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纳税服务|纳税

 仙人长 2012-02-02


几种会计折扣方式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企业在销售中发生的折扣,按照折扣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实物折扣,对采用这三种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亦各不相同.
一、三种折扣方式的会计处理
(一)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商业折扣是销售方为鼓励购买方多购货物,对购货数量超过限定数额所给予的价格优惠,这种折扣方式通常用百分数表示.商业折扣可直接从货物金额上扣除,以扣除折扣后的净额作为实际售价,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例1:某洗衣机厂A型洗衣机不含税单价为700元/台,生产成本为600元/台,若一次性购买30台以上,可享受8%的商业折扣.某百货公司一次性购买A型洗衣机50台,货款已付,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洗衣机厂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37674
贷:产品销售收入 32200
应交税金m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474
借:产品销售成本 30000
贷:产成品 30000
产品销售收入是由折扣后的单价644元[700t(1-8%)乘以销售数量50台计算而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由销售额32200元乘以税率17%计算而得的.
(二)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现金折扣是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的一种优惠方式,这种折扣条件通常用分数表示,即2/10、1/20、N/30,意指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优惠,20天内付款给予1%的折扣优惠,30天内付款不给予折扣优惠.
对采用这种方式销售货物,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即总价法和净价法.但不论采用何种方法,税法规定因销售折扣发生在销售货物之后,属融资性理财费用,故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在我国目前的会计实务中一般采用总价法,即将未减除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计入相应的收入类科目,将销售方给予购买方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而购买方享受的现金折扣,作冲减财务费用处理.
例2:某木材厂售给某家俱厂木材一批,不含税售价为80000元,成本为7100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家俱厂在20日内付款,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木材厂将木材交付家俱厂并办妥托收手续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936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80000
应交税金m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在20天内收到货款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92800
财务费用 800
贷:应收账款 93600
如果家俱厂在30天内付款,则木才厂在收到货款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93600
贷:应收账款 93600
(三)采用实物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实物折扣是在销售货物的过程中,当购买方所购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时,销售方即配送或赠送一定数量的货物.这种折扣方式通过无偿赠送货物降低了货物的单位售价,从而给予购买方一定的优惠.现行会计制度对企业发生的实物折扣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是将折扣额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类似于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三种折扣方式的税务处理
(一)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
税法所规定的折扣销售,相当于会计中的商业折扣.对于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金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销售货物折扣额不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若企业采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其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金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按例1会计处理.如果8%的商业折扣额2800元另开发票,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应以销售全额计算,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40950
贷:产品销售收入 35000(700t50)
应交税金m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950
税务部门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没有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反映在同一张发票上,而是另开发票,并作了例1账务处理.税务检查人员应责成企业财会人员作如下财务调整:
借:营业外支出 3276
贷:产品销售收入 2800
应交税金m增值税检查调整 476
(二)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
税法规定,现金折扣因发生在销售货物之后,故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这一规定同会计制度中总价法的规定是一致的,也就是说要按照销售收入全额计算增值税,现金折扣额作为企业当期的费用处理.
(三)实物折扣的税务处理
税法明确规定,折扣销售(也就是会计中的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应依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
例3:某方便面厂对方便面销售实行实物折扣,买10箱方便面赠送1箱,某购物中心一次性购买该厂方便面400箱,同时方便面厂另赠送购物中心方便面40箱,货款尚未收回,方便面不含税单价为每箱20元,生产成本为每箱18元,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方便面厂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9360
贷:产品销售收入 8000
应交税金m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
借:产品销售成本 7200
贷:产成品 7200
实物折扣10箱方便面的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856
贷:产成品 720(40t80)
应交税金m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40t20t17%)
由此可见:采用以上三种方式销售货物,只有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时,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方可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采用现金折扣方式和实物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则不允许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将任何一种方式的折扣额都冲减销售收入,这是不对的,应按税法规定调整账务处理.所以对采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一定要分清具体的类型,只有符合税法规定的折扣额方可从销售额中减除.

工业企业进项税额及其转出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11-11-18 09:06:43 点击人数:24 标签:商业会计账务处理
(一)外购材料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收料与付款同时进行.
企业外购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并支付货款或开具并承兑商业汇票,同时也收到销货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时,应按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按应预交或垫支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增值税额之和,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
[例] 天华工厂购入甲材料4000公斤,6元/公斤,代垫运杂费2800元(其中运输发票上列明的运费为2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080元(4000t6t17%),已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材料验收入库.运费允许抵扣的税额为140元(2000t7%).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mm甲材料 2666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20
贷:应付票据mm银行承兑汇票 30880
[例] 天华工厂向本市某工厂购进乙材料3000公斤,5元/公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0元(3000t5t17%),材料入库,发票收到并开出转账支票支付.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mm乙材料 1500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0
贷:银行存款 17550
2.发票结算凭证已到,货款已经支付,但材料尚未收到.
发生时应依据有关发票,借记"在途材料"、"应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等;在途材料入库后,借记"原材料",贷记"在途材料".
