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条件

 qilong 2011-12-25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由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为主协商选择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诚信记录、经营管理上符合相应的条件;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持股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0%,但不得低于1%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利润总额在9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300万元)以上;

  (六)经营管理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其他社会组织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自然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自然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资金实力;

  (五)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