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如何有效规避管辖,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起诉

 张汝印 2011-08-13

如何有效规避管辖,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起诉

如何有效规避管辖,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起诉

     除法律明确规定几种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外,法院一般是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受理案件的。虽说各个法院执行的是同样的法律,但在实践中,法院的审理很难排除有地方保护成分,更别说人情关系,同时,如原告能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也更能降低诉讼成本。笔者结合办案实务,提供一些小经验和技巧,仅供参考,并灵活运用:

1   增加或减少诉讼标的额来规避级别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级别管辖规定的几个问题的批复》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额,致使诉讼标的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予以变动。”如你想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但争议标的只有250万,你可增加到300万,从而可在中级法院起诉。

2   利用协议管辖条款等规避管辖。可采取增加协议管辖条款,如协议约定由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法院管辖,

3   利用设置担保人来规避管辖。签订合同时,可有意让同原告同住同一法院管辖辖区的人担当担保人,起诉时把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就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了。当然,诉讼中也可撤回或放弃对担保人诉讼,也可在判决生效后不对担保人申请强制执行。

4   转换案由规避管辖。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人为的转换案由,使本该由上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起诉到下级法院。如专利案件,当事人将案由转换为不正当竞争纠纷起诉到法院

5   利用默示管辖规定规避管辖。被告在答辩期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应视为法院有管辖权,依此规定,当事人虚设被告居住地起诉到法院,被告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受诉法院即取得默示管辖权,从而规避管辖。

6 利用财产保全选择管辖法院。如能在原告住所地对被告的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那么,原告就可到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起诉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