[例] 天华工厂6月6日收到银行转来的购买光明工厂丙材料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发票,数量为5000公斤,11元/公斤,增值税进项税额为9350元(5000t11t17%),代垫运杂费为650元,其中运费发票金额为500元,应抵扣的运费进项税额为35元(500t7%).采用验单付款.验收付款后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材料mm光明工厂 55615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385
贷:银行存款 65000
按现行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并验收入库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才能申报抵扣.企业提前抵扣,如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除了应作转回的会计处理外,还在该张"抵扣联"上注明,今后永远不得抵扣.因此,6月6日购货的"进项税额"不符合抵扣条件.若作上述会计处理,容易与符合抵扣条件的购货混淆.为了确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可增设"待扣税金"账户.仍依上例,作会计分录如下:
企业在付款时:
借:在途材料mm光明工厂 55615
待扣税金mm增值税 9385
贷:银行存款 65000
材料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mm丙材料 55600
贷:在途材料mm光明工厂 55600
借: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385
贷:待扣税金mm增值税 9385
3.预付材料款.
因采购业务尚未成立,企业还未取得材料的所有权,企业在按合同规定预付款项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当企业收到所购材料并验收入库后,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贷记"预付账款",同时补付或收回剩余或退回的货款.
[例] 新华工厂开出转账支票预付本市某单位购买甲材料货款3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mmtt单位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预付货款购买的甲材料7600公斤,已收到并验收入库,发票所列价款为35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950元(35000t17%),开出转账支票补付余款1095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mmtt单位 10950
贷:银行存款 10950
借:原材料mm甲材料 3500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950
贷:预付账款mmtt单位 40950
4.国外进口原材料.
从国外购进原材料,也应依法缴纳增值税,应根据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记账.
其计税依据是: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消费税(如果属于应纳消费税的货物).其计算公式如下:进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t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t税率[例] 天华厂从国外进口一批材料(材料已验收入库),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0000元,应纳关税150000元,消费税50000元.
增值税计算如下:
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000+150000+50000)t17%=204000(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120000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00
贷:银行存款 1404000
(二)外购材料退货、折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发生全部退货.
在未付款并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只需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即可;如果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而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下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收到证明单以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税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冲销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
[例] 天华厂8月26日收到光明厂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验单付款)及发票,所列甲材料价款5000元,税额850元,委托银行付款.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材料mm甲材料 500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贷:银行存款 5850
9月10日材料运到,验收后因质量不符而全部退货并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代垫退货运杂费800元.9月20日收到光明厂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作会计分录如下:
9月10日将证明单转交销货方时:
借:应收账款mm光明厂 5800
贷:在途材料mm甲材料 5000
银行存款 800
9月20日收到销货方开来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665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红字)
贷:应收账款mm光明厂 5800
该笔业务在付款时也可借记"待扣税金"850元(不通过"应交税金"),待收到销货方开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用红字借记"待扣税金"850元.
2.部分退货.
购进的材料如果发生部分退货,在货款已付,发票无法退还的情况下,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索取证明单转交销货方,并根据销货方转来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记账时,用红字记入借方)、"在途材料".如果部分退货而货款未付且未作账务处理,只要把增值税专用发票退还销货方,由销货方按实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账务处理同前.
3.进货折让.
购进的材料,如果由于质量不符,经与销售方协商,给予一部分折让.在采用验货付款的情况下,由于既未付款也未作账务处理,购货方应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销贷方按折让后的价款和税额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采用验单付款的情况下,款已付而发票无法退回,购货方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索取证明单,转交销货方,并根据销货方转来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例] 此前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验单付款)购进的材料2000公斤,5元/公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材料验收入库时发现质量不符,经与销货方协商后同意折让10%.作会计分录如下:
材料验收入库,按扣除折让后的金额入账,并将证明单转交销货方时:
借:原材料 9000
应收账款 1000
贷:在途材料 10000
收到销货方转来的折让金额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17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红字)
贷:应收账款 1000
(三)外购材料短缺与损耗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材料验收入库时,可能会发现短缺或毁损,其损失额无论是何种原因所致,都应包括短缺或毁损材料的价款及其进项税额.但由于材料短缺或毁损的原因不同,其损失的承担者不同,所以,短缺或毁损材料损失中所含的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也不同:材料短缺损失若应由验收入库的材料承担,如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其进项税额应予以抵扣.
凡属由供应单位造成的短缺,若对方决定近期内予以补货,则短缺材料的进项税额暂不得抵扣,需待补来材料验收入库后,方可再予以抵扣;若对方决定退赔货款,应视不同情况比照销货退回进行处理.如购买方未付货款且未作账务处理,应退回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作废后,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已付款或已作账务处理,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交供应方,企业则应在取得对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以红字冲减原已登记的进项税额.
凡属运输单位造成的短缺或毁损,应向运输部门索赔,索赔款中的进项税额应由"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的贷方转入"其他应收款"账户的借方.
