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京人考函[2011]8号 关于北京地区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
行规定〉及〈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5〕1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
训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8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
将北京地区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二)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人员,持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可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一个科目。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
〔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
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口)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158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见附件1)。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见附件2。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安排 北京地区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为上、下半年两次考试。 上半年考试级别、专业为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三级笔译、口译;日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日语三级笔译、口译;法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法语三级笔译、口译;阿拉伯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阿拉伯语三级笔译、口译。 下半年考试级别、专业为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同声传译),英语三级笔译、口译;俄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俄语三级笔译、口译;德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德语三级笔译、口译;西班牙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西班牙语三级笔译、口译。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 (二)作答要求 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生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和日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相应级别口译或笔译2个科目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四、报名时间 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2011年2月24日至3月9日 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2011年8月12日至26日 五、报名办法 (一)考试报名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 (二)报考人员(除台湾地区居民)须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北京地区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
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提交《北京地区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一张; 3、通过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直接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台湾地区居民报考须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申报表》;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一张; 3、使用A4纸打印《申报表》; 4、持《申报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进行资格审核。 上半年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3月2日; 下半年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8月19日。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上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5月24日至27日; 下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11月8日至11日。 凭此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下同)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合格领取证书时须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符合报名条件(二)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明、《申报表》和二级交替传译合格
证书(以上均为原件),符合报名条件(三)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明、《申报表》和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以上均为原
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证书。 六、其他 (一)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二)考试大纲的征订工作由北京社科BFT考试培训中心负责(网址:www.catti.cn;联系电话:65145026、65240517)。 附件1、158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3、北京地区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1: 158全国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
|
院校名称
|
序号
|
院校名称
|
1
|
安徽大学
|
21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2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22
|
河海大学
|
3
|
合肥工业大学
|
23
|
南京农业大学
|
4
|
安徽师范大学
|
24
|
南京师范大学
|
5
|
北京大学
|
25
|
徐州师范大学
|
6
|
北京交通大学
|
26
|
扬州大学
|
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27
|
南昌大学
|
8
|
北京理工大学
|
28
|
江西师范大学
|
9
|
北京科技大学
|
29
|
辽宁大学
|
10
|
北京邮电大学
|
30
|
大连理工大学
|
11
|
北京林业大学
|
31
|
东北大学
|
12
|
北京师范大学
|
32
|
大连海事大学
|
13
|
首都师范大学
|
33
|
辽宁师范大学
|
14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34
|
沈阳师范大学
|
15
|
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
|
35
|
大连外国语学院
|
16
|
北京语言大学
|
36
|
内蒙古大学
|
17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37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18
|
外交学院
|
38
|
宁夏大学
|
19
|
国际关系学院
|
39
|
山东大学
|
20
|
华北电力大学
|
40
|
中国海洋大学
|
41
|
中国矿业大学
|
66
|
郑州大学
|
42
|
中国石油大学
|
67
|
山东科技大学
|
43
|
中国地质大学
|
68
|
南京理工大学
|
44
|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
69
|
青岛科技大学
|
45
|
厦门大学
|
70
|
济南大学
|
46
|
福州大学
|
71
|
山东师范大学
|
47
|
福建师范大学
|
72
|
曲阜师范大学
|
48
|
兰州大学
|
73
|
聊城大学
|
49
|
西北师范大学
|
74
|
鲁东大学
|
50
|
中山大学
|
75
|
青岛大学
|
51
|
暨南大学
|
76
|
烟台大学
|
52
|
华南理工大学
|
77
|
山东财政学院
|
53
|
华南师范大学
|
78
|
山西大学
|
54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79
|
太原理工大学
|
55
|
广西大学
|
80
|
山西师范大学
|
56
|
广西师范大学
|
81
|
西北大学
|
57
|
广西民族大学
|
82
|
西安交通大学
|
58
|
贵州大学
|
83
|
西北工业大学
|
59
|
贵州师范大学
|
84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60
|
海南大学
|
85
|
陕西师范大学
|
61
|
河北大学
|
86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62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
87
|
复旦大学
|
63
|
河北联合大学
|
88
|
同济大学
|
64
|
河北师范大学
|
89
|
上海交通大学
|
65
|
燕山大学
|
90
|
上海理工大学
|
91
|
上海海事大学
|
116
|
长沙理工大学
|
92
|
东华大学
|
117
|
湖南师范大学
|
93
|
河南科技大学
|
118
|
吉林大学
|
94
|
河南大学
|
119
|
华东师范大学
|
95
|
河南师范大学
|
120
|
上海师范大学
|
96
|
信阳师范学院
|
121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97
|
黑龙江大学
|
122
|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
98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123
|
上海大学
|
99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124
|
四川大学
|
100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125
|
西南交通大学
|
101
|
东北林业大学
|
126
|
电子科技大学
|
102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27
|
西南石油大学
|
103
|
武汉大学
|
128
|
成都理工大学
|
104
|
华中科技大学
|
129
|
西南科技大学
|
105
|
东南大学
|
130
|
西华大学
|
106
|
武汉理工大学
|
131
|
四川师范大学
|
107
|
华中师范大学
|
132
|
西南财经大学
|
108
|
湖北大学
|
133
|
南开大学
|
109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134
|
天津大学
|
110
|
中南民族大学
|
135
|
天津理工大学
|
111
|
三峡大学
|
136
|
天津师范大学
|
112
|
湘潭大学
|
137
|
天津外国语大学
|
113
|
湖南大学
|
138
|
天津财经大学
|
114
|
中南大学
|
139
|
新疆大学
|
115
|
湖南科技大学
|
140
|
新疆师范大学
|
141
|
云南大学
|
150
|
重庆师范大学
|
142
|
云南师范大学
|
151
|
四川外语学院
|
143
|
云南民族大学
|
152
|
西南政法大学
|
144
|
浙江大学
|
153
|
延边大学
|
145
|
浙江师范大学
|
154
|
东北师范大学
|
146
|
浙江工商大学
|
155
|
北华大学
|
147
|
宁波大学
|
156
|
吉林师范大学
|
148
|
重庆大学
|
157
|
南京大学
|
149
|
西南大学
|
158
|
苏州大学
|
附件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所在学校
|
|
身份证号
|
|
学 号
|
|
在读证明
|
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专业(MTI)学习。如成绩合格将于 年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学校教务处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
〔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
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
注:“报名序号”一栏请填写北京市人事考试网2011年度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分配的6位报名序号。
附件3: 北京地区2011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 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上半年考试时间安排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5月28日 (英、日、法、阿拉伯语)
|
上午
|
10:00-11:00
|
二级、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3:10入场完毕
|
二级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
13:10-13:30试带
|
13:30-14:30考试
|
13:10入场完毕
|
三级口译实务
|
13:10-13:30试带
|
13:30-14:00考试
|
5月29日 (英、日、法、阿拉伯语)
|
上午
|
9:30-11:30
|
二级、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二级、三级笔译实务
|
下半年考试时间安排
|
11月12日 (英、俄、德、西班牙语)
|
上午
|
10:00-11:00
|
二级、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3:10入场完毕
|
二级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同声传译,仅英语开设)
|
13:10-13:30试带
|
13:30-14:30考试
|
13:10入场完毕
|
三级口译实务
|
13:10-13:30试带
|
13:30-14:00考试
|
11月13日 (英、俄、德、西班牙语)
|
上午
|
9:30-11:30
|
二级、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4:00-17:00
|
二级、三级笔译实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