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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有效的国资监管?市国资委表示: 做到“管住、管好、管活”

 自在正能量 2012-02-24

如何实现有效的国资监管?市国资委表示: 做到“管住、管好、管活”

2012年2月23日 珠海特区报
          随着珠海国有资本总额的不断发展壮大,如何既能对国资实施有效监管,又能促进国有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日前,市国资委主任劳志伟对记者说:“市国资委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时,要把握好尺度,该管的一定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手,不干涉企业经营活动,做到管住、管好、管活,即管住股东会,管好董事会,管活经理层。”管住股东会就是要管住股东会的事务,凡是属于国资委职责范围都需要尽责履职;管好董事会就是要管好董事会的规程,关键是促进企业科学合规决策;管活经理层就是要善用体制机制,重点是要调动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生产经营良性运作。“这样国资委就真正做到了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管住、管好、管活”能取得平衡的关键是要分清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之间的权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之间是信托托管关系,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董事会要充分体现出资人意志,董事的职责之一是忠诚、准确传达股东的意见。过去两年,国资委启动了水务集团、珠海港集团、珠光集团、九洲旅游集团等四家市管企业的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董事会建设的关键是外部董事要多于内部董事,打破国有企业内部“一言堂”和内部人控制现象,达到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决策的目的。通过试点,过去董事会会议上无不同声音、无反对意见、无反对票的“三无现象”少了,不成熟的议题难通过了,外部董事的作用逐步显现,使国有企业的董事会真正有力承担起股东会赋予的信托托管职责。

   据了解,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国资委重点抓出资人报表体系和企业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为了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和转变监管方式,重点抓企业董事会制度建设。都取得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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