凡属购入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应由"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贷方,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借方,与损失的材料成本一并处理.经批准转销时,将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 天华厂向外地大明厂购进丁材料,采取验单付款,收到大明厂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数量400公斤,60元/公斤,增值税进项税额408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材料 2400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80
贷:银行存款 28080
购进材料验收入库时,发生短缺10公斤,原因待查.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侍处理财产损溢 600
原材料 23400
贷:在途材料 24000
(四)购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由于我国目前采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因此,企业购进设备或购进用于固定资产建设项目的材料,尽管取得的也可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注明税额,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 天华厂当月购进设备1台,价款11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18700元;又购进用于在建工程的材料28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4760元.款已付,货已入库.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128700
贷:银行存款 128700
借:在建工程 32760
贷:银行存款 32760
(五)支付水电费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企业支付水电费,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进行税款抵扣.
[例] 天华厂10月份收到电力公司开来的电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该工厂生产经营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是一个电度表,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税额中有属于职工个人消费的部分.10月份该企业用电总价20000元,其中:生产用电的电价为18000元,职工生活用电的电价是2000元.电力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电价20000元,税额3400元,价税合计23400元.该工业企业对职工个人用电的价税计算到人,在发工资时扣回.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1800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60
应付工资 2340
贷:银行存款 23400
[例] 大华厂10月份付水费12000元,其中:车间用水9500元,管理用水25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560元(税率13%).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9500
管理费用 250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60
贷:银行存款 13560
(六)投资转入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www.kaozi.com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投资确认的价值(已扣除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包装物"等,按照投资确认的货物价值与增值税税额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如果对方是以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等)进行投资,进项税额不通过"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而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按投资确认的价值与增值税税额,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
[例] 某联营工业企业接受参加联营的某企业用原材料作投资,开来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将货物送到仓库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价256410元,税额43590元,价税合计30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25641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3590
贷:实收资本mmtt企业 300000
设上例投入的1台机器是投出厂的产品,而联营厂作为设备使用,开来的也是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mm机器设备 300000
贷:实收资本mmtt企业 300000
设上例投入的1台机器联营企业不能使用,先记入"产成品",欲对外销售;而投资人开来的是普通销售发票,价也同上.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产成品mmtt产品 300000
贷:实收资本mmtt企业 300000
(七)接受捐赠货物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捐赠确认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按照货物的价值和增值税税额,贷记"资本公积".若接受捐赠的货物为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即按投资确认的价值和增值税税额,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资本公积".
[例] 天华厂接受长虹厂捐赠的丙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价款40000元,税额68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作会计会录如下:
借:原材料 4000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
贷:资本公积 46800
如果长虹厂捐赠的不是丙材料,而是机器2台,价款40000元,税额68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46800
贷:资本公积 46800
(八)委托加工材料、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材料、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如为一般纳税人,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注明加工、修理修配的成本和税额,接受劳务的单位即可据以编制会计分录.
按所发材料的实际成本与支付的加工费、运杂费之和,借记"原材料"等;按应税劳务加工费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所发材料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运杂费之和,贷记"委托加工物资".
[例] 天华厂委托东方厂加工产品包装用木箱,发出材料16000元,支付加工费3600元和增值税税额612元.支付往返运杂费380元,其中运费300元,应计运费进项税额21元(300t7%).作会计分录如下:
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6000
贷:原材料 16000
支付加工费和增值税税额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360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12
贷:银行存款 4212
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359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1
贷:银行存款 380
结转加工材料成本时: www.kaozi.com
借:包装物mm木箱 19959
贷:委托加工物资 19959
如果以上提供加工劳务的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应通过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东方厂对该笔加工业务收取加工费3000元,税务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2830元[3000d(1+6%)],税额17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83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3000
其余账务处理同上.
如果提供加工劳务的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不能由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接受应税劳务企业虽为一般纳税人,也不能享受进项税额抵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并列示全部应付或实付金额.
承上例,如果东方厂为小规模纳税人而不能由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会计分录如下: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其余账务处理同上.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按应付或实际支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例] 大海厂4月份修理机器,从对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修理费为1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元(1000t17%);另外,修理劳资科使用的电脑,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修理费为500元.上述修理支出均通过银行存款支付.作会计分录如下:支付机器修理费及增值税款时:
借:制造费用 100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1170
支付电脑修理费时:
借:管理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例] 永盛集团运输队是专门为本厂产品销售送货上门并收取运输费的统一核算单位(混合销售),会计账上运输业务设"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进行核算.10月份运输队送来购买汽车配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000元,税额510元(3000t17%),以现金支付.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支出mm汽车配件 300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
贷:现金 3510
承上例,向石油公司购买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价款10000元,税额1700元(10000t17%),以银行支票付讫.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支出mm汽车汽油 10000
应交税金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九)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税款抵扣制,因此,不论收到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所付税款均不必单独反映,可直接计入采购成本.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和进项税额,借记"物资采购"、"原材料"、"管理费用"等,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现金"等.
