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岛内外客商前来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进行投资和注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崇明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特制订城桥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一、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适用于前来城桥经济开发区登记注册的三资企业、内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
二、优惠政策的内容:
注册在经济开发区生产经营在岛外的企业,给于相当于地方实得增值税40%、企业所得税40%、营业税40%的财政奖励。
三、财政奖励办法:
经济开发区委注册企业办妥开发区认定手续后每二个月进行预奖,对月缴税额超过50万元(地方税)的企业可隔月预奖。年终进行结算并兑现全年奖励。
如遇到国家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或上级有关财税政策调整,其相关奖励政策随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