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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

 飞天保龄 2011-08-15


  劳动合同的解除:


  是指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后,未履行完毕这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中断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它既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单方面的合法行为,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行为。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过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其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要作经济补偿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何计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因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享有哪些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执行。用人单位除依法向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外,疾病尚未痊愈确需继续治疗的,还应当支付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标准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可以增加50%—100%的医疗补助费。

  用人单位因职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因严重违纪等原因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因不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法[1994]481号)第七条关于该项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相抵触,应该停止执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企业分立、合并变更职工的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依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生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金。但应明确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如何向职工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办法,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执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赔偿后,是否还需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该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规定,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是指企业在改组、改制、减员增效过程中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支付给被解聘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以及因其他原因被雇主辞退或自行辞退个人领取的经济补偿金或退职费。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缴入国库。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例子叙述一下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例如某职上在企业工作8年后被企业辞退,他因此得到6万元经济补偿金,他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如下方法计算:

  (1)折合月工资收入:60000÷8=7500(元)

  (2)应缴纳住房公积金:7500元x9%=675(元)

  (3)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7500x5%=375(元)

  (4)应纳税收入:7500—675—375=6450(元)

  (5)应纳税额:[(6450—3500)x20%—375)x8(个月)=1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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