[例] 大明厂系小规模纳税人,3月份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800元,税额1496元;购入包装物一批,普通发票上所列价款2500元.已付款并验收入库.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10296
包装物 2500
贷:银行存款 12796 www.kaozi.com

负债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及帐务处理

发布时间:2011-11-18 09:06:35 点击人数:15 标签:商业会计账务处理
20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201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等,借记"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票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按应付票据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四、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2202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企业(金融)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220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并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保险)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可以单独设置"应付赔付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应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 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上述交易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一)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款项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mm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mm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抵债资产为存货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抵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mm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或"营业外支出mm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抵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以债务转为资本,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mm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mm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mm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 2203 预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企业(保险)收到未满足保费收入确认条件的保险费,可将本科目改为"2203 预收保费"科目,并按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从事再保险分出业务预收的赔款,可以单独设置"预收赔付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企业(保险)收到预收的保费,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确认保费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保费收入"科目. 从事再保险业务转销预收的赔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企业(外商)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职工薪酬的,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等固定资产使用的,按应计提的折旧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按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可行权日之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企业(外商)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mm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发放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mm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二)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企业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在行权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六)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2221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三、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mm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mm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mm出口退税). (四)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mm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五、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实际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2231 应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二、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mm利息调整"、"吸收存款mm利息调整"等科目.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2232 应付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2241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企业(保险)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 2501 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三)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2502 应付债券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拆后形成的负债成份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债券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行债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存在差额的,还应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面值,贷记本科目(可转换公司债券m面值),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mm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三)长期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借记本科目(面值、应计利息)、"应付利息"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贷记或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本科目(可转换公司债券m面值、利息调整),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mm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mm股本溢价"科目.如用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还应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业应当设置"企业债券备查簿",详细登记企业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本付息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单位、转换股份等资料.企业债券到期兑付,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摊余成本. 2701 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可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和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本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按期支付的租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按期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款项. 27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二、本科目可按债权人和长期应付款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二、本科目可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mm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所得税费用mm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资本公积mm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商誉,借记"商誉"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11-11-18 09:06:29 点击人数:16 标签:商业会计账务处理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比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
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不论是否涉及补价,只要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相同,就一定会涉及损益的确认,因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通常是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予以实现.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视换出资产的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mm收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相当于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的收入和按账面价值结转的成本之间的差额,也即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在利润表中作为营业利润的构成部分予以列示.
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涉及相关税费的,如换出存货视同销售计算的销项税额,换入资产作为存货应当确认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换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视同转让应交纳的营业税等,按照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确定.
(一)不涉及补价的情况
[例]20tt7 年8 月,甲公司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一台设备交换乙家具公司生产的一批办公家具,换入的办公家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00 000 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35 000 元,公允价值为75 000 元.办公家具的账面价值为80 000 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75 000 元,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乙公司换入甲公司的设备是生产家具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设备.
假设甲公司此前没有为该项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整个交易过程中,除支付运杂费1 500 元外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假设乙公司此前也没有为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销售办公家具的增值税税率为17%,其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分析:整个资产交换过程没有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因此,该项交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本例是以存货换入固定资产,对甲公司来讲,换入的办公家具是经营过程必须的资产,对乙公司来讲,换入的设备是生产家具过程中所必须使用的机器,两项资产交换后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显著不同,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两项资产的公允价值都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两个条件,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并确认产生的损益.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65 000
累计折旧 35 000
贷:固定资产mm设备100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1 500
贷:银行存款 1 500
借:固定资产mm办公家具75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6 500
营业外收入 8 5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企业以库存商品换入其他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发生,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换出办公家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75 000t17%=12 750(元)
借:固定资产mm设备87 7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5 000
应交税费mm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 75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贷:库存商品mmm办公家具80 000
[例]20t9 年6 月,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甲冰箱制造公司以其持有的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交换乙冰箱制造公司拥有的一项冰箱无霜专利技术.在交换日,甲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670 万元,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40 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650 万元;乙公司专利技术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累计已摊销金额为120 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650 万元,乙公司没有为该项专利技术计提减值准备.乙公司原已持有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从甲公司换入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使丙公司成为乙公司的联营企业.假设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分析:该项资产交换没有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因此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例属于以长期股权投资换入无形资产.对甲公司来讲,换入无霜专利技术能够大幅度改善产品质量,相对于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来讲,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和风险均不相同;对乙公司来讲,换入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使其对丙公司的关系由既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改变为具有重大影响,因而可通过参与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等方式,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增加了借此从丙公司活动中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力,与专利技术预计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在时间、风险和金额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该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两项资产的公允价值都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并确认产生的损益.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mm专利权6 5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6 700 000
投资收益 200 0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6 500 000
累计摊销 1 200 000
营业外支出 300 000
贷:无形资产mm专利权8 000 000
(二)涉及补价的情况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在以公允价值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支付补价方和收到补价方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即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在涉及补价的情况下,对于支付补价方而言,作为补价的货币性资产构成换入资产所放弃对价的一部分,对于收到补价方而言,作为补价的货币性资产构成换入资产的一部分.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甲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用于经营出租目的的一幢公寓楼与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交换.甲公司的公寓楼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公司未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交换日,该幢公寓楼的账面原价为400 万元,已提折IE/80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450 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账面价值为300 万元,乙公司对该股票投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由于甲公司急于处理该幢公寓楼,乙公司仅支付了30 万元给甲公司.乙公司换入公寓楼后仍然继续用于经营出租目的,并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甲公司换入股票投资后仍然用于交易目的.转让公寓楼的营业税尚未支付,假定除营业税外,该项交易过程中不涉及其他相关税费.
