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 一、奖惩种类: 1、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 2、处罚分为警告、小过、大过、留职查看及开除五种; 3、奖惩金额:大功/大过奖或罚各200元,小功/小过奖或罚各100元,嘉奖/警告奖/罚各10元,开除的一律扣除未发其他奖金、福利、补贴; 4、各部门主管都有权对所辖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所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二、奖惩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建议人依据事实提出建议; 2、重大违规行为由行政人事依据公司规章提出处罚,例如打架、偷盗等重大行为之犯规。各部门遇此类事件应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依章办理。不可自行处理或隐瞒不服; 3、对各部门发生之违规事件若发生事故单位无呈报时,行政人事部将视情况进行调查,各部门人员应配合调查; 4、行为过失造成损坏、伤害赔偿:行为过失造成公司或他人财产的损失,或他人的身体伤害,依据损失的程度确定赔偿金额,支付受赔偿的对象; 5、行政人事部调查、复核、填写审批表; 6、送呈副总经理审批后交行政部人事办理; 7、行政人事出奖惩通报张贴在公告栏; 8、以上各类之奖惩均予以报行政人事部备案,作为年度考评之依据。 三、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嘉奖 1、工作勤奋,业务技术熟练,认真负责,足以成为员工模范; 2、任劳任怨,工作绩效优越; 3、工作廉洁奉公,积极配合并有一定成效的; 4、能配合客户要求,深获客户赞许的; 5、提出合理建议,经实行有效的; 6、在公司管理、企业形象、广告创意等方面努力工作,成效显著的; 7、在公司安全方面做出贡献的; 8、全年全勤者; 9、其他经领导确认值得奖励的行为。 四、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爱惜公物,节约物料,降低成本有显著成绩的; 2、改善操作方法,能提高工作效率的; 3、遇非常事故机应变、措施得当,使公司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发明或改良各种工作方法、操作流程及其他业务上有关事项,经采纳确认对公司有贡献的; 5、对于徇私舞弊和损害公司利益之事,能事先阻止或事后揭发,使公司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6、协助破获重大贪污、贿赂、盗窃案的; 7、缓和员工间纠纷或改善公司内员工不良风气的; 8、拾金不昧的(视情况奖励); 9、对公司开办职业教育培训一丝不苟,成绩优良的; 10、其他经领导确认值得奖励的行为。 五、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有特殊贡献、新发明创新、生产经营业务打开新的局面而使公司获得重大利益的; 2、在非常事件中为公司效力,而使公司财产、名誉免于重大损失的; 3、挽救意外灾害,奋勇果敢,而使公司财产、名誉免于重大损失的。 六、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公开批评或记警告处分 1、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人事务或防碍他人工作,情节轻微的; 2、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宣泄个人情绪,骚扰领导和同事的; 3、在工作时间内不佩戴工作牌、不按照规定着工作服或仪容不整,有损公司形象的; 4、在公司内乱涂写或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的; 5、办事不力,废驰公务,情节轻微的; 6、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聊天(包括窜岗聊天、聚众聊天、电话聊天和上网聊天)、看无关报刊杂志、玩游戏的; 7、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辱骂员工,以大欺小,以上欺下,不尊重他人的; 8、员工对待上级不礼貌顶撞上级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 9、经常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的; 10、假报加班工作时间的; 11、不履行值班值勤规定或不在规定时间坚守岗位的; 12、员工工作时间不经主管同意签批擅自工作岗位外出,及返回公司后不及时(半小时内)回签的; 13、不按时上交、上报工作日记、周汇报、月工作总结、计划的; 14、未经批准,开会、培训迟到、早退的; 15、不遵守公司6S标准的; 16、不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意外事件情况的; 17、在工作中犯有危及其他员工或客户的错误行为的; 18、没有完成公司规定的目标或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的; 19、工作中不严肃认真,嬉戏、懒散、怠工的; 20、擅自进入“非请莫入”地区、财产重地和记录重地或未经书面批准擅自移动公司财物,包括记录档案、公司文件、电脑等; 21、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的; 22、对员工或客户举止粗野,语言无礼的; 23、散播流言蜚语的; 24、下班时未将所办业务或使用工具收拾妥当就离开工作场所的; 25、无《出车单》出车,以及司机和前排就坐人员未系好安全带的; 26、携带危险物品、凶器、易燃物品进入公司有损公共安全的; 27、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未按规定堆放物品放置障碍的; 28、违反公司水电管理规定的; 29、有安全隐患纠正不及时或不及时改正处理的; 30、员工不按规定在非指定地点抽烟的; 31、违反公司生活管理、餐厅管理、宿舍管理规定者; 32、不服从活动室、仓管、宿舍、保安、环卫、餐厅等工作人员管理的; 33、发生纠纷不听从排解的; 34、不听从管理人员对节约用水用电之规劝的; 35、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的; 36、私带外人进入宿舍未登记的; 37、随意践踏采摘公司花草的; 38、随意往下水道内乱扔杂物的; 39、随意在地面、墙壁、玻璃、桌椅上乱写乱画的; 40、不按规定的路线排队就餐的; 41、将已打出的菜、汤、饭又倒入饭桶内的; 42、擅自进入伙房取用或烧食食物的; 43、公司内行为不检点有伤风化的; 44、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务损失,情节轻微的; 45、私自下载、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聊天、游戏等软件的; 46、其他未在上列的一般违纪行为。 