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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门诊住院中医药报销比例将提高10%

 熊品博 2011-07-05

本报讯 (记者 张毅伟 实习生范丹琳)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获悉,我省鼓励城乡居民看中医、用中药。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和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并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住院费用中的中医药汤剂和针灸补助比例提高到85%以上。

汤剂和针灸补助比例提高到85%以上

我省将要加快调整医保政策,鼓励城乡居民看中医、用中药。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和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并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住院费用中的中医药汤剂和针灸补助比例提高到85%以上。将中药汤剂和针灸治疗新农合门诊统筹由乡村两级扩大到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探索对中药饮片(复方)、针灸及中医药适宜技术等传统中医药疗法实行全额报销办法。

 

 

中药集中配置和代煎服务试点启动

西安、宝鸡、咸阳3市被确定为我省中药集中配置和代煎服务工作试点市,目前市场上中草药煎制不规范、价格不公开等问题将得以根治。针对中药材市场上鱼龙混杂的问题,我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中药集中配制和代煎服务试点试行意见》,确定在以上3市进行试点,并集中整顿中药饮片市场,严把质量关,探索价格监管,规范煎熬标准,逐步取缔小、散、乱、质量低下的经营市场,解决质量监管不到位、煎制不规范、价格不公开的问题,使饮片制作规范化、煎熬操作标准化、质量监管全覆盖,并定期公布价格,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实惠。

社区要设置中医科中药房

我省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陕西省中医医院建成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力争在常见多发病、地方病、重大疑难疾病等方面有新的研究突破;在关中、陕南、陕北各选择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成区域性省级临床研究基地,促进全省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将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陕西中医学院二附院建成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基地,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中医院标准化建设,五年内80%的市级中医院达到国家三甲中医院建设标准;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并配备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村卫生室应有1名中医或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扶持基层符合条件的中医药师带徒人员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实行中医药师带徒从医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中医药师带徒从医人员准入规范和标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并逐步增加中医床位,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走中西医结合发展路子,促进全省中西医结合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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