分析:该项资产交换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即补价30 万元.
对甲公司而言:收到的补价30 万元d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430 万元(换入股票投资公允价值400 万元+收到的补价30 万元)=7% 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乙公司而言:支付的补价30 万元d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450 万元=6.7% 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例属于以投资性房地产换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甲公司而言,换入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使得企业可以在希望变现的时候取得现金流量,但风险程度要比租金稍大,用于经营出租目的的公寓楼,可以获得稳定均衡的租金流,但是不能满足企业急需大量现金的需要,因此,交易性股票投资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在时间、风险方面与用于出租的公寓楼带来的租金流有显著区别,因而可判断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股票投资和公寓楼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甲、乙公司均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并确认产生的损益.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3 2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8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 4 000 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225 000
贷:应交税费mm应交营业税225 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4 000 000
银行存款 300 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3 425 000
其他业务收成本875 0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5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3 000 000
银行存款 300 000
投资收益 1 200 000
二、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计量的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然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成本,无论是否支付补价,均不确认损益.
一般来讲,如果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都不能可靠计量时,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不具有商业实质,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比较两项资产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在时间、风险和金额方面的差异,很难判断两项资产交换后对企业经济状况改变所起的不同效用,因而此类资产交换通常不具有商业实质.
[例]甲公司拥有一台专有设备,该设备账面原价300 万元,已计提折IE/220 万元,乙公司拥有一幢古建筑物,账面原价200 万元,已计提折I~140 万元,两项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决定以其专有设备交换乙公司该幢古建筑物拟改造为办公室使用,该专有设备是生产某种产品必须的设备.由于专有设备系当时专门制造、性质特殊,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乙公司拥有的建筑物因建筑年代久远,性质比较特殊,其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计量.双方商定,乙公司以两项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为基础,支付甲公司10 元补价.假定交易中没有涉及相关税费.
分析:该项资产交换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即补价10 万元.对甲公司而言,收到的补价10 万元d换出资产账面价值80 万元=土2.5% 25%,因此,该项交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乙公司的情况也类似.由于两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因此,甲、乙公司换入资产的成本均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800 000
累计折旧 2 200 000
贷:固定资产mm专有设备3 000 000
借:固定资产mm建筑物700 000
银行存款 1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800 0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600 000
累计折旧 1 400 000
贷:固定资产mm建筑物2 000 000
借:固定资产mm专有设备7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00 000
银行存款 100 000
从上例可以看出,尽管乙公司支付了10 万元补价,但由于整个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支付补价方和收到补价方均不确认损益.对甲公司而言,换入资产是建筑物和银行存款10 万元,换出资产专有设备的账面价值为80(300m220)万元,因此,建筑物的成本就是换出设备的账面价值减去货币性补价的差额,即70 (80m10)万元;对乙公司而言,换出资产是建筑物和银行存款10 万元,换入资产专有设备的成本等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即70(60+10)万元.由此可见,在以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下,发生的补价是用来调整换入资产的成本,不涉及确认损益问题.
三、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处理
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情况包括企业以一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另一企业的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或同时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换入另一企业的一项非货币性资产,或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也可能涉及补价.在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中,企业无法将换出的某一资产与换入的某一特定资产相对应.与单项非货币性资产之间的交换一样,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企业也应当首先判断是否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两个条件,再分别情况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各项换出资产和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更可靠.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2.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按照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3.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按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确定的换入资产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4.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在这种情况下,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应当按照换出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按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为基础确定的换入资产总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实际上,上述第1、2、3 种情况,换入资产总成本都是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各单项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视各单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而分别情况处理;第4 种情况属于不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换入资产总成本按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确定,各单项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按照各单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确定.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例]20t8 年5 月,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协商,甲公司决定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发电设备、车床以及库存商品换入乙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货运车、轿车、客运汽车.甲公司发电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50 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30 万元,公允价值为100 万元;车床的账面原价为120 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60 万元,公允价值为80 万元;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300 万元,公允价值为35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乙公司货运车的账面原价为150 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50 万元,公允价值为150 万元;轿车的账面原价为200 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90 万元,公允价值为100 万元;客运汽车的账面原价为300 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80 万元,公允价值为240 万元.乙公司另外以银行存款向甲公司支付补价40 万元.
