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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男子被天降红砖砸头 状告29家住户索赔36万

 Oumuamua 2012-03-17

应城男子张兵赶到武汉新乡村喝喜酒,结果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红砖砸中;由于找不到侵害人,张兵将新乡村4栋2单元29户街坊告上法庭,索赔近36万元。昨日,此案在武昌区人民法院开庭,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该院审理的首例高空抛物侵害案。

贺喜被砸 起诉29户街坊

去年3月26日上午,张兵的表妹出嫁,他特地从应城赶到武汉市青山区新乡村贺喜。

在放鞭时,张兵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红砖砸中头部。经过3个月治疗,张兵才摆脱危险,花费近15万元的医疗费。后经鉴定,张兵伤情构成九级伤残。

事发后,民警多次查访,但一直未找到肇事者。今年1月,张兵以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将新乡村4栋2单元29户街坊告上了法庭,索赔医药费、误工费、精神赔偿费等共计近36万元。

拒绝调解 部分人愿意补偿

昨日的庭审现场,26户被告出庭,有3户被告缺席。

“接到传票才知道自己成了被告。当时家里没有人,全部上班去了。现在我们也成了受害者。”对于张兵将自己告上法庭,2单元201室的住户李先生很不理解。与李先生有相同看法的还有许多住户,其中102室的住户就称,砸中张兵的红砖是高空掉下来,但自己家住一楼,不可能构成侵害。还有住户表示,自己的房子在该时间段一直空着,没有人居住。

经过4个小时的庭审,26户被告拒绝调解,审判长冯荣华宣布择日宣判。不过,数位被告也表示,当事人张兵毕竟受到最大的伤害,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补偿。

记者踏访 高空置物危险

今年70岁的肖红斌老人家住汉口田园小区,昨日也来到庭审现场旁听。他称,自己所在小区的楼上住户用竹竿撑在窗外晒衣服,竹竿隔三岔五掉下来,几次差点伤到人。“回去要给街坊们说,否则出事了就晚了。”

昨日下午,记者在新乡村小区看到,不少住户都将晒衣竿伸到窗户外,还有的住户窗台放着花瓶。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多个小区,发现这些小区都存在高空危险物的问题。在武昌丁字桥公寓,一住户李女士说,她家阳台对着楼上卫生间,经常被卫生纸、剩饭、潲水“问候”。

审判长冯荣华表示,该案的社会意义在于提醒业主,对于小区事务,不能再像以往那样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心态,而应防患未然,互相进行监督,防止发生高空抛物、坠物侵犯他人权益的事件。

分摊责任后可向肇事者追偿

高空抛物侵害案,近些年并不少见。

该案主审法官、武昌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冯荣华介绍,《侵权责任法》第87条有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他表示,除非楼内居民能举证证明自己不在现场,或根本没有抛物伤人,否则很可能分摊责任,这是为了让受害人得到救济。同时,他也提出,如果把真正的侵害人找出来了,分摊了责任的住户到时可以向侵害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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