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西南地区 云南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 地理环境 云南在我国西南边疆,地理条件十分复杂。西部为横断山脉,众多高山和江河相间排列。山地海拔一般为 云南纬度甚低,北回归线从省境南部穿过,但因地势较高,年平均温度并不很高。由于地形复杂,对气候也有强烈的影响。例如东川市的新村、汤丹、落雪三个地方水平距离不过 云南地理条件复杂带来的两个直接后果,第一是生态环境复杂,资源丰富,这大概是云南很早就育人类居住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二是交通阻隔,妨碍了文化交流,也妨碍了人们之间的联合。所以云南的史前文化极为复杂,云南的民族成份也极为复杂。只是在滇池和洱海地区,才逐渐联合为较大的国家,但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新石器文化的发现与分布 早在一百七、八十万年以前,云南就出现了元谋人,创造了元谋文化,属于旧石器时代早期,此后在旧石器时代中期和晚期也都发现过人类化石和遗物。到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已遍及全省。 云南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工作早在30年代就开始了,1938—1940年原中央博物院吴金鼎、曾昭燏等曾在点苍山下、洱海之滨调查、发掘了马龙等一批遗址,解放后主要由省文物考古部门进行了广泛调查和重点发掘。在此基础上,李昆声等提出将云南新石器文化划分为八个地方类型,并探讨了它同华南等地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关系③。这个划分充分反映了云南地理条件复杂和文化多元化的特点。但因发掘遗址较少,迄今还无法建立一个考古学文化的编年体系。有些现时认为是新石器时代的遗存也可能晚到青铜时代,这都有待于进一步的田野工作去解决。 滇池地区的新石器文化 昆明附近的滇池、抚仙湖和星云湖,都是断层陷落形成的内陆湖泊,周围有比较宽广的平坝,分布着相当密集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其中有官渡、石寨山、河泊所等二十多处。这些遗址有的在平地,有的在几米至几十米的小岗子上,而者都有大量的螺壳堆积,一般厚4— 出土石器以磨制为主,种类有斧、锛、铲、刀、锤、砺石和敲砸器等。斧、锛类器物除普通型以外,还有双肩的、有段的以及有肩有段的各种类型,明显地是受到了华南新石器文化的影响。 陶器中以红陶为多,次为灰陶。手制,火候甚低。器形以大量泥质红陶的凸底浅盘为显着特征,不知何用。其它器物有碗、钵、盆、罐等,有些罐带流,还有个别圈足器。陶器上的纹饰主要有各种刻划纹,也有少量几何形印纹。泥质红陶凸底饯盘的外表常有稻壳印痕,可知这个地区的新石器文化的居民已知种稻。 白羊村遗址位于洱海以东的宾川县治东北约 在三十四座墓葬中有土坑墓二十四座,瓮棺葬十座。土坑墓均为长方形竖穴,均无葬具,也没有随葬品。葬式十分复杂,最突出的是无头葬,其次是仰身直肢葬和二次葬,也有个别的仰身屈肢葬。无头葬共有十座墓,其中成年单人葬五座,小孩单人葬一座,成年二人合葬一座,成年三人合葬一座,成年与小孩各一人合葬一座,成年十人以上合葬一座(图4—46)。死者一般为仰身直肢,合葬墓中的死者有的同一方向,有的相互倒置。除全部无头外,还有缺股骨或其它骨骼的,又都是一次葬,显然是非正常死亡者。云南有的民族曾有过猎头风俗,这些无头葬也许是猎头风俗的牺牲者。 瓮棺葬中有幼儿葬九座,成人葬一座,后者骨骼不全,仅有股骨、胫骨与少许脊椎骨,也是一座无头葬。幼儿据牙齿和头骨判断多不满周岁,有的还是初生不久的婴儿。 白羊村遗址出上的石器以磨制为主,只有个别是琢磨兼施或打制的。种类有斧、锛、凿、刀、镞、网坠、纺轮、砺石、印模、杵、刮削器、敲砸器和石球等(图4—47)。