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没有为换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换入乙公司的货运车、轿车、客运汽车均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乙公司换入甲公司的发电设备、车床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换入的库存商品作为原材料使用和管理.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分析:本例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应当计算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甲公司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等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乙公司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补价之和的比例),即:
40 万元d(100+80+350)万元=7.55% 25%
可以认定这一涉及多项资产的交换行为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甲公司而言,为了拓展运输业务,需要客运汽车、轿车等,乙公司为了扩大产品生产,需要发电设备、车床等设备,换入资产对换入企业均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该项涉及多项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各单项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因此,甲、乙公司均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总成本,确认产生的相关损益.同时,按照各单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确定各单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企业以库存商品换入其他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发生,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换出原材料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50t17%=59.5(万元)
(2)计算换入资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100+80+350=530(万元)
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150+100+240=490(万元)
(3)计算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100+80+350)-40+350t17%=549.5(万元)
(4)计算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货运车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150d(150+100+240)=30.61%
轿车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100d(150+100+240)=20.41%
客运汽车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240d(150+100+240)=48.98%
(5)计算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成本
货运车的成本:549.5t30.61%=168.20(万元)
轿车的成本:549.5t20.41%=112.15(万元)
客运汽车的成本:549.5t48.98%=269.15(万元)
(6)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800 000
累计折旧 900 000
贷:固定资产m发电设备1 500 000
m车床1 200 000
借:固定资产m货运车 1 682 000
m轿车 1 121 500
m客运汽车2 691 500
银行存款 4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 800 000
主营业务收入 3 500 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95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3 000 0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企业以其他资产换入原材料,视同购买行为发生,应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
换入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50~17%=59.5(万元)
(2)计算换入资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
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100+80+350=530(万元)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150+100+240=490(万元)
(3)确定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一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90+40m59.5=470.5(万元)
(4)计算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发电设备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100d(100+80+350)=18.87%
车床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80d(100+80+350)=15.09%
原材料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
350d(100+80+350)=66.04%
(5)计算确定换入各项资产的成本
发电设备的成本:470.5t18.87%=88.78(万元)
车床的成本:470.5t15.09%=71.00(万元)
原材料的成本:470.5~66.04%=310.72(万元)
(6)会计公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4 300 000
累计折旧 2 200 000
贷:固定资产m货运车 1 500 000
m轿车2 000 000
m客运汽车3 000 000
借:固定资产m发电设备 887 800
m车床 710 000
原材料 3 107 200
应交税费mm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95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 300 000
银行存款 400 000
营业外收入 600 000
(二)以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
[例]20t7 年6 月,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较大转变,产品结构发生较大调整,原生产其产品的专有设备、专利技术等已不符合生产新产品的需要,经与乙公司协商,将其专用设备连同专利技术与乙公司正在建造过程中的一幢建筑物、乙公司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交换.甲公司换出专有设备的账面原价为800 万元,已提折旧500 万元;专利技术账面原价为300 万元,已摊销金额为180 万元;乙公司在建工程截止到交换日的成本为350 万元,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00 万元.由于甲公司持有的专有设备和专利技术市场上已不多见,因此,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乙公司的在建工程因完工程度难以合理确定,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由于丙公司不是上市公司,甲公司对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计量.假定甲、乙公司均未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分析:本例不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由于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甲、乙公司均应当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作为换入资产的总成本,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当按各项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分配后确定.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换入资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
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350+100=450(万元)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300+120=420(万元)
(2)确定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420(万元)
(3)计算各项换入资产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
在建工程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350d(350+100)=77.8%长期股权投资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100d(350+[-100)=22.2%
(4)确定各项换入资产成本
在建工程成本=420t77.8%:326.76(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420t22.2%=93.24(万元)
(5)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3 000 000
累计折旧 5 000 000
贷:固定资产m专有设备8 000 000
借:在建工程 3 267 600
长期股权投资 932 400
累计摊销 1 8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 000 000
无形资产m专利技术3 000 0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换入资产、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
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300+120=420(万元)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总额=350+100=450(万元)
(2)确定换入资产总成本
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450(7 元)
(3)计算各项换入资产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
专有设备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
300d(300+120)=71.4%
专有技术占换入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
120d(300+120)=28.6%
(4)确定各项换入资产成本
专有设备成本=450t71.4%=321.3(万元)
专利技术成本=450~28.6%=128.7(万元)
(5)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m专有设备 3 213 000
无形资产m专利技术 128 700
贷:在建工程 3 5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 000 000

商业会计全盘真账模拟实训

发布时间:2011-11-18 09:06:23 点击人数:11 标签:商业会计账务处理
商业会计全盘真账模拟实训
内容目录
1、模拟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开账前的期初数据,本次模拟的经济业务涉及企业日常运作的各项业务,有100多笔分录,涉及到各种情况.有总账,现金/银行日记帐+记帐凭证汇总表+会计报表
2、装订好的会计凭证账本(本套资料的核心内容),两本帐本,原始凭证均以复印件代替.
