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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手与设计师在服装企业中的定位

 阳光分享图书馆 2011-07-11

我在法国经常听到来自国内服装企业的朋友问:“假如企业有了买手,那设计师做什么事?”打开国内一些网站和翻看一些国内服饰期刊和报纸等,好象很多人的熟悉也是这样:买手来了,企业就不需要设计人员了!而这样的问题在欧美服饰企业中并不存在。我认为,这是国内服装企业人士对买手与设计师的职业分工产生了混淆。

    从企业宏观角度来说,买手型企业存在于任何一个企业,并不局限于服装企业,在生产与虚拟经营企业中,产品开发人员是一种专业技术人员,他们的存在使企业产品研发得到了发展与创新。而买手人员是一种经营治理者的角色,在企业分工中,买手是运营产品,而不是取代设计人员的位置。那么,我们就国内服装企业买手与设计人员分工的问题来进行具体的分析,这样使大家能够全面熟悉,并对买手、设计师人员的企业职能有个具体了解。首先,我们来说买手人员。当初我从事买手职业时是在1996年的美国,那时不叫买手,也没有后经我们中国人加上的“时尚”二词。那个时候叫“企业商务目标采购员”。在企业分工中是以采购为主,具体的采购任务是样品采购、产品开发信息采购、产品生产原材料采购、产品成品采购、产品贴牌生产采购、企业需要的信息采购等。在运营过程中,还担负着企业商务代表的角色与收购兼并等职能。比如,那时我一边进行各种采购任务,一边还要与国内加工企业进行贴牌生产加工的长期合作关系维护。同时,对企业选中的优秀贴牌加工企业,还需要想办法将其进行收购与兼并。这些工作职能,使那个时候的采购职能已经从单一的样品采购、产品采购、材料采购、信息采购等系列采购职能中走向了运营的角色。比如,1997年我在美国SIM服装品牌机构中任产品运营中心主办时,就带领那时的商务采购人员收购了南非、越南、中国广东等几个国家与地区的优秀加工企业,其中,对我国广东的一家企业采取控股方式。这样的方式使商务采购人员在具体工作职能上,已经脱离了真正的采购员职能,这也是我那个时候开始进行买手研究的一个主要诱因。1999年我在美国《时装杂志》上,第一次将自己研究三年的“买手”概念推出。并在文章中确定了买手的工作职能与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这也是全球第一次系统性提出买手概念。由此,欧美国家也首先在服装品牌企业中掀起了买手热。那时,买手只存在于虚拟经营的服饰品牌中,因为这些企业没有生产、只有品牌与市场终端运营两方面。在提出买手概念前,我在美国SIM品牌机构中利用自己在企业中的职位,首先在这家拥有众多国际品牌与品牌经销的企业中进行试用。在收到了良好的运营结果后,我才将其职能进行系统化。在买手职能中,因为拥有新产品样版采购与信息采购的职能,他们确实需要经常去一些时尚圣地进行新产品信息的开发。买手进行企业产品的开发,并不代表买手就代替了企业设计人员,他们是二种不同角色。我想,买手与设计师职位混淆的地方,也可能就存在这个方面。在产品开发中,服装设计人员始终处于产品开发前列,因为作为一个服饰品牌,假如没有了自己中坚的产品风格,那么,品牌也就做不好,而中坚的产品风格就是来自于企业设计人员。在欧美的一些经我改制后的国际品牌中,有的是设计师在承担买手职能,两者的结合会更加有利于产品开发。因为专业设计人员加入到买手中,可以使企业的产品开发更加有力度,目标更明确,买手与设计师融为一体,是两者优势的结合。买手进行采购,并非依靠自已的眼光就万事大吉了,更需具备服装业运营的全面能力,这才是买手的工作基础。当然,买手在长期的市场活动中,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工作经验,使他们在进行任何市场活动时,都会较其他人员更胜一筹。在一些小的服饰企业中,可以不用设计人员进行产品开发,完全依靠经过培养的买手进行产品开发运营,但前提条件是这样的买手必须拥有服装设计人员的知识与能力,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工作职能。同时,买手的职业定位是企业经营治理人员,他们在市场中进行产品开发与企业运营的同时,也要进行企业终端市场的治理与维护,企业其他经营治理工作都需买手用更专业的知识来解决。买手的工作职能决定了其在企业中的地位。像ZARA、艾格、OLNY、ESPIRT、GAP等品牌的买手就是由企业设计人员转化来的,因为这些大众化的品牌,其产品风格在定位上都没有太多的细分空间。风格在色彩、款式结构、面料、特定标识等方面都会是一种无区域化的定位,体现出来的风格就是很简单的。企业在产品运营中心当中,只需要三到三名的主要设计师与一些助理设计师就能够很好的把握住风格。而市场采购的及时性与买手运营模式下的多款少量生产供货方式,促使企业在产品开发的时候,即使存在缺点,也会很快的被买手们在产品开发运营当中补充过来。这是买手服饰企业快速产品运营的最大优势。从买手的工作当中,大家也许认为,有了买手可以不需要设计师,这种熟悉是不对的,但是,对于中小型服饰企业来说,在开始运作的时候,是可以不需要设计人员,但是,当企业运营发展起来后,需要明确的产品风格为自己品牌服务的时候,都是需要优秀的服饰设计师为品牌进行服务的。风格是服饰设计师永恒的革命,而运营则是买手永恒的革命。现在,我们在来看服饰设计师,服饰设计师在企业当中是一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概念。为了能够更好的发挥自己在产品开发当中优势。设计师只有不断的学习与补充更多专业的知识来提高自己,使自己在产品开发当中处于一个重要位置。设计师与买手是产品开发中相互协作又相互独立工作的。相互协作是表现在产品开发中,买手将采购的样衣、新开发信息交于设计师,由设计师进行风格与款式工艺的必要修改,使这些产品符合企业产品风格。这是买手与设计师在产品开发上的大体分工。相互独立方面是指买手可以单独进行产品开发。买手在市场中发现优秀款式后,可以直接下单生产或自己进行设计,这是买手在市场运营当中常运用的产品开发方式,但是,买手开发这样的产品,首先是要确认这些款式能够在销售中达到预期业绩,否则他就要承担一定责任。而设计师也可以进行独立的产品开发,以完成企业产品开发的计划,对于设计师来说,产品独立开发是他的专职工作。这是在买手运营模式的企业当中,买手与设计师的分工与协作状态。任何企业在进行产品开发时都不是独立的,现代服饰产品开发,所需要的是产品市场认可度,没有认可度的产品,设计师不论其在以前的成绩多好、名气多大,也都会被淘汰出设计领域。这从欧洲一些服饰设计师的沉浮当中就可以看出。国际大的品牌真正运用服饰设计师的,也需要买手进行新产品开发信息的搜集,目的是了解市场,只有市场认可的时尚,才是真正的时尚。假如范思哲的产品两年内在市场中没人认可,那么,范思哲也会不值钱,这是市场规律,没有任何企业与品牌能阻隔。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国际流行色机构发布流行趋势时,这些大的品牌一般会用自己在产品、色彩、款式、面料等方面的应用来影响国际流行机构对外传播信息,使机构认同这些大的品牌发布的关于产品流行方面的信息。这些品牌会运用一些必要手段去影响机构,这也是一种流行制造的方法,其中的玄机也就不言而喻。设计师与买手其实都处于制造流行的主流地位,在企业当中,只是其中的分工不同,服饰企业永远需要买手,也永远需要设计师。希望大家能合理看待企业在买手与设计师分工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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