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职工考核及评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工作的通知更新时间:2010-12-02 后勤〔2010〕46号 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后勤集团2010年度的工作,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动2011年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拟在全集团开展2010年度职工考核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优秀管理者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年度考核 1、考核范围 2010年12月31日前在岗工作满一年的集团职工。 2、考核时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3、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内容主要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服务态度与工作业绩,采取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组织考评,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副主任以上干部的考核在本单位考核基础上,由集团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审定。 4、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各单位在编在岗职工“优秀”比例控制在参加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考核人数的15%以内,外聘职工“优秀”比例控制在参加本单位外聘职工考核人数的8%以内,单位正副职占本单位的优秀比例数。 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任)、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二、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优秀管理者和最佳窗口的评选工作 1、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的职工即为集团先进个人。 2、先进集体:评选“先进集体”6个 “先进集体”评选由各单位自荐或总公司推荐后将书面材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由集团年终考核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先进集体”条件: (1)领导班子团结和谐,能带领本单位职工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和集团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好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较强的凝聚力; (2)顺利完成各项经济指标,按时足额上缴管理费并预留发展基金;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可。 (3)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制度及税务制度。 (4)严格执行学校和集团各项规章,单位内部团结和谐,未发生任何大的违纪现象和他责任事故。 3、优秀管理者:“优秀管理者”的评选对象为实体副主任(副经理)以上的管理干部,要求具有较显著的综合管理业绩。“优秀管理者”不占单位优秀比例数,具体名额由集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评定。 三、评选奖励安排 1、“先进个人”由集团通报表扬,各单位负责嘉奖。 2、“先进集体”和“优秀管理者”等由集团嘉奖。 四、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前将以下资料报送集团人力资源部。 1、在编在岗职工 《中山大学教职工2010年度考核表》、《后勤集团2010年度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和《后勤集团2010年度职工考核结果统计表》。 2、外聘职工 《后勤集团2010年度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和《后勤集团2010年度职工考核结果统计表》。 各单位报送的《后勤集团2010年度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和《后勤集团2010年度职工考核结果统计表》中在编在岗职工和外聘职工需分开填表。 3、“先进集体”材料的书面及电子版。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1、《中山大学教职工2010年度考核表》 2、《后勤集团2010年度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 3、《后勤集团2010年度职工考核结果统计表》 4、《后勤集团2010年度先进集体考评表》 附件可在集团网站“公文下载”处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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