 八、接班人员不得私自提前接班,未经站长批准,不得私自替班或连班。 九、交接班会议结束后,举行升旗仪式,进行集体宣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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