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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言语理解全攻略之标点使用—浙江公务员考试,言语理解

 淮楚书苑 2012-03-13


标点的正确使用也是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的一种重要题型,主要考查考生对各种标点符号的普通用法及在一定语言环境里的变通用法的掌握。下面,中公教育专家为大家介绍几种常考标点的使用方法。

(一)句号

(1)陈述句末尾的停顿。

(2)语气舒缓的祈使句末尾也使用句号。

(二)叹号

(1)感叹句末尾的停顿。

(2)语气强烈的祈使句、反问句末尾也用叹号。

(三)问号

(1)疑问句、反问句的末尾用问号。

(2)倒装的问句,问号应该放在句末。

(3)连续问句,各问句后均用问号。

(4)选择问句,在句末用问号,句中用逗号。

(5)有的句子虽然有疑问词,但不是问句,所以不用问号。

(四)顿号

(1)如果并列词语中还有并列词语,小的并列词语用顿号,大的并列词语要用逗号。

(2)表概数的地方不能用顿号,但表确数的地方必须有顿号。

(3)并列词语之间有了“和”、“与”、“及”等连词,连词前不再用顿号。

(4)并列的短语作定语时要用顿号。

(五)逗号

(1)并列作谓语、补语表强调时,并列短语之间不用顿号,而用逗号。

(2)并列词语之间带有“啊”、“哇”、“啦”、“呀”等语气词时,并列成分之间不用顿号,而用逗号。

(3)并列的短句之间不用顿号,而用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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