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负责制定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及服务体系建设。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 行政管理科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政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督查、宣传、外事、保卫、会务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政策法规的起草与修订,推进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 产业发展计财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农机化各类专项资金的投放与使用;负责组织农机化项目的论证、申报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开支和机关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 三、 农机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负责对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的业务宏观指导,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全市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农机作业规范和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的组织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管理农业机械跨区作业,培育发展农机化服务市场;负责基层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农机站和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和特殊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市场管理、质量监督和农机产品投诉打假工作;负责全市农机节能环保工作;负责农机抗灾救灾工作和农业用油的计划管理、救灾用油的分配工作。 四、 农机安全监理科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及乡村道路的安全和技术状态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检验、审验、考核、核发牌证工作;参与有关农机政策、办法的制定,组织实施有关农机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农机政策法规的实施情况;负责农机法规的宣传和对驾驶操作的安全教育,指导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和公路外行驶或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查,查处违章行为;负责农机事故统计和处理道路外农机事故;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机关党支部 负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的党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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