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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封建伦理拾零

 茶香飘万里 2011-10-16
中国古代封建伦理拾零

●《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其中"五常"的实质内容及实际效果是"国君对下要仁、臣下对上要义、要懂纲常礼、要有纲常智、要守纲常信"。

●"三从四德",指的是古代女子要遵从的道德。
"三从"即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即"妇德、妇容、妇言、妇功"。

●"七出":古代社会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条款,实际上是封建宗法制度为维护夫权而制定的迫害妇女的封建礼教。也叫"七去"、"七弃"。
"妇有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 多言,去;窃盗,去。"(《大戴礼记o本命》

● 古代婆媳四大礼
谒拜礼 以此表达敬意。儿媳嫁到婆家之后。要恭恭敬敬,按既定的仪式和程序,向公公婆婆请安问好。此礼标志了婆媳之间互动的开始,同时意味着媳妇旧的角色的转换以及新的角色规范的开始,通过这一礼仪,就是要求或提醒媳妇这一家庭成员,必须适应环境,遵守本家庭或家族的规矩。
侍养礼 以此表征贤惠。侍养礼要求媳妇应勤劳,对公婆应体贴周到。媳妇侍奉公婆要像侍奉自己的父母一样。一早就要向公婆问安。公婆或行可坐。都要前后跟着,恭敬服待。公婆没有让儿媳回到自己房间时,不能退下。婆婆生病不适,或卧床不起时,照料看护的责任也会全归儿媳。
曲从礼 此为孝的扩展。要求媳妇对婆婆惟命是听,绝对服从。婆婆所说的字字句句,做媳妇的要洗耳恭听;婆婆的一切指示,做媳妇的必须百般顺从,不能争辩,更不能违抗。
遗弃礼 此为对媳妇最不公的待遇。公婆如果不喜欢儿媳妇,甚至是讨厌她,或者是媳妇待奉公婆不周,或有"失礼"之处,这时公婆婆可以令儿子休掉儿媳妇。如果儿子不肯休弃其妻,公婆仍可强行把媳妇赶出家门,即强行遗弃。


●《礼记》:"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

●孝顺乃中国人之一大美德,古人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以此为引导下的中国婆媳关系历为是不平等的。中国任何道德缺陷都可以追溯到孝心,孝顺的内涵已经远远超过行为的范畴,"在这种道德传统的约束下,男人依从父母,同时就要求妻子也要无条件地遵从。

●《中国婚姻史》认为"媒妁具有居间人之性质,在买卖婚时代当即有之;殆买卖婚演变而为聘娶婚,买妻卖女之居间人亦演变而为媒妁,遂以合姓为难,赖媒往来,以传婚姻之言也矣,或即为'使'。"(2)《诗经》有"取妻之如何,匪媒不得"(3)可以看出媒人早在西周时期就成为婚姻的重要条件了。从《仪礼·士婚礼》中规定的成婚程序六礼来看,从采纳、问名、纳吉、纳征到请期、婚礼,没有那个环节能离开媒人。(4)"于是男女以行媒始知其名,无媒则亦不交;男方无媒不得妻,女方无媒老且不嫁"(5)。《唐律疏议》中也有"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婚嫁要行媒成为婚姻的法定条件。非但如此,媒妁制度还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鲁桓会于嬴,成婚于齐,不由媒介自成其婚,史家遂以非礼贬之"(6),成婚不用媒人竟然被后人以违礼法而讥贬之;《管子》中也有"自媒之女,丑而无信"可见,成婚用媒已上升到了伦理道德的高度,用媒则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不用自为媒则违反伦理道德,是要受到轻视的。


●《颜氏家训》中有云:"妇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助其不足,必无牝鸡晨鸣,以致祸也。

●《孟子》:"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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