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解读——服务业

 春葳蕤,秋皎洁 2012-02-2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解读——服务业

一、增加鼓励类服务业的必要性

(一)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情况

“十一五”时期,我国服务业实现了较快发展,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日益提高。

1、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1.9%,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0.7个百分点,比十五期间加快1.4个百分点。2010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7.1万亿元,比2005年增加9.6万亿元,增长1.3倍。

2、服务业主要行业较快发展。十一五时期,生产性服务业保障支撑作用增强,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水平不断提升。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5个门类的增加值年均增速分别为18.7%16.5%11.3%9.5%8.4%

3、服务业新兴领域快速发展。十一五时期,新兴服务产业蓬勃发展,文化、旅游等行业实现了高速增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新型服务业态方兴未艾,电信增值、动漫网游、电子商务等加速发展;检验检测、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服务、地理信息等新兴服务产业蓬勃发展。

“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比提高,服务领域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服务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局面仍然没有从根本改变,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从总体上看,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偏低。2010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仅为43.0%,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和服务业就业比重两个预期性目标均未完成。

从结构上看,服务业现代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有些生产性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远未发挥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缺少主体功能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全国和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大部分服务业领域缺少著名品牌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有些生活性服务业供给不足,服务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服务需要。

从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看,“十一五”前4年中,我国城镇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3年低于全社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农村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也明显不足。

从国际贸易结构看,“十一五”以来,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实现了快速增长,但是一直处于逆差状况。2009年逆差达到296亿美元,比2005年增加了2.2倍;2010年逆差221亿美元。

(三)增加鼓励类服务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十二五”是我国服务业大发展的重要时期。“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拓展新领域,培育新热点,发展新业态,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是“十二”我国服务业发展的重要特征。

从国际环境看,世界已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我国与世界经济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日益加深,要在更广的领域、更高的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必需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深度融合,增强竞争力。

从国内环境看,201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000美元,“十二五”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将进入较快的升级阶段,服务业市场需求潜力巨大。特别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步伐加快,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持续改善生活水平的愿望明显增强,对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给予了新的期待。服务业将进入全面加快发展的新时期。

从优化服务业结构看,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营造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是“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任务。适应服务业大发展的新要求,修订和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鼓励发展的方向,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集聚,是促进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和改善服务供给,促进服务业现代化,提高服务业质量和水平。

二、《目录》2011年本与2005年本的主要区别

《目录》2011年本服务业部分,较2005年本,主要是扩大了鼓励类服务业范围,增加了相应条目。

一是形成了鼓励发展的门类体系。《目录》2005年本中,服务业鼓励类只有“其他服务”一类,《目录》2011年本对此做了较大的调整,进行补充和完善,设立了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旅游业、邮政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8个门类,保留了“其他服务业”门类。形成鼓励发展的体系,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二是鼓励类条目大幅增加。《目录》2005年本,服务业鼓励类条目只有33条,调整修订后的《目录》2011年本增加到118条,是三次产业中增加条目最多的。具体是:现代物流业11条、金融服务业11条、科技服务业11条、商务服务业11条、商贸服务业8条、旅游业4条、邮政业9条、教文卫体服务业35条、其他服务业18条。

此外,农林业、水利、煤炭、电力、新能源、城市基础设施、铁路、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水运、航空运输、综合交通运输、信息产业、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鼓励门类中,也都包含相关的服务业内容。

三是突出对服务产业的引导。《目录》2011年本主要加强了对服务产业的鼓励。属于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原则上不再列入产业政策引导范围,使《目录》引导服务业发展的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方向更加明确。

三、修订把握的主要原则

服务业领域广泛、涉及部门和方面较多,《目录》修订工作主要是从宏观的角度,综合研究有关部门和地方等提出的修订意见建议,提出调整建议,主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注重与法律、政策和全国性、区域规划相衔接;

(二)着眼于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以加强鼓励类为重点;

(三)突出对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业态的引导支持;

(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有利于改善民生;

(五)增强目录的操作性。

四、鼓励类服务业的主要特点

1、符合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新要求。《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服务业,无论是门类还是条目,均有较大幅度的调整和增加,与“十二五”期间“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的要求,是相适应的。

2、加强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引导。《目录》2011年本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4个鼓励门类,共有44个条目,都是生产服务业,比例2005年本服务业鼓励类全部条目还多,体现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新要求。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门类,共有35个条目,较2005年本鼓励类相应范围,增加了26条;“其他服务业”门类中绝大多数条目都是生活性服务业,比如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农民工留守家属服务设施建设等,反映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的新期待。

3、突出对旅游业的支持。《目录》2011年本将“旅游业”在鼓励类中单独设立了门类,突出旅游业发展的地位,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培育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具体举措。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