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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法说法应细察言行

 行为准德为先 2011-08-21
授法说法应细察言行
  为人授法灌顶与为人说法不同,故当细察,如医家之先识症也。
  一、察其人之品德。性厚者为上,视其家庭是否孝友,待人是否宽厚,自奉是否俭约,有否骄矜之气,出言有否条理,气魄要雄浑,任事要有胆量。
  二、察其生活。是否不太苦,亦不富有,中产者易于入道。
  三、察其情性。爽直者为上;放荡不羁者,易入道。多疑而欲望者、细密深思者、自奉厚而好修饰者、有洁癖者、胆小怕事者、不热心者,难入道。昏庸者、懒惰者、量极小者、好扬人短者、习性鄙陋者、佞而骄者,慎勿轻授。
  四、察其相。昂然阔大者、目光无芒者、气和顺不粗浮者、五官大小相称者、肢体勿萎削者、手指细软而长者、能耐坐勿浮躁者、耳大者、耳后骨巨大者、发际高者、眉不低者、齿不太露者、身肥而颈不短者、举趾不高者、出声清亮而底音厚者、鼻准直者、清气含于皮内者、目无红筋者、腰背厚者,皆可入道。
  五、察其所好。如游戏习尚能不深染者、性疏荡而不拘小节者,必可入道。又平日所交之人如何。
  六、察其身体。是否多病,有何暗疾或残废。
  七、察其是否有闲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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