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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强化农村信用社稽核监督功能

 juluyuan 2012-03-02

   浅谈如何强化农村信用社稽核监督功能浅谈如何强化农村信用社稽核监督功能

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是农村信用社对其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各项自律、自控机制进行的再监督,是农村信用社自我监督、主动规范、查错除弊、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稽核工作作为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内审行为,贯穿于各项业务始终,对于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操作层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不断显露出来。这些问题的暴露充分反映出农村信用社内部稽核监督的重要性。然而目前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沿袭的仍然是以查错防弊为主的稽核内审体制,成长缓慢,进步不大,手段单一,拓展性不强。如何强化稽核监督功能,是摆在我们稽核队伍面前的重要话题。笔者就如何强化农村信用社稽核监督功能作一探讨,并衷心地希望能够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促进稽核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一、加强稽核队伍建设,夯实稽核工作根基。

1、补充新鲜血液,充实稽核队伍。按照银监会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精干高效、责权分明、统一管理、业务独立、全面监督”的总体要求,完善“垂直管理、上挂下查”的稽核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尽快建立健全内部稽核体系。过去,农村信用社的稽核人员大都从当地农村信用社挑选或聘任,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内审知识教育,有的甚至没有经过专门的稽核培训。而且在选拔过程中,往往认为业务能力强、熟悉各项会计业务的人就能胜任工作,忽略了思想道德、人品素质、专业能力、文字表达、稽核判断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因此,要使信用社的稽核工作顺利地步入规范化轨道,充实专职稽核人员已是当务之急。要选拔那些懂得金融政策、熟悉业务、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事业心强、有判断、分析及预测能力的人员充实到稽核队伍中来,最大限度地发挥稽核工作的监督作用。

2、加强稽核知识学习,提高稽核人员综合素质。目前稽核人员素质较低、工作质量相对不高,成为了制约稽核监督工作实施的瓶颈。因此必须加大对现有稽核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是短期训练,利用以会带训,以师带徒等行之有效的形式,本着边干、边学、边建制的路子,加速提高稽核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稽核技能。二是采用集中人员,确定课题,现场稽核,实地培训,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办法,进行联系实际的岗位练兵,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采用研讨课题、技术竞赛等活动形式,开展稽核业务技术练兵活动,提高稽核人员素质。促进稽核人员的政策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稽核技能的提高。让稽核人员在风险管理理论、方法等方面做到与时俱进,提高其工作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使稽核工作不断得到创新,逐步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过硬的稽核队伍。

3、严格绩效考评,强化工作职责。建立稽核质量控制机制、稽核质量审查机制和稽核质量评价体系,对稽核过程和稽核结果进行全面评价。建立一个静、动结合的稽核人员主要考核指标,实行目标激励。由于稽核人员工作的特殊情况,应建立一个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稽核人员工作主要考核指标。就静态指标而言,首先应根据业务发展对内部控制的要求,建立一个比较规范化的工作流程图或工作指南,并设置一个较为标准化的检查表,要求稽核人员每年、季、月必须有检查的相关纪录,作为其考核的静态指标;对动态指标而言,主要是考查其对所辖范围内情况的熟悉程度,特别是对农村信用社关键岗位人员的情况了解程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内控制度自身缺陷的总结评价及改进建议,对新业务新知识的熟悉的程度等。年初,要根据本单位业务经营管理中的风险特点、人员轮岗规划和上级管理部门的稽核计划等要求,制定全面稽核、专项稽核、人员离任稽核计划,并提出总体稽核要求。要鼓励稽核人员认真探索、积极运用、不断创新科学的稽核方式方法和技术手段,因地制宜地开展稽核工作,确保稽核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年终,要根据年初制定的稽核计划,以及年中突击性专项稽核任务,进行严格考评,并做到奖惩分明。对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失误,实行责任追究。

4、建立激励机制,实施等级管理。一是建立有效的双重激励机制,奖惩分明,强化激励的促进作用,以充分调动稽核人员工作积极性,认真履行职责。二是在决策中重视采纳稽核意见和建议,扩大稽核员对被稽核单位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提高稽核信息反馈作用。三是建立稽核员等级管理制度,提高稽核人员相应的政治、经济及福利待遇,对稽核人员为信用社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要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

