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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3

 狼淌 2011-09-20
历史沿革

   中卫县:中卫历史悠久,是宁夏历史上的重镇,人类在此生活繁衍已有3万多年的历史。战国时为羌戎杂居地,秦属北地郡,隋置丰安县,唐置雄州,元改庆理州。公元1399年(明建文元年)设宁夏中卫,属陕西都司管辖,中卫之名由此开始。1724年(清雍正2年)取消卫制,取名中卫县,沿用至今。

  中宁县:西汉元鼎三年(前114年)置朐卷县,东汉废。西魏设鸣沙县,隋分属鸣沙和丰安2县。元代改为鸣沙州,属宁夏府路,明、清属中卫县,1934年析置中宁县。

  海原县:明初赐楚王为牧地。清乾隆十二年改为海城,十四年设盐茶厅,同治十三年十月(公元1874年)改为海城县,属固原州。民国三年(1914年)改为海原县,属陇东行署。1936年,在同心建立的豫海回民自治政府,包括海原的高崖、李旺、关桥一带。1949年8月11日海原解放,至1950年4月属甘肃定西专区,1950年5月后划隶平凉专区。1953年成立西海固回族自治区,直属甘肃省,1957年改为西海固回族自治州,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时,划归固原地区行政公署。2002年固原地区撤地设市时,为固原市所辖。2004年2月,中卫市成立,划归中卫市。

  地理概况

  中卫市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部,东临宁夏吴忠市,南接固原市,西与甘肃省接壤,北连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总面积14755平方公里。南部地貌多属黄土丘陵沟壑,中部为被誉为“塞上江南”的黄河冲积平原——卫宁平原,北部为低山与沙漠,其中西北部与腾格里大沙漠毗邻。

  中卫县:地处宁夏南部山区与山间平原的西部,腾格里沙漠南缘。香山矗立于南部,卫宁北山横亘北部。黄河自西向东横贯县境北部,清水河北流注入黄河。全县总面积4633平方公里。

  中宁县:地处宁夏中部山地与山间平原的中部,南部和北部为低山丘陵,中部为黄河冲击平原,海拔1160-2200米。黄河自西向东北斜贯县境,清水河、红柳沟在境内汇入。

  海原县:位于宁夏中部干旱带,属黄河中游黄土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形复杂,地貌类型多样;山地、黄土丘陵、洼地、河谷川地等呈带状交错分布。六盘山山脉由南向北和西北插入本县。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形由西向南倾斜。平均海拔1951.3米,相对高度1300一一1400米.地质大部分为志留系与泥盆系地层,土壤以黑垆土、灰钙土为主。

    全县土地总面积6899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0.4%,耕地面积403万亩,其中水浇地18.2万亩,约占耕地面积的4.2%。

   行政区划

  2004年2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向宁夏及中央驻宁新闻单位记者发布: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地级中卫市等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国函[2003]139号)精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中卫县,设立地级中卫市。

   中卫市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部,东临宁夏吴忠市,南接固原市,西与甘肃省接壤,北连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总面积14755平方公里。中卫市辖市政府所在地城区及中宁、海原两县,市人民政府驻城区滨河西路。

  中宁县东临利通区、青铜峡市,西依中卫城区,南接同心县,北靠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县境东西宽约50公里,南北长约60公里,总面积3185平方公里。全县共辖5个镇、4个乡,2个管委会,共有112个行政村。5镇:宁安镇、新堡镇、恩和镇、鸣沙镇、石空镇。5乡:舟塔乡、白马乡、余丁乡、大战场乡、喊叫水乡。2个管委会:城镇社区管委会和长山头社区管委会。截止2002年末,全县总人口26.0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万人,占全县人口的81.3%,汉族23.64万人,占91.6%

  海原县地处六盘山西北麓,东连同心、原州,南接西吉、甘肃会宁,西邻甘肃靖远、平川,北靠中卫城区。县境跨度东西宽约80公里,南北长约95公里,在册土地总面积6899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面积的10.4%,为宁夏第三大县。县内辖14个乡、4个镇、1个涵养林总场、167个行政村,1104个自然村。共有回、汉、东乡、满、蒙、维等6个民族,总人口37.6860人,其中回族26.0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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