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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跌倒老人需要两种资本

 天越奇风 2011-09-15
1、道德资本。
比如象郭明义这样的人,可以任意的扶跌倒的老人,因为任何人也赖不了他。退一万步讲,就算是老郭真的撞了他,只要老郭说是他自己跌倒的,公众也会相信,这就是道德的力量,公众的信任。
2、金钱资本。
有钱,不怕他赖。给个十万八万的不算啥,问问本人还有啥病没,一块给治了,问问家里过的好不好,再多给点钱,就当扶贫了,要不这钱捐给红会和宋基金会还不知道这帮东西用这钱干啥呢,自己给,还知道钱的去处呢。
 
导致现在公众不敢扶老人的根源是什么?
 
是法院!
 
我们不能全怪老人耍赖,如果没有法院的判决,耍赖也没有用。耍赖,是个人行为,而法院的判决具有官方效力,代表了一种价值态度。(这时,我想到一个词、“官府”)
 
看看法院在彭宇案中的判决,“根据常理。。。。。。”,法官所依的常理就是,不是你撞的,你不会去扶。这就是,把人性定位在恶之上。从根本上,认为人性本恶。
这与中国几千年的教育相违背,古人认为人性本善,法官认为人性本恶。
这就是一个价值标准的转变。
把人从善转为恶。
也就是把道德从法律中抽离出去。
 
看看近几年的比较有名的案件,彭宇案、许霆提款重判案、贪污巨款轻判案、云南杀两人死缓案、佘祥林杀妻复活案、连杀八刀不愿判死案。
 
中国的法官们正在有步骤有秩序的破坏公众的道德标准,扭曲中国人的人性。
 
为什么人们敬仰包公,不是因为他维护了法律,是因为他维护了道德。
 
只有法律,没有道德。人如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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