其中石刀颇有特色,多半月形,上背较直或稍凹,刃部呈圆弧状,近背部有二穿孔,有的刃部刻成锯齿状,可作锯用。印模系砺石改制而成,在一头刻成米字格纹,与某些陶器上的印纹是一致的。 骨器不多,主要有镞、凿、锥、针等,还有一种扁薄骨器,可能是抹泥的抿子。 陶器几乎都是夹砂的,以褐陶为最多,其次是灰陶,红陶甚少。均为手制,个别有慢轮修整痕迹。纹饰十分复杂,有划纹、绳纹、篦纹、剔刺纹、乳丁纹、印纹、附加堆纹等,以划纹、绳纹和篦纹为主。划纹中有细线纹、弦纹、菱形纹、三角纹、网格纹、曲折纹、斜平行线纹等。绳纹较早的纵横交叉,疏密不等,较晚的细而整齐。篦纹早期较多,有曲折纹、之字纹等。划纹和印纹中也有之字纹,它同中原磁山文化的之字纹以及内蒙东南与辽宁等地的之字纹似不属一个系统。 陶器造型比较简单,主要是圜底器和平底器,无盖无把,仅少数有耳。器形主要有釜、罐、匜、钵、缸等。釜均为圜底大口,有的口外有鋬手。罐有圜底和平底两种,常有复杂的纹饰。匜全为圜底宽流。此外还有陶支脚等(图4—48)。 在白洋材遗址的2号窖穴中曾出上灰白色的粮食粉末与稻壳、稻秆痕迹,1号窖穴中也有灰白色粮食粉末,可知当时已种植水稻。 关于白羊村遗址的年代,曾分别对两个炭化木柱进行测试,其碳14年代经树轮校正后分别为公元前2165±105年和公元前2050±105年,大体相当于龙山时代。 大墩子位于元谋县治东约4. 大墩子墓葬也同白羊村一样有土坑墓和瓮棺葬两种。土坑墓十九座,多长方形竖穴,仅部分坑壁较整齐。未发现葬具。头向颇不一致,以东南向为主,也有东北向或西南向者。一般为单人葬,仅有一座为一30岁左右女性与一6—8岁的幼童合葬。葬式比较复杂,有仰身直肢、仰身屈肢,侧身屈肢和俯身屈肢者。最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不少人骨是生前断肢的,如M3为一男性青年,缺左上肢;M5为一男性中年人,大腿折断,置于胸腹部位;M7为一男性中年人,缺右下肢;M9为一中年女性与幼童合葬,女人的右手右腿均被砍断;M11死者年龄性别不明,胫骨折断并置于盆骨两侧:M13死者年龄性别不明,右股骨折断并置于腹部:M14系一男性青年,右股骨腔骨及左股骨均被砍断,缺左胫骨,左右肱骨也被砍断并置于胸部两侧:M15为一女性青年,双腿折断置于胸腹部位:M19为一青年,性别不明,缺上肢与右下肢,左腿折断。以上断肢缺肢者占全部成年死者的55%以上,且均系中青年,又以男性为多,推测是战场上被敌方残酷杀死的。 绝大部分墓没有随葬品,仅四座有骨镯、骨珠、牙饰、角凿或石锛,大致都是随身携带的装饰品和个别工具,看不出有专为埋葬而准备的随葬品。许多墓人体部位发现石镞,例如M3死者右颧骨和尾椎骨处备射入石镞一枚:M4人体胸腹部位有石镞十余枚;M7、M8、M10、M11的胸腹部位均有石镞十余枚;M9女人臀部有石镞一枚;M17人体脊椎骨旁有石镞四枚。这些石镞所在的部位大多是容易致命的胸腹部,当是射入体内无法拔除,尸体腐烂才掉出来的。结合前面所述断肢缺肢的情况,更证明这墓地的死者均非正常死亡,而是被敌方在战场上杀死的(如不是在战场上,用不着弓箭)。这种情况在我国史前文化的墓地中是仅见的,应当是原始社会发展到晚期掠夺性战争出现的一种反映。 大墩子有瓮棺葬十七座,主要埋在房屋附近。先挖浅坑置瓮,上盖陶罐、陶瓮或石板。人骨大多朽坏,初步判断大多是不足周岁的婴儿。有七座瓮棺有随葬品,包括小陶罐、陶壶、鸡形壶和穿孔骨珠等。有随葬品的瓮棺比例之高,是我国史前文化各墓地中所仅见的。 大墩子出土的石器绝大部分是磨制的,有的通体磨光,有的残留打坯时留下的石片疤,打制石器为数甚少。种类有斧、锛、凿、刀、镞、纺轮、砺石、印模、杵、刮削器和石球等,总体特征同白羊村遗址比较接近。这里石刀也有圆角长方形和半月形而种,唯后者较少,直背弧刃,多穿双孔,未见刃部刻锯齿者。镞多扁薄无铤,平底或凹底,与白羊村者颇不相同。 骨器有锥、凿、抿子、针、镞及管、珠等装饰品。鹿角制品有锥、凿、抿子等,还有少数牙器、蚌刀、蚌饰和海贝等。 陶器多夹砂者,以灰褐陶为主,次为橙黄陶和红陶。泥条盘筑,用陶拍整形,骨抿打磨光平。纹饰有绳纹、划纹、篦纹、剔刺纹、印纹、乳丁纹和附加堆纹等,以绳纹、划纹和篦纹为主。绳纹有粗细两种,较早的多交叉绳纹,较晚的则比较规整。