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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权不应停留在纸面上(国际论坛)

 棋中王 2011-12-01

  发展权的提出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发展中国家曾深受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和种族主义之害。由于领土被侵占、人民被奴役和资源被掠夺,亚非拉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停滞不前,民众的基本人权遭受严重践踏。争取民族独立、实现国家发展,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必须解决的首要人权问题。1972年,塞内加尔籍前法官卡巴·穆巴耶首次提出“发展权”概念。此后,联合国授权予以研究。

  1986年12月4日,联合国大会第41/128号决议通过《发展权利宣言》,明确指出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并全面阐述了发展权的内涵、主体、地位和实现途径等内容,首次确立了作为集体人权的发展权。这是世界人权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开启了人类人权事业的新篇章。1992年的《里约宣言》、1993年《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以及联合国大会和人权理事会系列决议均一再重申要促进发展权,并不断丰富其内涵。

  25年的时光,足以让一株稚嫩的幼苗长成一棵硕果累累的大树,也足以让一种思想形成一股潮流。然而,历经25年风雨,发展权从理论迈向实践仍征途漫漫。正如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所言,“在纸面上,《发展权利宣言》还活着;在实践中,它却枯萎了”。

  某些以“人权卫道士”自居的国家,罔顾联合国文书早已对发展权内涵、实施方式等作出的明确规定和世界上90%以上国家均予承认的事实,仍否认发展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更不愿在联合国框架内就实践发展权作出具有约束力的承诺。持该观点的国家虽然为数寥寥,在国际人权领域也属绝对少数派,但是它们的阻挠却是实现发展权的突出障碍。

  当前,全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发展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贫困制约着发展中国家民众享受最基本的人权。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全球极度贫困人口新增6400万,饥饿人口接近10亿。营养不良、失业、武装冲突等威胁剥夺了最不发达国家人民生命权、健康权、就业权等各项权利。民生凋敝、发展滞后直接引发西亚北非地区局势动荡。如何让老百姓有饭吃、有房住、有事做仍是许多发展中国家亟待解决的最大人权问题。即便发达国家,也面临不少发展挑战。近期西方国家陷入债务危机,民众不断走上街头抗议示威,表达要求社会财富公平分配、就业等诉求。可以说,当前在世界范围内促进和保护发展权,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也更加紧迫。

  发展权是全人类共有的人权,没有东西南北之分。个别国家应摒弃意识形态偏见,避免将发展权的讨论政治化,接受发展权的人权属性和定位。各国都应将维护和促进发展权作为重要任务,制定适当的国家发展政策和国际援助合作政策,营造稳定的国内政治社会环境与和平和谐的国际环境,不断改善本国人民和全人类的福祉。发达国家应切实兑现官方发展援助承诺,开放市场,减免债务,加大对发展中国家技术转让力度,推动全球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发展权的实现关键靠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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