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章程
一、 总则:
1、美容院宗旨为致力于提升美容美体养生香薰SPA的普及,同时为高端女性提供一个
最佳的美容美体休闲SPA场所。
2、美容院拥有国内外最先进的仪器设备、最优质高效的产品、最专业的技术,及最完善
的服务,最舒适、幽雅的环境,为您寻找美容美体休闲SPA生活真谛。
2、 美容院采用会员制,连锁经营,会员将享受一卡通用,但会员非本公司之股东,除享有会员权利和义务外,不负美容院运盈亏责任,会员亦不得参与经营及行政管理。
二、 会员资格:
1、 个人会员:凡年满十六岁以上的中外人士均可参加;
2、 公司会员: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合法公司或机关团体;
三、 会员类别:
会员卡级别 |
入会金额 |
服务折扣 |
产品折扣 |
有效期 |
VIP卡 |
3800 |
略 |
略 |
|
银卡 |
6800 |
略 |
略 |
一年 |
金卡 |
8800 |
略 |
略 |
二年 |
钻石卡 |
13800 |
略 |
略 |
二年 |
翡翠卡 |
18800 |
略 |
略 |
三年 |
玫瑰卡 |
28800 |
略 |
略 |
五年 |
四、 会员级别晋升办法:
1、 自入会之日起,VIP卡、银卡会员在一个月消费满3000元以上(不含入会金额)
或一个季度满5000元,可由VIP卡申请升为银卡,或由银卡申请升为金卡;
2、 自入会之日起,金卡、钻石卡会员在一个月消费满5000以上(不含入会金额),
或一个季度满10000,可由金卡申请为钻石卡,或由钻石卡申请为翡翠卡;
3、 自入会之日起,翡翠卡会员在一个月消费满10000元以上(不含入会金额),或
一个季度18000翡翠卡申请升为玫瑰卡;
注:如VIP卡直接申请升为至尊卡,需一个月消费满26000元;
4、会员达到以上要求后,自结款当天给予换卡并办理相关晋升手续,同时签定新合约。
五、 入会
1、 凡申请入会者,须填写申请表一份,交一寸彩色半身照二张,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公司会员须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 依照本公司所定申请手续,经公司审查合格,缴交入会费后,成为美容院会员,美容院同时奉交其所申请的会员卡。
六、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为维护美容院的服务水平,特采用会员制,会员卡限量发行。会所采用连锁经营。
2、 会员凭会员卡至美容院内享受美容美体养生香薰SPA服务的权利;
3、 会员视会员卡类别有权享有美容院提供的相应免费项目服务;
4、 持会员卡可享受美容院全国各地连锁机构提供的产品、服务及相应折扣优惠;
5、 美容院每年不定期举办美容美体养生香薰SPA专题讲座和会员联谊活动,定期发
放会员刊物,籍以增加会员间友谊及美容美体养生香薰SPA知识;
6、 美容院采取记名方式,会员不得将会员卡转借她人使用。若有遗失,应及时通知
始开卡机构申请补发手续;
7、 会员不得拖欠和拒付美容院之消费款项;
8、 会员可申请转让会籍,转让时应向赛凡宫缴交转让费用,转让费为入会时所付金
额之5%;
9、 会员可凭消费额度申请会员卡升级,升级成功后须退还原会员卡。
七、 会籍终止
凡有以下行为之会员,美容院将终止其会籍:
1、 欠缴消费款项,经催促仍不支付者。
2、 有损美容院名誉或蓄意破坏设施者。
3、 在会员期间有违反国家法律被判刑者。
4、 不遵守会员章程及履行义务者。
注:凡违反以上条例而终止会籍者,美容院将不予以退会入会费。
八、 副则
1、 美容院为维护高品质的服务水平,特制定各项管理规则及办法,由会员共同遵守。
2、 会员享受的折扣消费一律在原价基上打折,已优惠产品和服务不在优惠之列,特
价产品和服务亦不在优惠之列。
3、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更,将美容院商议后再行决定。
4、 美容院对会员章程保留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