划纹有弦纹、菱形纹、三角纹、网格纹、曲折纹和平行斜线等。篦纹有的疏朗、有的繁缛,构成比较复杂的图案。大墩子同白羊村一样也有之字纹,但主要是压印和刻划而成,未见之字形篦纹。 器物造型比较简单,基本上都是平底器,仅见个别的圜底器和圈足器。主要器物有罐、壶、瓮和深腹钵等分别用作炊器、水器、存储器和食器,不少瓮用作婴儿葬具。 大墩子1号窖穴内发现大量灰白色粮食粉末、谷壳和禾草类叶子,7号火塘的三个陶罐内发现大量炭化谷物,经鉴定属于粳稻。结合工具中有石刀和蚌刀等农具,说明大墩子史前居民的经济主要是稻作农业,并且畜养猪、狗等家畜。也可能驯养牛、羊、鸡等。遗址中除发现这些动物的骨骼外,还有更多的野生动物骨骼,包括水鹿、赤鹿、麝鹿、野兔、豪猪、松鼠、竹鼠、黑熊、猕猴等许多种,水生动物则有厚壳蚌、田螺和鱼骨等,说明狩猎、捕鱼和捞取软体动物仍然是当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大墩子遗址的年代,曾采集5号房基的12号柱洞内的木炭进行测定,其碳14年代经树轮校正为公元前1470±155年,可能偏晚。因为曾出大量铜器的剑川海门口木桩的碳14年代经树轮校正为公元前1336±155年,与大墩子年代十分接近而文化面貌相差甚远。相反文化面貌与大墩子比较接近的宾川白羊村年代则比大墩子早许多。如果以后能多测几个数据,也许能够提早一些。 老鹰山是一处洞穴遗址,出土石器有磨制石斧和大量打制的网坠。陶器多夹砂者,饰绳纹、划纹、剔刺纹和波浪纹,器形有罐、钵、碗、盘等,此外还有陶纺轮。 第八节 汉代少数族地区的考古资料 西南地区 居住在今川西高原和云贵地区的各族,汉时通称“西南夷”。 已发现的“西南夷”墓葬和遗物已遍及这三个省的四十多个县市二百多个地点。按不同的文化类型,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即滇池为中心的滇墓;洱海为中心的滇西各族墓;黔西北的“夜郎”墓和川西的大石墓和石棺葬。 这种墓葬的时代延续很长,大约从战国晚期到东汉早期。根据几种主要青铜器的组合、演变,可以把这批墓葬分为三期。第一期的年代,大约相当于战国晚期到西汉前期。随葬尖叶形锄、粗茎剑、空首钺、“石寨山式”铜鼓、贮贝器、干栏式房屋模型、透雕动物饰牌、圆盘状饰牌、璧环状手镯和圆形扣饰为典型的“滇文化”器物。第二期的年代,大约相当于西汉中期。这时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青铜兵器、生产用具逐渐减少,内陆输入的铁器和模仿内陆制作的器物大量出现。第三期的年代,大约相当于西汉晚期至东汉初期。这时地方民族特色的器物近于绝迹,内陆输入的铁兵器、生活用具和五铢钱,已占绝对优势。 随葬器物在三个不同时期的变化,反映了自战国末楚将庄入滇,直到汉武帝在此地设置益州郡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滇人还在相当程度上保持着自己的社会形态。不少学者从多方面的材料论证滇人的社会性质是处于奴隶占有制的早期阶段。西汉末到东汉,原有的滇文化已不复存在,与中原汉文化融合为一体。 石棺葬又称石棺墓、石板墓、板岩葬。主要分布在阿坝藏族自治州境内,岷江上游的汶川、理县、茂汶的沿河两岸。共发掘80多座。墓向大体一致,似行氏族公共墓地制。葬式一般为仰身直肢,单人葬,麻布裹殓;也有少数行二次葬或火葬。随葬品不多,一般只有二三件陶罐。发现最多的是一种富有特征的双耳罐。有的可从随葬品的不同来区别性别:男性随葬剑盾;女性随葬贝饰、蚌饰和纺轮。少数较大的墓,发现有秦汉铜钱和中原式器物。石棺葬大约流行于战国至西汉晚期。据《史记·西南夷列传》,冉在筰的东北,它的位置正当岷江上游;武帝时在冉地区设置汶山郡,郡治在今茂汶境内。由此推测,石棺葬可能是冉一类民族的遗存。 《中国通史》第四卷 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上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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