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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制胜之道》之二:民事反诉【转】

 昵称503199 2012-03-23

《律师的制胜之道》之二:民事反诉【转】

(2012-02-25 15:07:32)

 

《律师的制胜之道》之二

(民事反诉)

律政冯然

    【按语】正在云南出差办案的我,接到师父“法治特工”的指令,令我按照师父大作《律师的制胜之道》(刑事案件)接着写民行案件的《律师的制胜之道》之二、之三。接到指令诚惶诚恐,但是,师父说:“不要紧张,按照你实际经历和想法写就可以了。”因此,草就此拙作。

 2009年11月,大学新闻专业即将毕业的我正在忙于寻找工作,突然接到父亲的电话,让我到北京律师事务所实习媒体专员职务,并进修法律,出任律师助理,帮助我父亲打官司。

    原来,2009年8月份,和我家相邻的村霸、村官看中我家的居住、耕种、生活、生产的6亩多土地,想占为己有。于是,村霸带人强迫父亲签具欠村委会3年租金的欠条,然后村霸和村官当天签字盖章起诉我父亲到法院,次日就接到法官开庭传票!我父亲按照法官的要求委托了法官指定的代理人,并一直上访到北京,但是,都说我父亲的官司必输。我父亲及家人准备家破人亡,以死抗争。

 临开庭前,我父亲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去法院,意外遇到一个从北京律师事务所来办亲友案的代理人,他看完我父亲的材料后说:“这个案子不但能赢,而且还可以反诉!”我父亲喜出望外,请他给代理,他说我父亲的案子已经有代理人了,不需要他代理,他最多能帮助我父亲写个反诉状,我父亲只好请他写个反诉状。我父亲看反诉状写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充分,条理清晰,便高高兴兴交到法官和代理人手里。

 但是,法官和代理人都说没有用,我父亲的案子肯定输!

 我父亲急忙找到北京来的人,求他给代理,他说他在北京律师事务所是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的,因亲友的案子才来地方办案,没有想到,由于他办案效果好,亲友的案子越办越多,几乎很少有时间回北京了,只好在地方律所临时兼任行政主任,但是,不是亲友的案子他不接。我父亲求他,他还是安排地方律师和原来代理人代理我父亲案子。我父亲对原来的代理人彻底失望了,对地方律师也不太放心,坚持要他亲自代理。他说,更换法官指定的代理人会激化矛盾,不利于案件的办理。但是,我父亲说,原来代理人没有用,我现在就相信你,不怕法官刁难。他被迫答应了。他说,他是律政人员,不是律师,只能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和地方律师一起出庭。我父亲高兴地说:“我相信你这个人,只要你答应,我就放心了!”

 果然,因代理人问题,法官接二连三刁难我父亲,一连三次延期审理。因为从反诉状中,法官已经感觉到律政代理人的能力,况且,这个律政代理人在该法院一审时就一连胜诉多个案件,其中一个和我父亲的案子一模一样,但是,那个案件的原告比我父亲案子的原告要厉害的多:是地方政府与企业主抢夺几十亩商业用土地的案子。那个案子还没有开庭,地方政府就要撤诉了,并且确实撤诉了一半(两个被告),另一半说要撤诉,却又突然开庭刁难当事人和代理人!北京的代理律师因地方政府要撤诉没有做开庭准备,法官突然通知开庭,所以来不及出庭,因此,律政代理人只能一个人仓促到庭应诉,政府指派两名律师出庭并组织很多干部到庭旁听支援助威。律政代理人庭上舌战群雄,当庭迫使政府撤诉!那个案子的当事人(律政代理人岳母的本家弟弟)还给律政代理人送了锦旗!因此,该法院法官怕律政代理人代理该法院的案件,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釜底抽薪”剥夺他的代理权。

 我父亲案子一审第四次开庭前,律政代理人就预料到可能会出现强行审理的状况,让我们不要再纠缠,只要讲清事实、提出法律依据和证据,并将庭审笔录审核好逐页签字就行,准备打二审。开庭时,法官果然强行剥夺律政代理人的资格,并强行开庭审理,而且,审理过程中多次违法审理(如主体明显不符,法官却强行认定;反诉明显成立,法官却强行否定;证据明显无效,法官却强行采信;事实明显错误,法官却认定清楚!)

