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何谓"对价"? 对价最早出现在欧美的法律文献中,是指为了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做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牺牲。在这里,"对价"指非流通股股东为了取得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流通的权力,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目前来看,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权证等形式。 十、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操作原则是什么? 根据《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应当按照"市场稳定发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流通股东表决、实施分步有序"的操作原则进行。 十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总体思路进行。 "统一组织"就是按照《通知》规定的程序和监管要求规范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使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股东公平行使权利。
"分散决策"就是针对上市公司情况的差别性和复杂性,由上市公司的各类股东,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经过广泛征求股东意见和平等协商,形成本公司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具体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十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操作思路是什么? 将贯彻《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按照"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步解决"的操作思路来推进。 (1)"试点先行"是在解决股权分置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不急于整体推进,而是通过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在少数公司中进行审慎试点,传达积极的政策信号,培育相对稳定的市场预期。通过不断对试点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形成解决股权分置的全面推进方案。 (2)"协调推进"就是在全面解决股权分置条件尚不成熟、且需要一个较长过程的情况下,应当抓紧完善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恢复流通股股东对大股东守法、诚信的信心,缓解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矛盾,为市场化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创造良好的条件。 同时,应当落实保持市场稳定发展的相关措施,增强市场对股权分置改革的适应能力。 (3)"分步解决"就是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成功后实行"新老划断",对存量公司确定分步解决的原则,争取用相对较短的时间积极稳妥地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新老划断"问题的解决,前提在于市场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形成相对稳定的预期。 也就是说,不仅政策预期要相对稳定,而且试点公司所采用的基本模式及定价水平也要得到市场的基本认同,市场反应已趋于平稳,才可以考虑实行"新老划断"。
(文章来源:股市马经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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