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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凉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 中国农经...

 土加木 2011-06-13
甘肃省平凉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发表日期:2011年1月28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甘肃省平凉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本页面已被访问 456 次

                                                   平农监办〔2010〕10号
市政府:
  今年以来,全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视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1号文件及有关部门的一系列新政策和新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和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六个集中突破”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年度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搞好2010年度农民负担监督大检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电〔2010〕221号)下发后,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能够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这次农民负担年度大检查及考核相关工作。
  (一)市农监办牵头组织工作扎实有效。我办认真履行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针对这次年度大检查安排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时间紧的实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衔接七县(区)农监办和市直相关七部门,协调成立检查小组,督促落实检查人员,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检查质量,防止检查走过场,综合协调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各县(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到位。各县(区)接到市政府电报通知后,各县(区)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本县(区)自查自纠工作和检查考核工作,制定了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区)政府办向各乡镇下发了通知,要求各乡镇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按时上报了自查报告。同时,各县(区)由农监办牵头,及时组织财政、物价、教育、公安等部门人员,深入开展了县级自查工作。据对各县(区)自查情况统计,七县(区)共自查了69个乡镇、212个村、1195个农户、89所学校、27个派出所、48个其他涉农收费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自查结束后,都向市政府上报了自查报告。
  (三)市直七部门检查工作严肃认真。市直农牧、发改、财政、审计、民政、监察、林业七个部门,按照部门固定承包县(区)督查责任制和市政府通知对检查考核内容及工作的要求,分别抽调3名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由一名县级领导带队,深入七县(区)进行了检查和考核。各检查组在认真查阅县(区)自查资料、初步掌握全年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随机抽样,采取 “倒查法”直接进村入户,首先查看了农户“一册明、一折统”存折及有关收费票证,听取了农民群众的反映,填写了入户调查表;然后检查了乡、村两级涉农收费公示公开、收费工作规范运作情况,查看了乡、村两级会计账务、会议纪录及有关收费票证存根,检查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开展情况,倾听了乡、村干部的意见及建议;最后检查了县一级涉农收费和惠农补贴发放各项制度建设及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召开了县(区)农民负担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对检查出的问题自下而上逐级进行了核实和反馈,并按照考核内容和指标,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现场逐项进行了考核打分。大检查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捆绑制度,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农民信访较多的乡(镇)、村进行了重点抽查。据我办统计,七个部门共抽查了7县(区)的25个乡(镇)、71个村、365个农户,同时还检查了22所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16个派出所户籍管理收费、26个其他收费单位的婚姻登记、农业用水用电、农机监理、农畜产品检疫、农民建房的收费情况。全市年终大检查情况表明,今年各项强农惠农直补资金基本上兑现到农户,涉农收费基本规范合理,没有发现大问题。。
  二、一年来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
  从年度大检查和我办平时工作掌握的总体情况看,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普遍重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七部委(办、署)《关于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和省、市人民政府七厅委(办、局)《关于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减负惠农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少数地方出现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农案(事)件,农民负担总体形势平稳,农民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监管工作总体效果良好。
  (一)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制度得到了较好地落实。各级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农民负担监管、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来抓。一是严格落实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领导责任制。市、县(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坚持和完善了农民负担监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二是继续坚持并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管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督查的工作责任制,真正形成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工作合力。三是继续坚持和完善了农村工作考核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一票否决”制。加大了对各县(区)、各乡(镇)农监工作的考核力度,并进行严格考核。四是继续完善和落实了农民负担监管“五项制度”。一些县进一步完善了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的程序和办法,印发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册,涉农收费部门及乡(镇)统一制作了涉农收费公示牌(栏);加强农村公费订阅报刊管理;修订和完善了我市《农民负担监督卡》。今年,我办认真学习研究现行各项涉农收费政策,提出了入卡项目及内容,设计了《农民负担监督卡》式样,并广泛征求了33个监管成员单位和涉农收费单位的意见,待省农监办监制通过后,市纠风办、市农监办和市税改办将联合印发全市农户监督和执行。
  (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不断趋向规范。各县(区)能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国办发〔2007〕4号)和去年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发〔2009〕81号)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管,全市统一使用了市农民负担监管办(平农监办〔2010〕2号通知)下发的《平凉市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报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厅关于甘肃省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88号)精神,市上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我市贯彻落实省上通知的具体意见(平政办发[2010]216号)。同时,多数县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实施办法,进一步严格了议事程序、标准、范围等,认真查处基层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引导农民在民主自愿的基础上出资出劳建设村内道路、农田水利等公益事业,并加强对筹集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坚决纠正修建梯田、通村公路向农民集资摊派的问题,防止将一事一议演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促使其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经我办统计,今年,全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涉及7县(区)79个乡(镇)431个村、52.8万人、25万个劳动力,项目总投资9702万元,其中群众筹资总额2577.5万元(含以资代劳额),筹劳总工日数129.3万个标准工日(折资总额2585.9万元),财政资金3961万元;其中庄浪、灵台、泾川、静宁和崆峒五县(区),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牧厅安排,在75个乡(镇)、269个村,实施了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项目,项目总投资8794.5万元,其中群众一事一议筹集资金4262.7万元(含筹劳折资额),各级财政奖补资金3961.3万元,今年全市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均比上年扩大了一倍多,目前项目建设进展良好。