 一审庭审后,律政代理人替代理律师起草了《代理词》和《法律意见书》,指出该案村霸以村官、村委会的名义起诉主体不符(村霸未经村民会议选举就被政府官员任命为村官),村霸以村官名义强迫我父亲签署欠村委会土地租金的欠条无效,村霸、村官编造的起诉属于恶意诉讼,应依法驳回,否则法官涉嫌枉法裁判犯罪!

 我父亲看过《代理词》和《法律意见书》后,十分高兴,对案件充满信心,对律政代理人佩服得五体投地,高兴地打电话给我说律政代理人太厉害了,我们家有希望了!说律政代理人说得对,村霸、村官和法官就是官官相护、恶意诉讼,如果法官敢判我父亲输,我父亲可以控告村霸、村官恶意诉讼、控告法官枉法裁判!

 我父亲高高兴兴地将《代理词》和《法律意见书》送给法官。

 但是,一周后,没有等到胜诉判决书,却等到开庭传票和出庭通知书,还得再开庭审理?!我父亲急忙去找律政代理人。

 律政代理人接到通知后,居然笑着说:“又有好戏了!法官、村官、村霸和原告律师,肯定是变更原告负责人,让真正村主任出庭诉讼了!这是公然篡改案件,属于枉法裁判。这次开庭不用去,让他们自以为是继续犯错误,他们犯错误越多对我们越有利!”

 我父亲和律师完全赞同律政代理人的方案,决定不去开庭。结果果然在律政代理人预料之中:变更村委会负责人,真正村主任出庭诉讼!

 判决结果更在律政代理人的预料之中:缺席判决我父亲败诉!

 我父亲和律政代理人商量决定,二审请北京律师代理,并启动媒体监督和反渎职侵权等机制。律政代理人说:“我让北京律所派个律师和媒体专员来就行了!”我父亲问:“律所媒体专员是干什么的?!”律政代理人说:“媒体专员是律师事务所负责媒体工作的专业人员,负责疑难大案的新闻发布、案情通报及新闻通稿的写作、发布等工作。律所的媒体专员一般兼任多家传统媒体的新闻调研员、新闻通讯报道员、特约记者、新闻记者等职务。一般都是新闻和法律双专业、双学位、双职务的特殊工作人员。现在是网络社会,律所和律师都可以有自己的网站、博客、微博等网络媒体,都有权将自己代理的案件发布在自己的网站、博客、微博上。也就是说,律师、律所有自己的网络媒体,有权曝光案件。因此,就不用请很多记者来了”。我父亲立即高兴地对律政代理人说:“太好了,我大女儿就是学新闻专业的,正好现在该毕业实习了,让她来跟你实习吧,拜您为师,给你做徒弟!我这就给丫头打电话!”

 我接到父亲让我立即去北京律所实习做媒体专员工作、做律政代理人徒弟的电话,我感到很突然、很疑惑:“北京?律所?媒体专员?徒弟?师父?”,一时间问号层出不穷。但是,父亲经常和我讲律政代理人怎么厉害、怎么好、怎么好的,我都习惯了、认可了,所以,在父亲“明天就回来拜师父”的催促下,我辞掉很多事情,突破老师、同学阻挠,毅然决然地立即按照父亲的安排拜见了师父!

 拜见师父的日子正好师父要开庭,我和师父一起去市中院开庭,这个案子一审时我师父赢了,对方上诉。庭审中法官接受上诉人改变案件法律关系的申请,强行要将私人借贷纠纷案件改成企业合同经济纠纷案件审理,我师父坚决不同意,并以二审篡改一审法律关系属于篡改案件枉法裁判的反对意见把法官、上诉人及其代理律师打得毫无招架之力,只能按照师父的意见及法定程序审理,令我实在佩服。

 拜见师父的日子正好是我的生日,我父亲傻傻呵呵光顾着高兴了,师父安排他的助理为我订了生日酒宴和生日蛋糕并为我过生日,令我感动不已!这拜师酒宴、这生日酒宴毫无疑问该由我父亲出钱出力的!

