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澹海若——《道德经法要》

 昵称8487259 2012-02-29

道德经法要》

《法》
    天地万物,有物之物,同源为有。有生于无,是为无物之物。亦有亦无,亦变亦恒。生万物而通之,宗万物而牧之,名曰大道。
    故,大道生混沌,混沌生阴阳,阴阳相成而动,是生天地气。天地之气复合阴阳,合于大道,是万物生。
    故,大道生,阴阳成。故万物莫不负阴而抱阳,是以气不可失而抱冲;物莫不阴而阳,阳而阴,是以全生。
    故,大道不可离,阴阳不可分,其正曰和。内失其和,损亦损,益亦损;外失其正,毁亦毁,成亦毁,不若无为。
    故,失和者不生,失正者不长。其不得已,或灭或返。是以反者道之动,是以柔者道之用。知和曰常,知常曰明。明止于正,正通于道。
    故,和者,天下之大正;阴阳者,众理之大用;道者,万物之达道。故道和天下,同有无,一阴阳,是谓无极。无极之妙,调和万物,故得者亦得,失者亦得,是谓袭常。
    故其居也,莫不相宜;其制也,莫不相适;其牧也,莫不自然。故万物处之而不知所与,生而不知所以,生而不知所报。生生自成,适然自性,是谓玄同。玄同之义,与道齐同,故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是以,唯道可从,唯道是从。见其居,知勿争;见其制,知勿妄;见其牧,知勿妄为。故能大行不害,大成不弊,大治不败。返其天性,归于大正,无为而无不为,功成而可居。
    既已无妄为,亦将不多欲。故和则生正,正则复和。内外契合,与道同行,是为至德。
    故行道不殆,知道不惑。知行复相济,常德不脱,是为圣人。


《要》
    天下皆圣人,则天下达道矣;天下皆愚者,则天下亦可得而成道矣。
    然则,以悟观之,人尽可圣;以智观之,人尽不愚。可圣而未圣,不愚而淤塞,则民俗皆可化矣。以时观之,事尽与道合;以人观之,事尽与道左。可合而未合,无离而有左,则事有不当,道有不行矣。是谓流水成河,传薪存火,循道而存道也。
    故道无不是,而无物担道,是以不可不为也;德无不及,而人不尽德,是以不可不教也。
    夫民生者,道之大用也,天下之大德也;而病害饥寒老死不免,则名利声色福寿亦不禁矣。由是,则知识技能也必成,智巧伪诈也必生。而贤者制天下以民生,奇者挟天下以自利,或治之于不得已,或治之于必得已。夫人之为人也少,为己也多,则事于善者也少,不善者也多,况得失损益之固不可相偿乎!是以治乱之反复甚矣!
    故,天下为灶,道德为光,治者传薪,乱者传火。是以天下常不离道,亦常不当正。噫!仁义礼法相继,纯朴日远,世风日下也如是焉!
    若夫果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则天下将复古而民生亦将复穷蹇矣。上古之安者,穷而不得已。群而无主,求生乎天;倘或有王,让乎贤。是以古者民寡,事约,智钝,物缺,所以能以天道大化者,贤王与清静相安也。况民不可灭,民心不可夺,民力不可拘,是以知欲返天下于安于蹇也,亦不可得矣!人民滋众,知识滋巧,政经滋繁,主国者弃禅而从袭,是以三代而下,豪强与乱世日猖也。人民不觉,贫富相倾,天下五裂,世于踯躅而进也,亦不可退矣!夫唯世进至极,是以知万世之后道方返焉:民寡,事约,智锐,物多,谓曰大觉之世!
    故,民生者,治世之基;民心者,测世之规;民力者,衡世之权。人道其外,天道其中。是以圣人持道谨德,缮性养息,顺时迁移,不厉不迂。为之于不得已,动之于因循。得时则行,不得时则藏,是谓豁达。
    故圣人之治,不愚民,亦不必争民,全生和性以为德;不伐生,亦不必助性,周世济危以为务。不可愈道,亦不可凭天;不可不德,亦不可由性。有所为,有所不为;不逆流,不助澜。常使天下安顺近正而不远,民自就善而远邪也。
    是以,道可周乎一身,亦能周行天下;德可完乎一心,而不能必化万民。虽然,唯道可周身不殆,唯德可完心不尤。死生万世不免,而道恒真不易,不亦天下之至贵乎?故求可以得,罪可以免者,唯乎道德。
    故,圣人之于己也,不蹈危,不强取福,不挠心,不嗜欲,恬淡而内宁。内宁外和,故能外不争,循常性,因天然,顺时宜,合大象,尽天年。是以体健身安,心明德全,是谓完善。
    曰:持道而行,含真而生,与众相宜,与物相济,大通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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