二、更新稽核理念,转换监督职能。

1、稽核关口前移,实施超前防范。将过去传统性的事后稽核为主的方法,转换为事前、事中稽核为主的超前防范。事前稽核,主要是对经营决策,措施出台进行事前审议、论证、监督,事先发现经营可行性和效益性方面的利弊因素,参与决策,及时对信贷、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正确性、合理性及效率、效益进行有效稽核。事中稽核,是对规章制度,经营管理过程的监控和对正在进行的业务活动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合规和有效,及时纠偏取正。因此,把事前、事中稽核监控的触角伸展到决策领域,这样就能对经济业务可行性和效益性的利弊因果,事先发现,避免造成人力、物力、财务的失误和损失。超前实施防范,通过事前、事中稽核,帮助信用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达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患于未然,把问题和差错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更新稽核理念,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转变稽核观念,树立稽核质量观、稽核服务观。对稽核工作要观念新、认识准、理解深,不能单纯理解为查找问题、暴露问题,进行处罚。而要树立“三个转变”,做好“两个拓宽”,即:由查问题、找问题向预防问题、解决问题转变;由合规性稽核向风险防范性稽核并重转变;由单纯地惩处向教育与惩处并重转变;同时拓宽稽核服务领域,拓宽稽核检查网。二是转变稽核方式,从以现场稽核为主转变到与非现场稽核相结合,通过非现场稽核的深入分析,为现场稽核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转变稽核手段,由传统的手工操作转变向运用计算机和其他先进工具开展稽核监督工作,从而提高稽核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建立健全稽核制度,提高稽核监督效率。

1、健全报送稽核制度,逐步实施非现场稽核。要把“重在稽核,力求规范,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作为报送稽核的指导思想。报送稽核要由简到繁,从单项到全面,逐步完善。要充分利用SC6000综合业务系统的优势,开发稽核审计系统,逐步使非现场稽核和现场稽核相结合,并将非现场稽核作为现场稽核的第一手资料和辅助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减轻稽核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稽核工作效率。

2、创新稽核手段,适应业务变化。在改革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的业务不断变化和快速创新,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尤为重要。一是建立科学性和实用性兼容的稽核操作规程,避免因程序遗漏导致的稽核风险。二是建立涵盖内部控制和会计控制的实体性稽核规范,制定相应的稽核标准体系,为提高稽核质量提供客观依据。三是建立稽核工作制度,加强稽核人员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确保稽核信息真实可靠。四是建立后续稽核和再稽核制度,强化对稽核人员的行为约束,提高稽核质量,促进稽核成果有效转化。五是建立稽核联动机制,理顺稽核关系,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和被稽核信用社的稽核合作,增强查防案件的协同效应。

四、强化稽核审计的独立性,树立稽核监督的权威性。过去农村信用社裙带关系严重,工作开展举步维艰,极大地影响了稽核工作的进步和发展。大多数稽核员来源于当地,其兄弟姐妹可能在同一县域的信用社工作,在稽核查处中受制于裙带关系影响在所难免。即便稽核工作人员在当地没有裙带关系,被稽核信用社或相关人员也会通过各种渠道建立关系,求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改变稽核工作独立性差的现状,就必须让稽核员在被稽核信用社实实在在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和非工作性质的亲密关系。一是对稽核员进行重新选聘和优化组合,实行全面的交流、回避制度,使稽核员在被稽核信用社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及其它影响独立性的因素,严防利益相关人对稽核部门和稽核人员施加影响,以致造成稽核人员在检查现场不作为,确保稽核员能够放手开展工作。二是建立稽核人员科学的考核考评机制,对稽核员的德、能、勤、政、绩进行综合考评,若稽核员不再从事稽核员工作,尽量不在被稽核信用社安排工作,解除其后顾之忧。三是要从组织上保证稽核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按照银监会《加强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实行理事长负责制,稽核工作直接向理事会负责和报告工作。如果分管稽核工作的领导为联社理事长,可以促进稽核工作在风险监督管理中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从而在组织上保证稽核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四是要切断稽核部门、稽核人员与联社业务部门和基层信用社的利益关系稽核人员不应兼管其它与稽核有利益相关的业务,避免业务部门、基层信用社的价值取向对稽核目标的影响。五是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稽核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证工作所必需的稽核费用,尽可能配备较为先进的稽查工具,同时制定严格的现场检查纪律。


总之,只有通过对稽核工作的不断改革和创新,并辅之以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以及经常性、常规化的监督检查,才能提高稽核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从而夯实发展根基,建立起适合当地农村信用社发展需求的稽核监督机制,促进农村信用社的长治久安和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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