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两党曾经进行了两次和谈,一次是1945年在重庆进行的和谈(重庆和谈),一次是1949年在北平(今北京)举行的和谈(北平和谈)。
重庆和谈于1945年8月举行。当时的形势是国民党处于强势, 共产党处于发展期。蒋介石举行和谈的的目的有二:若毛主席不敢到重庆,则将拒绝和谈的责任嫁祸于共产党;若共产党出席和谈,则想收编我在抗日战争中日益壮大的八路军、新四军,实现国民党的一党统治。两党最后签订了《双十协定》,后被国民党撕毁。
北平和谈则是在国民党军队节节失败后,蒋介石宣布“下野”,躲在幕后,由代总统李宗仁出面,妄图搞“划江而治”,在长江以南维持半壁江山。 张治中为团长的代表团于1949年4月1日下午抵达北平,团员有邵力子、屈武、黄绍竑、章士钊、李蒸、刘斐等20多人。共产党提出的和谈基础有八项:一、惩办战争罪犯;二、废除伪宪法;三、废除伪法统;四、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五、没收官僚资本;六、改革土地制度;七、废除卖国条约;八、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管南京国民党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 4月13日早晨,周恩来向南京政府提交了《国内和平协定草案》。4月15日张治中拿出了修正案,15日晚七点周恩来将协议最后的定案交给了张治中。 4月15日晚,南京代表团决定次日派屈武和黄绍竑带着协议回南京请示。4月20日,李宗仁、何应钦电复张治中,拒绝接受和平协定。 既然和谈已经破裂,4月21日,毛主席、朱总司令下达了渡江的命令。并于4月21日凌晨进入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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