 酒席间讨论我父亲案子时,我父亲对我说:“我没有钱,无法宴请你师父、师姐和你。但是,我认为你师父就是我的兄弟,他请我请都一样。我们家只能借到几千元,还不够从北京来回的办案费用,还得留着打二审呢!以后我再宴请你们!”我父亲接着说:“如果不是我遇到你师父,我们家就家破人亡了,你要向你师父、师姐学习,做个能力强、不怕腐败官员打击报复、敢于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的人。”父亲说得我高兴地流泪、心痛地流泪:我师父倒贴钱帮我们家办案子?!那些狗官却枉法抢夺无钱无势的老百姓!我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向师父一样,依法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反对官员渎职侵权,维护公平正义!

 初次见到师父就很自然地认可了他。他和父亲在一起,他们俩好的就像是亲兄弟!虽然他们一个是粗衣不整的乡下农民,一个是西装革履的京城律政;一个是傻傻呵呵,一个是气宇轩昂。

 3个月后,我父亲案件二审开庭,我和北京律师一起出庭代理,二审法官明显偏向一审法官和对方,父亲和我及北京律师没有师父的学识和魄力,不能说服、反驳、压制住法官和对方,依法抗争无效,我们灰心丧气,一起急忙去找师父。

 师父说是在预料之中,并将《代理词》交给我们,让我们审核后签字,次日递交给法官,并和法官再沟通一下。次日递交代理词时,我们和法官沟通无效,又灰溜溜地回来了。

 庭审后第三天,我们(父亲、我和北京律师)按照师父的安排,分别给法官打电话,法官的态度有所改变,但是,还是劝我们放弃,不要和村官、法官斗争!我们(父亲、我和北京律师)彻底灰心了,但是,我们相信师父。师父笑着说:“好戏才刚开始!”。师父连夜为我们起草了给法官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意见书》和《控告状》。建议法官和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我父亲案子,否则,法官涉嫌枉法裁判犯罪,地方政府官员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村官涉嫌做伪证犯罪,村霸涉嫌恶意诉讼侵占财产犯罪!

 庭审后第四天,我和父亲将师父起草并由我和北京律师签发的《法律意见书》、《控告状》送达法官和地方政府官员。我父亲依据《法律意见书》、《控告状》和法官、地方政府官员据理力争,我也依法建议法官妥善办理我父亲案子,否则,我们肯定会追究法官枉法裁判犯罪的刑事责任!法官最后好声好气地说:“你别像你师父学习,在地方就要尊重地方官员!”我没理睬法官的离间计,坚持要求法官依法办案,否则,一审法官枉法裁判的犯罪后果由终审法官负责法官最后央求我们在《会谈笔录》上签字,我们没有搭理法官,没有签字,我和我父亲扬长而去,实在是痛快!

    庭审后第十天,我父亲在地方论坛上发帖控告一审法官和村官及村霸,受到地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重视,检察院要求我父亲向检察院提供证据材料和正式《控告状》。我师父不同意我父亲在网上发帖子,更不同意向检察院提交《控告状》。师父说,已经向法官和地方政府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和《控告状》,我父亲的案子就可以赢了,没有必要把问题搞大做绝。

 不久,对方代理律师酒后醉意朦胧地拜访我师父,向我师父道歉,表示同行之间应该相互照应,不应该相互拆台,一审时剥夺我师父的代理权不对,一审法官也不容易,二审已经决定发回重审了,请我们不要把事情搞大做绝了。哈哈!都被师父说对了!

 我父亲案子二审发回重审后,对方申请撤诉。我们收到法院准予撤诉裁定书后很高兴。但是,我师父说:“不行!这个裁定错误无效:我们提起反诉了,本诉撤诉后反诉应该继续审理合并裁判,只有撤诉裁定没有反诉裁定违反法律规定。并且,我们不主张反诉的话,对方随时可以在撤诉后另案提起诉讼!”。我父亲很吃惊,请我师父想办法。我师父为我父亲起草了一份申请书,说明撤诉裁定无效,并申请开庭审理反诉。并且又另外为我父亲起草了一份与两原告(村霸和村委会)互不再诉的《和解协议书》。告诉我父亲,必须让两原告签署《和解协议》才能撤回反诉,否则,坚持要求法院开庭审理反诉,法官要是不审理的话,就控告法官撤诉裁定无效涉嫌枉法裁判犯罪。

 最后,我父亲得到原告村委会签署的互不再诉《和解协议》,赢得案件的彻底胜利!

