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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68章...

 老子网 2011-06-24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是谓配天,古之极也
注释:
士:古代男子的通称,在此指有力量的人,也可以理解为兵士。不武:不尚武力。
怒:气势很盛。
与:交接。不与:不对斗。
配:合。
古之极:自古之极则。
意译:
善于做的人,不逞勇武;善于战斗的人,不动怒气;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交锋;善于借用别人力量的人,甘居人下。这就叫做不与人相争的,借用别人力量的功效,这就叫做与天相合。是古来最高的境界。
点题:
这一章所展示的是老子的军事思想。在军事斗争中,老子所主张的依然是不逞勇武、不怒、不争,并认为两军对垒时哪一方能进入这一境界,则哪一方能够稳操胜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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