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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社保政策及热点问题解答

 恶之一眉 2011-10-21
常见社保政策及热点问题解答

Www.   2011-3-3    成都社保网(成都德馨劳动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

常见社保政策及热点问题解答
1、什么叫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对基本养老金的影响?
企业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 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企业应为职工设立工资收入台账,逐月进行登记,经职工签字确认,作为申报缴费基数的依据。企业应以缴费时上月职工的实际工资收 入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经按照缴费基数计征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缴费基数不得变动。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养老金时,缴费工资基数与养老金水平结合紧密,缴费工资基数越高,退休时领取到的基本养老金越多。
2、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应同时具备如下两个条件:
(1)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体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温馨提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业务(含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业务、个人账户退还(继承)业务)的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与我局签定有银行代扣代缴社 会保险费协议的人员在银行代扣代缴期间无权办理上述业务,请于每月的1日-15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到养老待遇核定处办理。)
(2)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但不含折算工龄)满15年。
3、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如何处理?
(1)继续缴费,符合条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保的企业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企业和本人申请,可继续延长缴费时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个体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可继续延长缴费时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享受以下待遇:
个人账户储存款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现行政策对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是如何规定的?
(1)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增发养老金
(2)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个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增发养老金
5、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年限对基础养老金的影响?
举例:假设甲、乙、丙和丁四位职工于同年同月退休,退休时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为1500元/月。
(1)甲职工在职期间按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为15年。
基础养老金=(1500+1500×0.6)÷2×15×1%=180元
(2)乙职工在职期间按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为20年。
基础养老金=(1500+1500×1)÷2×20×1%=300元
(3)丙职工在职期间按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200%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为30年。
基础养老金=(1500+1500×2)÷2×30×1%=675元
(4)丁职工在职期间按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为40年。
基础养老金=(1500+1500×3)÷2×40×1%=1200元
分析:在新办法中,基础养老金与职工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基数挂钩,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工资基数越高,则领取到的基础养老金越多。在本例中,仅 基础养老金一项,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费年限40年比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费年限15年的每月多领取1020元,仅基础养老金 部分一项前者就是后者的6.7倍。
6、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具有本市户籍年起满16周岁及其以上年龄的农村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户籍关系从外地迁入本市满三年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且无养老保障的城镇居民,可按《办法》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社保局经办机构申请参保。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员,本人自愿选择以参保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或20%、30%、40%、50%(其中城镇居民为40%或50%)为基数,按12%费率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具体缴费金额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每年初公布。
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本人自愿选择以参保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或20%、30%、40%、50%(其中城镇居民 为40%或50%)为基数,农村居民按10%费率、城镇居民按12%费率按年或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缴费金额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每年初公布。
8、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答: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月)及以上年限的人员,从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9、符合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贷款参保缴费?申请贷款参保缴费可贷款金额和期限是多少?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款人如何还款?
答:(1)按照“专款专用、有效担保、按期偿还”原则,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低收入个体参保人员(以下称“借款人”),可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成都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贷款,专项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
已执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成委发[2006]43号),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贷款缴费人员范围。
  (2)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不足15年,需一次性趸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借款人,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万元,如本人能提供除社会保险待遇收入以外足值担保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男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需补缴以往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要提供足值的抵(质)押物或有效保证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3)借款人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在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应同意由成都银行按照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为其保留生活费后,将基本养老金剩余部分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在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同意若发生死亡情形时,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优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
10、什么叫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申请社保补贴有哪些程序和手续?
答:(1)灵活就业,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没有在任何组织中就业,也没有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在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再生资源回收、服装织补、早点、学生小饭桌等其他社区服务性工作。
(2)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80%、60%三个档次确定一档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3)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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