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护卫员的交接班,确保交接过程中无隐患,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管理区域保安交接班工作。 3.管理规定 3.1交接班时间 接班护卫员必须在交接班正点前15分钟到达交接班地点,并进行当面交接班工作。 3.2保安交接班程序 3.2.1交岗前做好考勤记录,按岗保安班长阅读移交事项,清点交班移交物品。 3.2.2接班护卫员列队,由班长点名,检查仪容仪表、着装均符合要求后,护卫员分别到各岗位接岗。 3.2.3接岗时,当值保安站在原位,接班保安面对当班保安走到约两步间距处,双方立正目视对方同时敬礼。 3.2.4敬礼:身体挺直呈立状,右手从胸前快速升至右侧脸庞,大臂保持与肩相平,大臂与小臂呈45度夹角,手掌与小臂呈一直线,五指并拢,中指离太阳穴2厘米左右。 3.2.5礼毕,当班保安以规范用语简述当班情况:“本班情况正常”,或“本班发生某件 事情,……具体情况请看当班记录”。 3.2.6接班保安听明白后,回答“明白”。 3.2.7交接双方站在原位完成保安器材移交。 3.2.8双方再次敬礼。 3.2.9礼毕,双方交叉换岗:当班保安向右横跨一步后立正,接班保安向前跨两步走,立正,向后转,跨立,完成接岗。下班保安方可离岗。 3.3交接班要求 3.3.1当值保安向接班员详细介绍当班发生的事件及处理结果,以及其他需待办的事项。 3.3.2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介绍,应做到三明: ——前班情况明; ——本班接办的事情明; ——物品器械清点、设备运行情况明。 3.3.3交班人员必须在下班前,认真填好值班记录,交班前做到三清: ——前班情况明; ——下班交待的问题清; ——物品器械清点清楚。 3.3.4当班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未处理完接班应协助处理。 3.3.5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护卫员离岗前,由接班护卫员在登记簿上记录上班(亦即交班护卫员下班)时间并签名确认。 3.3.6接班人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两人共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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