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0-09-12 10:41:47| 分类: 专业培养方案 | 标签:教育 |字号大中小 订阅 一、招生对象与学制 1、招生对象为高中生或“三校生” 2、学制为3年 二、职业目标分析(就业岗位) 本专业面向金融保险行业,主要从事金融保险业务相关工作。 就业岗位: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证券投资经纪人、基金销售人 员、投资理财规划师。 三、职业资格要求 见表一《各岗位对应获得证书情况》 四、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为一线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文化修养,面向金融保险行业,具备保险业务专业知识、金融保险从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五、人才培养规格 1、素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心理健康,面对挫折勇于前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在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具备创新思维。 2、知识要求:掌握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证券投资专业的基础知识。 3、能力要求:具备保险行业各工作环节的操作技能,能够运用理论知识从事具体的金融保险行业工作。 六、职业岗位能力分析 见表二《金融保险专业岗位职业能力分析表》 七、主干课程描述 1、人身保险:主要讲授人身保险概述、人身保险合同、寿险公司运作、人身保险费率厘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寿险营销、人身保险投保等内容。通过学习学生可以从事寿险公司的营销工作、寿险公司的培训工作和个别岗位的内勤工作,也可以从事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的营销和内勤工作,也可以从事银行的保险保险营销工作。 2、财产保险:主要讲授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等专业基础知识。学生具备从事财产保险业务(展业、承保、理赔)的能力。 3、保险原理与实务:主要讲授保险基础理论、各种类保险实务、保险经营环节、保险市场与监管、与商业保险有很多联系的社会保险业务。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具备从事保险代理经纪业务的能力。 4、保险经纪相关知识:主要讲授保险经纪人概述、保险经纪业务运作、保险经纪机构监督、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个人和家庭风险管理等专业知识。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具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能力。 5、保险市场营销:主要讲授保险市场营销的管理、保险市场营销环境的分析、保险市场营销目标的选择和保险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等专业知识。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具备保险营销的专业技能。 6、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主要讲授证券种类、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结构、运行、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主要业务及控制、证券市场监管及从业人员管理等专业知识。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具备考取从业资格证的理论基础。 7、证券交易:主要讲授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债券回购业务、客户管理与开发等专业知识。学生通过学习掌握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债券回购业务、客户管理与维护,能够准确完成相关的业务操作,进行客户的管理。 八、主要实践环节 实践教学体系由课内实训教学和课外集中实践两部分内容构成。课内实训主要是金融保险业务的仿真训练,课外集中实践包括为金融保险业务顶岗实习,通过实习实训掌握金融保险业务内容与操作程序。 九、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表 表三《金融保险专业培养方案总时间安排表》 表四《金融保险专业教学环节分配表》 表五《金融保险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表》 表六《金融保险专业培养方案集中实践教学进程表》 十、专业指导委员会组成 表七《金融保险专业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表》 十一、毕业条件 1.必须修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138学分; 2.获取保险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要求学生在校三年期间,至少考取劳动部门颁发的专业技能证书一个,并鼓励学生考取多项资格证书。具体规定,见表1。
表一 各岗位对应获得证书情况
表二 金融保险专业岗位职业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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