 我父亲的案子对于我们家来说,差点家破人亡,真是惊心动魄,心有余悸!如果我父亲没有遇到我师父,我家会家破人亡;如果中国没有我师父这样的一群人,中国会……

我父亲案子的制胜之道在于:

 一、确定原告诉讼主体错误的法律依据充分。

原告表面上是村委会,但,实际上是村霸个人。因为村霸既不是村委会委员,更不是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霸以村委会负责人的身份进行诉讼,违反下列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4)、《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21条‘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

因此,依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以直接当事人为责任人。”的规定,村霸是原告当事人。

因村霸不是涉案土地的诉讼权利人,因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规定,该案属于原告诉讼主体错误,应依法驳回。

村霸、村官、法官及原告律师在一审庭审后,自作聪明地变更原告负责人再次开庭审理并缺席判决被告败诉,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将村霸案件篡改村委案件,是典型的篡改案件枉法裁判行为。

师父放任他们开庭审理、缺席判决,就是要让他们犯更多、更明显的错误,为后发制人创造条件。

二、提起反诉正确有力。

鉴于原告主体错误,构成恶意诉讼,应承担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因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的规定提起反诉依法成立,应依法予以支持。《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村霸应承担原告滥用诉权的过错责任。

该案一审提起反诉,为上诉、重审、扼制原告撤诉、再诉、彻底解决纠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变被动为主动,取得办案的主动权。

三、对村霸提起刑事控告、对地方官员提起渎职侵权控告,掌握主动权。

在二审庭审过程中,村霸、村官、法官都很强硬,恶意诉讼明显;在庭审后,我们提交了代理词,指出该案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应依法维护我父亲的合法权益,法官仍然不肖一顾;随后,我们补发了代理词,并与法官沟通,法官虽然有所好转,但是依然准备枉法裁判。

在上述情况下,我们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法官签发了《法律意见书》和《控告状》:控告村霸恶意诉讼,涉嫌侵占财产犯罪;控告村官作伪证妨碍司法犯罪;控告政府官员违法任命村霸为村官,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控告法官不接受代理意见可能枉法裁判,涉嫌枉法裁判犯罪。

随后,我和我父亲每天都与村霸、村官、地方官、法官联系,向他们解释说服,催他们尽快做出决定,否则,我们就直接向公安局、检察院反渎局正式提起控告!

村霸、村官、地方官、法官的态度越来越好,终于让他们的代理律师拜访了我师父,提出发回重审后原告撤诉,请我们不要把事情搞大做绝!我们终于赢得转机和胜利。

综上所述,本案的制胜之道明显是师父法律知识全面扎实充分,对事实和证据的认定正确,并提起民事反诉、刑事控告和反渎职侵权监督机制,其中,反渎职侵权监督机制最为重要,致使法官和地方官不敢官官相护,以身试法,致使我们变被动为主动,最终赢得胜利。

奉师父之命,依据我父亲案例结合师父两年多的教诲及本人办案经验,总结出民事案件中的律师制胜之道如下:

 1、必须掌握全面的法律专业知识;

 2、必须掌握国情和地方官员心态;

 3、必须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巧;

 4、必须掌握原告恶意诉讼涉嫌侵占财产犯罪的反制措施;

 5、必须掌握地方官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反制措施;

 6、必须掌握法官涉嫌枉法裁判犯罪的反制措施;

 7、必须掌握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办案规则;

 8、必须掌握自媒体(网站、博客、微博)的运用技巧;

 9、必须有不怕腐败官员报复、敢于反渎职侵权的勇气;

 10、必须把自己变成委托人,委托人的事就是你的事。

 余不一一,请律师界同仁斧正!

 我父亲的案子使我偶然进入了律师行业,成为法治小兵,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我十分幸运的事情,倍感珍惜,立誓效仿师父,不惧腐败官员的打击报复,为中国的法治、为民众的合法权益而奋斗。

 

律政冯然

2011年2月23日于云南

http://blog.sina.com.cn/u/219217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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