同时,根据省上安排,年内由市税改办和市农监办组织,对近两年来全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2009年灵台、庄浪两县31个乡(镇)、209个村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项目,进行了市级抽查。各项工作情况表明,我市通过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按照省上文件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统一安排,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分别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牧、水务、交通、建设、教育、民政、计生、公安、财政、发改(物价)、审计、监察等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县(区)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由市、县(区)农民负担监管办负责办理有关具体业务。我办制定下发了全市《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平农监办〔2010〕5号),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的主要治理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二是认真自查整改。各县(区)、各乡(镇)及有关有关部门,从修建梯田和通村通乡公路、农民建房、农村公费订阅报刊、农村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户籍管理、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农村用水用电等涉农收费领域,比较全面地开展了自查清理工作,纠正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三是严格检查验收。9月上旬,我办抽调3名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由一名县级领导带队,对七县区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措施及建议,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四是确保治理效果。通过这次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有效制止和纠正了一些县(区)农村9个乱收费项目,减轻农民负担159.25万元。一是对上级文件明令禁止和取消了的通村通乡公路集资、流动人口暂住证工本费等6个收费项目,督促全部进行了取消;二是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婚姻登记证工本费等3个超标收费项目,督促坚决予以纠正;对近年来省、市出台降低的收费标准和调整后的涉农收费价格,要求基层坚决按新标准执行。通过治理,目前,全市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基本合理,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基本规范,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地成效。
  (四)各项强农惠农直补资金能够落实到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落实及监管工作制度,我办把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重点及时调整到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管上来,常安排,勤督查,抓落实;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实行强农惠农直补资金“一册明、一折统”管理发放方式,加强对乡村两级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规范政策执行程序,及时纠正了基层存在的一些问题,努力确保各项惠农直补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年内我办具体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省农牧厅关于《甘肃省农牧系统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要求和主管部门领导的安排,我办提出了贯彻意见,并及时印发各县(区)贯彻执行。二是对七县区惠农直补资金落实到户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了两次抽查,对农民反映到我办惠农直补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发放的案(事)件进行了核查,对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兑现到户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到位情况注意检查,纠正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三是按照市政府的安排,根据平凉市深化干部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惠农惠民资金清理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作风整顿办发〔2010〕7号)精神,我办在8月份利用10天时间,对崇信县2007年以来惠农惠民资金进行了清理检查,解决了一些问题。四是参与筹备了今年11月份全市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泾川)会议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和全市惠农直补资金的统计工作。据我办统计,今年截止11底,全市通过“一册明、一折统”,共向44.17万个农户发放了49项惠农直补资金8.23亿元,比2009年同期增长了15%,其中农业生产性直补资金10项5.07亿元,农民生活保障性直补资金34项3.16亿元。从我办抽样调查走访的农户来看,大多数惠农补贴资金已发放到农户。总的来看,惠农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管理制度的实施,使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规范了乡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行为,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达到了政府放心,部门安心,农民欢心的效果。
  (五)涉农信访案(事)件得到了及时查处。建立健全信访案(事)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要求,对农民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举报、反映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逐件调查,认真处理。2010年,市、县(区)农监办受理本级来访和上级交办的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事)件共计37件,我办共受理18件,其中惠农政策落实问题10件,涉农乱收费问题4件,一事一议乱收费问题4起,均批转、督促有关县(区)得到了比较认真地查处,按时上报了核查结果,市办复查了3 件,案件办结率100%。从核查、复查结果来看,查实的14件,大部分问题反映属实,涉及违规违纪人员23名、违规资金224.6万元,问题全部得到了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有4名村干部受到了纪律处分,18名乡村干部和1名中学校长进行了通报批评或批评教育,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妥善解决。总体来看,随着全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机制的逐步完善,农民负担案(事)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调处及时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少数地方出现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农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六)参加省、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活动效果良好。一是积极组织参加了省“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活动。根据省农牧厅通知,我办提前认真准备直播节目平凉市工作预案,并组织市、县(区)农牧局有关人员,参加了3月27日省上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的主题为“关注惠农政策落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认真解答、受理并解决了我市上线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二是认真组织参加了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活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10年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0〕55号)精神,我办于10月10日以 “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及监管”为主题,认真组织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6个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管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及有关科室负责人,走进平凉人民广播电台直播间,参加了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活动,现场听取了群众的诉求,解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上线工作准备充分、应答群众咨询及时准确、承诺办理群众诉求诚恳认真,反馈群众投诉积极稳妥,并按时上报了上线工作小结。