七、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记小过处分 1、捏造请假理由的; 2、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在公司内带头不守规定,有事实证明,但情节轻微的; 3、浪废物料,损毁工具的; 4、违反规定之工作方法或未使用规定之工作器具致公司财产损失的; 5、操作非经指定之车辆、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 6、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公司的; 7、违反招聘辞退程序垢,私招乱雇亲友进公司或解雇无辜员工的; 8、无适当理由违抗上级之指示、命令,情节较轻的; 9、虚假考勤的; 10、二次不填写周工作日记表、月工作总结和计划的; 11、在公司内赌博的; 12、未经主管同意,私自外借公司物品; 13、有其他违纪行为情节较重的; 14、未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事务,但不存在个人收益,而造成公司财务损失者。 八、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处分 1、故意不按工作方法操作而影响工作效率或质量,经劝导仍不听从的; 2、泄露机密的; 3、遗失与经营销售有关之重要文件资料的; 4、违反灾害预防措施及有关安全卫生规则之指示,情节严重的; 5、将公司资料、材料隐匿不报的; 6、从本部门出发,不积极履行上级的指示安排造成不良后果的; 7、辱骂管理及其他工作人员,情节严重者; 8、违反工作流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 9、未执行公司物品管理制度,致使公司财物外流的; 10、经常旷工,屡教不改的; 11、未经公司同意,私自驾驶公司车辆的; 12、贿赂公司干部以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的; 13、反抗管理人员之合理指令,并有公然侮辱行为,情节严重者; 14、遇有非事变,借故躲避,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5、一年内违反工作规则,被记小过两次的; 16、推荐任用员工隐瞒实情,致使公司误信被任用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17、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18、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19、拒绝或反抗主管经理致使命令不能下达的; 20、假造不实工作记录,仿冒主管经理之有效签名的; 2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 九、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开除处分 1、故意违反安全守则,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他人安全的; 2、煽动或以强暴、胁迫手段唆使他人怠工、罢工或集体离职者的; 3、散布谣言,严重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 4、偷窃他人财物的; 5、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财物的; 6、未经公司允许向任何人(包括新闻界、电台、电视台及传播媒介)发表声明或透露公司的财务资料、商业秘密或保密资料的; 7、对公司工作伙伴及客户行为粗野或举止无礼; 8、吸毒,或在公司内使用、藏匿、接受、处理毒品的; 9、工作时间经常醉酒,屡教不改的; 10、未经申报上级主管,而接受公司供应商或承包商的任何礼物(现金或其它形式的好处); 11、未经公司许可为任何其他雇主工作或经营其它生意及业务,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12、上班时间经常睡觉,或工作懒散,屡教不改的; 13、未通知部门经理或未经部门经理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14、工作时间以外的刑事犯罪的; 15、故意攻击、殴打或伤害他人的; 16、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形象、名誉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1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煽动罢工,聚众闹事,打架殴斗,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8、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规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 19、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20、对抗公司对其训教育的; 21、假冒领导签名,影响重大者; 22、犯有性质与上述所例情况相类似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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