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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农户口遇宅基地的几个问题

 终极huhu 2011-08-14

关于非农户口遇宅基地的几个问题

(2010-06-24 18:56:53)

 
    一、非农户口是否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属于公民自有,当然可以继承,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可以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继续使用宅基地,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继承将导致对宅基地的继承。

二、非农户口是否可以购买宅基地?
    宅基地不得卖给非农户口。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一文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城镇居民不可以购置宅基地,但城镇居民如果不是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宅基地。而是通过赠与或者是继承的方式获得,这样的宅基地使用权又是否合法呢?

三、如果非农户口的宅基地房拆迁是否有相应补偿?

 根据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一般情况下非农业户口只能得到因土地拆迁而得到房屋安置补偿,而得不到地的补偿了,当然房屋的补偿大体应该和其他村民一样,因为房屋的补偿不涉及地,地是补给村集体,至于村集体怎样分到他们个人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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