  (七)农民负担监管各项调研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组织开展了全市取消农业税以来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情况调研活动。按照省农监办通知,由我办组织七县区农监办,在6月份开展了取消农业税以来我市农民负担监管情况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基本上搞清了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五年来,我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取得的主要经验,当前面临的新形势、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及措施,按时向省办上报了调研报告,为上级农民负担立法提供了工作依据。二是认真开展了我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调研工作。按照省、市税改、财政和农牧部门的安排,我办和市税改办联合,在9月份共同对我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和调研,按时上报了调研工作报告。三是完成了2010年全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我办在10月份,结合全市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会议筹备及材料起草,对今年我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指出了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的工作对策及建议,撰写上报了调研报告。四是在3月份配合全市农业中心工作,完成了对灵台、崇信两县顶凌覆膜等春耕生产督查调研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了专题工作报告。
  (八)市、县农监办干部作风得到了有效改进。今年我办全体干部积极参加了全市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作风整顿和创先争优等三项活动,认真学习各项政治业务政策,开展思想交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各项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增强了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真抓实干,开创了我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今年市农民负担监管办在工作任务加重、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全办人员严格执行局党组领导提出的“六不让”工作制度,发扬优良作风,奋发工作,主动加班加点,勤勤恳恳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据统计,我办全年共起草完成各类工作汇报、总结和调研报告等文字材料共50多篇28万字。今年市农民负担监管办工作是最繁忙的一年,也是卓有成效的一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尽管我市各级在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地成效,但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上的要求以及农民朋友的期望来衡量,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减负惠农政策宣传工作不到位。涉农收费和惠农补贴涉及的行业和项目标准多,乡、村普遍对减负惠农政策宣传工作不够广泛和深入,对涉农收费及补贴项目、标准和对象等政策内容没有及时、全面进行公示,使农民对当前一些涉农收费政策和“一册明、一折统”掌握得不够清楚、对政策的理解程度和知晓率低。同时,部分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低,在收费和补贴发放过程中,不能向农户详细解释和说明收费项目、补贴项目的依据及标准,资料填写不规范,导致群众交费、领款不明白,心中有疑虑,甚至产生抵触情绪。二是一些行业的基层单位还存在涉农乱收费问题。一些基层干部存在模糊认识,认为超标向群众多收一点无所谓,该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及时取消,该降低的收费标准不及时降低;一些部门对新时期涉农价费政策学习研究得还不够透彻,存在政策落实不全面、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少数地方对检查反馈的违规违纪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不彻底,依然在少数等涉农收费领域,存在自定收费项目高收费、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等违规违纪问题。三是部分乡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不规范。在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方面,还程度不同地存在执行政策不严格、不制定议事方案、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不按规定上报审批;少数乡村超出议事范围、存在修建梯田、通村公路、大型人饮工程向农民违规集资摊派、超范围、超标准集资、平摊以资代劳款、统筹使用筹集资金的问题。四是农业生产性费用大幅上涨。由于柴油、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农机作业收费和人工费用标准提高,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农民负担实际在加重。五是市、县(区)农民负担监管办工作任务加重、机构不健全,编制短缺、人员和经费严重不足。近三年,我市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职能、重点和范围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但要监管涉农价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而且还要监管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工作的牵头和综合监督职能不断加强,监管范围扩大,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程序复杂。同时,随着明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我市七县(区)的全面推行和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可是,目前我办工作人员编制仅有2名(含一名副县级专职主任),工作人员太少;同时,七县(区)农民负担监管办与农经站合署办公,工作机构不完善,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经费无保障。农监办分别作为市、县(区)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力不从心,忙于应付,农民负担卡印发等一些工作由于经费的制约进展不够快。
  四、2011年工作重点计划
  针对2010年工作实际,2011年,我办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农民负担监管的高压态势,紧紧围绕“农民负担不反弹、恶性案件不发生、上访数量不增加”的工作目标。坚持强化领导、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民负担监管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部门承包县(区)督查责任制,坚持一票否决制,坚持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同农村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全面落实农民负担监管“五项制度”, 严格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和收费项目“审核制”。坚决杜绝市、县(区)违反农民负担政策的收费文件出台。完善涉农收费备案制度。努力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厅关于甘肃省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88号)和市政府办下发的〔2010〕216号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试点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上限标准及审批程序。禁止违反民主议事程序、超过限额标准、超出议事范围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禁止乡村未按一事一议规定程序审批就开始实施的违规项目;坚决纠正平调、挪用筹集资金及平摊以资代劳款的问题。
  (四)继续加强涉农收费政策宣传的力度。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对于所有涉农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做好公示,在收费过程中还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让群众在正确理解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自觉履行应尽义务。
  (五)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检查和重点地方监控制度,完善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等制度,认真开展农民负担定期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坚持常年的明查暗访。
  (六)继续做好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查处工作。高度重视农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农民负担问题,做到案件受理及时、督办得力、处理到位,减少越级上访。
  (七)健全完善市、县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机构。建议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上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完善工作机构,增加工作人员编制,加强市、县农民负担监管办工作力量,增加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以保证我市农民负担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真正落实。
  附:1、2010年度平凉市农民负担监督大检查统计表;
    2、2010年度农民负担大检查市直部门包县(区)检查情况统计表;
    3、2010年度农民负担大检查县(区)自查情况统计表。
                                                                                                 二O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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