3、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基础入门视频教程,讲解商业会计基础入门知识,账务处理等
本次模拟的企业为一家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批发、零售兼营企业.批发部管理批发业务,零售部门即商场超市,下分百货组、食品组、服装组,基本包含目前商贸业的情况.
批发部门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月末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商品销售成本.零售部门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月末采用分类差价率法计算已销商品进销差价,以调整商品销售成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采取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坏账准备率为5p.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
模拟的经济业务内容涉及到企业资金往来、应收应付、进销存等各个环节的会计处理,年末所得税账项调整的处理;有关社保、个税、住房公积金、工会费用、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代销商品、增值税、营业税等会计处理
详细可查看网址:www.zsjacc.com 珠三角会计网 电话:13679770308 联系QQ:448657530
陆续推出更多行业会计全盘真账模拟实训,敬请关注www.zsjacc.com 珠三角会计网网站的相关信息.

商场各式销售的账务处理 _大卫贝-税的空间_中华会计...

发布时间:2011-11-18 09:06:20 点击人数:14 标签:商业会计账务处理

我公司物资办事处与母公司的工程指挥部签订代购协议异地经营的材料差价的入账? 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纳税影响与处理股票股利 尚未清退的租赁保证金转入资本公积涉及哪些税项及账务处理? 公允价值变动增加资本公积应补印花税 应付福利费余额转资本公积是否调增?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_向幸福靠近_中华会计网校博客

发布时间:2011-11-18 09:06:18 点击人数:14 标签:商业会计账务处理

向幸福靠近
博客相册好友圈子个人主页
RSS
给我留言
发送短信
动态
jxjym1486898
liu1315
522428118
-Ruby
xxp620728
gon…
wyy051207
同一片…
hhcl2010
dtwcy
zhonghua967
思达迪…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里面,没有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执行的是会计制度,文件中规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还房的账务与税务处理及案例解析...

发布时间:2011-11-18 09:06:16 点击人数:9 标签:商业会计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会发生"拆一还一"即拆迁还房的行为.所谓的"拆一还一"是指拆迁人以易地建设或原地建设的房屋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使原所有人继续保持其对房屋的所有权的一种实物补偿形式.本文主要就拆迁还房行为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进行详细的介绍,并给予案例分析.
一、房地产企业拆迁还房的账务处理
一般来讲,如果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该项支出作为"拆迁补偿费"计入开发成本中的土地成本.而房地产企业拆迁还房的实质是,被拆迁户用房地产企业支付的货币补偿资金向房地产企业购入房屋,要确认土地成本中的"拆迁补偿费支出",即以按公允价值或同期同类房屋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以"拆迁补偿费"的形式计入开发成本的土地成本.另外,对补偿的房屋应视同对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应按其公允价值或参照同期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确定,同时应按照同期同类房屋的成本确认视同销售成本.
以非货币性形式支付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规定,回迁房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预计未来能带来更多现金流,一般情况下是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一)在开发产品完工时,根据安置时的同期同类价格,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借:开发成本———拆迁补偿费
贷:应付账款———拆迁补偿费
借:应付账款———拆迁补偿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二)房地产企业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业主向房地产企业出具拆迁补偿费收据,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
贷:开发产品
二、房地产企业拆迁还房的税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发生的拆迁还房的行为主要涉及到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一)营业税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76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交换.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被拆迁户,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拆迁补偿房产时,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拆迁补偿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该为补偿房产竣工并与被拆迁户办理交接手续时.
2、计税依据
根据 营业税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5〕549号)、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以房屋抵顶债务应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771号)及国税函〔2007〕768号的规定,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给予拆迁户补偿或安置的房屋,不论其以何种方式结算价款,以及拆迁人取得房屋作何用途,均应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基于拆迁房屋行为的特殊性,在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上,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5〕549号)和 营业税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规定,对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对最终转让时未作价结算的住宅区配套公共设施(如居委会用房、车棚、托儿所等),凡转让收入已包含在住宅房屋转让价格中并已征收营业税的,不再征收营业税.
(2)对超出拆迁建筑面积的部分,则应按 营业税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顺序确定计税营业额,一是可以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二是可以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三是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二)土地增值税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可以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也可以按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三)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1、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3、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关于计税成本的确定,该房地产公司用自建商品房抵偿应付拆迁补偿款的行为,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第四条规定,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也就是说,该房地产公司"拆一还一"行为要按公允价值对所还原的商品房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以相同金额确认作为房地产开发计税成本的拆迁补偿费.
三、拆迁还房的案例分析
[案例1]
江西省南昌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度采取拆迁安置方式对某小区进行住宅开发建设,在安置方式上,公司采取"拆一还一,就地安置,差价核算,自行过渡"的产权调换方式对拆除被拆迁人房屋进行安置补偿.2010年6月该公司用已完工1000平方米的自建商品房偿还被拆迁人(其中等面积还原部分800平方米),同类住宅房屋建造成本2200元/平方米,销售价格3500元/平方米.请进行有关的税务处理分析.
