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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荣杰:中国的公众为何不尊重法庭

 平和的面对人生 2011-07-21
兰荣杰:公众为何不尊重法庭?

2011-07-19  兰荣杰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法律科学博士(SJD)。

暑假回到四川一个二级城市,正好住在某区法院隔壁,便时常过去旁听案件。几天下来,发现一个饶有意思的细节:该法院的庭审中,手机铃声总是难以禁绝,个别案件甚至到了“此起彼伏”的程度。本来应当严肃认真的法庭,恍然之间竟有茶楼菜市的感觉。

大 多铃声来自旁听席,即被告人的家属之中。不少人是五次三番地响起铃声,依然没有换为震动或者关机的意思,其中一部分甚至当庭接听电话,而且声音还不小。法 警的手机也偶有响起,并且马上步出法庭在走道上大声通话。个别时候,辩护律师、检察官、人民陪审员甚至法官也会当庭接听电话,只不过调成了震动,听不到铃 声而已。不仅如此,一旦铃声袭来,接听者往往疾步走出法庭,通话完毕后再回到座位。于是堂堂法庭之上,手机铃声此起彼伏,各色人等进进出出。如此法庭,实 在少见。法庭、法官、法律之威严,在这或激扬或优雅的铃声之中,似乎也摇摇欲坠。

其实在开庭之前,如果旁听人员较多,书记员都会特意宣布 法庭纪律,要求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震动。庭审之中,受到铃声干扰,法官尤其是审判长也会口头喝止。可是就鄙人观察,似乎少有人真正照办。最为恶劣的是,即使 被法官高声呵斥,也被周边诸人众目鄙视,个别旁听人员依然脸无愧色,一再任由手机铃声扰乱法庭。如此“脸皮厚如城墙”之人,鄙人实在少见。

是 因为他们身处偏远,“没有见过世面”吗?多半不是。这样一些人,看穿着,大多还算有模有样,甚至一身名牌,不少女性还露肩露腿,一派时髦样。从腰间别着的 车钥匙来看,一些人还是有车一族,在这个西部小城里面,至少已经可算中产。相比之下,那些真正一身乡土气的旁听人员,倒是很少发出刺耳的噪音——当然也许 是没有手机,或者是“业务”稀疏,没人联络。不管如何,如果仅从光鲜的行头看来,那些制造铃声噪音的人,其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和教育背景都不算差,因此大 概不至于存在“没见过世面”的情况。

是因为个人修养太差,素质太低?对于那些“屡教屡犯”的人而言,或许确实是素质欠佳,但是就大多数人而言,尤其是那些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法庭外大多还算举止有度,甚至算是文质彬彬,绝非什么飞扬跋扈或阿猫阿狗之徒。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这样一些人到了法庭之上,即使面对法官的告诫和训斥,却依然如此不守规矩,如此不尊重法庭纪律?

也 许首先是环境使然。初到这个川中小城,鄙人就颇为惊诧,因为这活脱脱就一个“没有规矩的城市”。大街上车水马龙,明明红灯高悬头顶,出租车、公交车、官家 车还有神出鬼没的摩托车、电动车却横冲直撞。行人可以从任何角落窜入快车道,路口任何一条车道都可以左转右转或直行,出租车超车时简直是习惯性逆行,哪怕 对面车道来车速度飞快。明明不大一个城市,堵车也不算严重,汽车的喇叭噪音却高达上百分贝!小区里面,随处扔垃圾者不在少数,阳台上经常可以看到楼上飘下 的各种杂物。小吃店习惯性地把桌子摆上人行道,往门口倒脏水似乎也是各小店老板的家常便饭。到医院看病,有熟人者习惯性地不挂号,直接冲进来找医生;挂了 号的病人不管先后顺序,一窝蜂拥进医生办公室。公务员下午三点就成建制溜号,其中不少人躲进了多如牛毛的麻将馆。中小学教师在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之下,依然 在各显神通地办班创收……在这个城市,似乎没有人太把规矩当回事。只要没有迫近的危险,只要可以找到关系或空间,多数规矩似乎都可以轻易突破。那么,对于 生于斯长于斯的市民,平素习惯于我行我素,怎么能期待他们严肃对待“法庭里面不允许有手机铃声”这种区区小事呢?

当然,不管社会大环境怎 么样,法院都应该是一个讲规矩的地方,因为按照学者们理想化地论述,法院是“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连这一道底线都突破了,这个社会可能就真正找不到 规矩了。必须承认,就这个小城法院来说,纸面的规矩是不缺的,可是落到实处时却有不少折扣。究其原因,大概有两点很重要:

一是法院本身就 没能“以身作则”。一进法院大门,墙上“请勿吸烟”几个大字分外惹眼,可是一两个法警却和熟悉的法官、律师相互敬烟,然后一起吞云吐雾。庭审之中,尽管审 判长一再强调手机关机,可是连合议庭成员自己都在当庭接听电话。虽然只有低声交谈,没有爆炸性之铃声,可是既然有端坐高台的法官的示范作用,也怪不得台下 的旁听人员要群起效尤。换句话说,法院要想老百姓尊重自己的规矩,至少先要自己守规矩。在当今法院形象不佳、地位不高的现实下,如果只许法官这个州官放 火,不许百姓点灯,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妄想。

二是法院过于软弱,不敢或者不愿在法庭纪律上较真。三大诉讼法明明赋予法官处罚扰乱法庭秩序行 为的权力,书记员也会在开庭前正儿八经宣读,可是真正遇到旁听群众不守规矩时,法官除了投来不满的眼神,或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呵斥,居然没有其他任何更进一 步的行为。如果说拘留或罚款过于小题大做,那么当庭警告或者请出法庭至少是可取的做法,尤其是对那些屡教不改之人。也许正是因为这种软弱,才导致旁听人员 不把法庭纪律放在心上。毕竟,当老虎不发威的时候,很多人都可能认为它仅仅是动物园里的病猫。

当然,必须承认,法院也有自己的苦衷。社会 大环境如此,老百姓普遍缺乏规则意识,法院想要凭一己之力移风易俗,显然是力有不逮。甚至可以设想,如果法院对于法庭规则一概较真,动不动就将旁听群众拘 留、罚款或者轰出法庭,说不定还被认为是衙门作风,是破坏社会和谐的行为。在重温群众路线,倡导和谐司法的今天,这个帽子戴起来可不太舒服。

话 虽如此,法院作为讲规矩、立规矩、执行规矩之地方,显然也不能借口大环境不好就随波逐流,进而无视法院自家之规矩。法院至少应该坚持自己的底线,在法院的 一亩三分地里面,争取做到令行禁止,以规矩来正方圆。老百姓也许散漫惯了,可是如果能在法庭里面习得一点规则意识,至少也是一桩好事。换句话说,在按规则 办事这个问题上,法院从来就注定没有同流合污的权利,而只有引领风气之义务。

也许,法庭纪律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是至少得从这些细微 处做起,讲规矩才能成为法院的习惯,也才能日积月累地塑造法院的形象。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如果法院从来都“不拘小节”,那么在大是大非问题 上,难保也会一律坚持按规矩办事。更大的风险还在于,一旦公众可以不在乎庭审纪律,他们也可能不在乎法庭的命令、裁定或判决。毕竟,当一个人不能坚决地说 “不”的时候,他所说的“是”的分量也会大打折扣。法院、法官和法律的公信力,也许就在这此起彼伏的手机铃声之中,悄无声息地流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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