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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收获

 东方必胜1001 2012-01-31

意外收获

(收录于河南省人社厅创办《人力资源开发》)

 

715日,当某商场职员李小花(化名)从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手里接过5600元钱时,她激动地说:“没想到!真是没想到!……”。

原来李小花是在20101130日被市某商场招聘为营业员,到今年7月份已在商场工作了近8个月。李小花在商场工作期间任劳任怨,从不迟到早退,但商场不顾员工利益和劳动法律规定,经常让员工超时工作,双休日、节假日也得不到很好休息,连加班工资也不给。商场有时还以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没有完成当月销售额等为由进行罚款或扣发工资,而且还不给任何凭证。在李小花进商场时,该商场还收取了其押金1000元,商场也从未与申请人签订过劳动合同。今年7月底,李小花在对商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以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为由向商场提出辞职申请,但商场不仅不批准其辞职,还以不退还押金相威胁,给李小花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没办法,李小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该商场告到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公平公正裁决。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受理了这一案件,并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向用人单位宣传劳动法律政策。为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先调后裁”的原则,积极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以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李小花5600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最后达成了和解。(周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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