[税务处理分析]
(一)营业税处理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就其还原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部分,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即本例中的商品房建安造价)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88000元(800*2200*5%).而对超出部分则按同类商品房市场价格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35000元(200*3500*5%).
(二)土地增值税的处理
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应视同销售处理,上述"拆一还一"行为,在按市场价格确认收入的同时,还应将此收入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本例中由于不存在补差价问题,"拆一还一"等面积部分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收入为2800000元(800*3500),同时,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也是2800000元,假如江西省规定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则应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56000元(2800000元*2%).
(三)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及此前的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屋抵顶地价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2〕172号)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同时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第四条规定,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也就是说,该房地产公司"拆一还一"行为要按公允价值对所还原的商品房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以相同金额确认作为房地产开发计税成本的拆迁补偿费.为简化计算,假设本例中同类住宅房屋成本价等同于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由此可以看出,"拆一还一"行为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原则是一致的,视同销售收入及作为开发产品计税成本的拆迁补偿支出均为2800000元.但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应确认视同销售所得1040000元〔(3500-2200)*800〕.
[案例2]
A公司2008年5月开发某项目(属于城中村改造),该项目用地面积21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31900平方米,可供销售面积29000平方米,其中用于安置回迁户村民的住宅面积为7900平方米,其余21100平方米的住宅由A公司自由销售或使用.该项目于2009年5月完工.2009年9月开始与被拆迁户办理交接手续的回迁房面积共7900平方米.2010年1月正式对外销售,并于当月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同期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为7000元/平方米,取得销售收入14770万元(21100平方米*7000元/平方米).
该项目工程已竣工决算,开发成本为6000万元.其中,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为零,前期工程费7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32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费16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200万元,开发间接费300万元.向某公司借款的利息400万元(假定不超过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但没有按照项目进行分配利息依据没有银行的利息票据,请分析有关"拆一还一"的账务和税务处理.
[分析]
(一)账务处理
计算过程如下:
1.开发成本6000万元,利息费用400万元.
2.拆迁补偿费支出=7900*0.7=553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拆迁补偿费不能认为只是拆迁户7900平方米,而是整个楼盘的,需要在总可售面积29000平方米中分摊.
视同销售收入=7900*0.7=5530(万元).
3.单位可售面积计税成本=(6400+5530)÷29000=4113.7931(元/平方米).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29000平方米是作为总可售面积计算的,不能减去拆迁户的7900平方米,即不能以21100平方米作为分母,否则就会虚增成本.
4.视同销售成本=4113.7931*7900=3249.8965(万元);
视同销售所得=5530-3249.8965=2280.1035(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1.在开发产品完工时,根据安置时的同期同类价格,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单位:万元,下同):
借:开发成本———拆迁补偿费 5530
贷:应付账款———拆迁补偿费 5530
借:应付账款———拆迁补偿费 55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530
2.房地产企业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5530万元,业主向房地产企业出具拆迁补偿费收据5530万元,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 3249.8965
贷:开发产品 3249.8965
(二)税务处理如下
1.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A公司2009年9月开始与被拆迁户办理交接手续时,就要确认视同销售所得=5530-3249.8965=2280.1035(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2280.1035*25%=570.0259(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不能按预计毛利率计算缴税,而是要确认视同销售所得计算缴款.百行会计网
2.土地增值税的处理
与企业所得税不同的是,在与被拆迁户办理交接手续时,不需要立即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只需要预征.假定预征率为2%,则A公司2009年9月开始与被拆迁户办理交接手续时,要预缴土地增值税=5530*2%=110.6(万元).回迁房视同销售所得最后是否作土地增值税清算,要看楼盘的销售情况.由于该项目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因此土地增值税必须清算.
该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计算过程如下:
开发成本=5530+6000=1153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11530*(1+20%)+11530*10%+14770*5.5%=15801.35(万元);
增值额=14770+5530-15801.35=4498.65(万元);
增值率=4498.65 ÷15801.35=28.47%,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率为0;
应缴土地增值税=4498.65 *30%-0=1349.595(万元);
已预征土地增值税=5530*2%=110.6(万元);
应补缴土地增值税=1349.595-110.6=1238.995(万元).
3.营业税的处理.
(1)营业税的计算
回迁房成本价如何确定?有的地方认为,考虑到被拆迁房产原占有土地,开发商不需对该土地支付成本,补偿房产的成本价不应再计算土地成本;有的地方则认为应包括土地成本.笔者的看法是回迁房的成本和正常销售的商品房一样,应分为土地成本和建筑成本两个方面,只不过这里土地成本是以房换地换回来的,成本价应该包括土地成本.
A公司应该在2009年9月与被拆迁户办理交接手续缴纳营业税=4113.7931*7900*5%=1624948.2745(万元).
(2)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问题.
A公司如果采用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5530万元,A公司应按销售价5530万元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A公司如果采用 企业会计制度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没有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则A公司应该按成本价3249.8965万元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然后视同销售所得=5530-3249.8965=2280.103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怎么开发票,都不影响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