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的联合用药原则和相互作用 1.β-内酰胺类药物与丙磺舒合用,可使前者在肾小管的分泌减少、血药浓度增加、作用时间延长。因此,二者合用时,应注意减少前者的用药剂量。
2.β-内酰胺类药物不可与酸性或碱性药物配伍。如:氨基糖苷类、氨基酸、红霉素类、林可霉素类、维生素C、碳酸氢钠、氨茶碱、谷氨酸钠等。因此,输液时只能用生理盐水溶解药物,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 3.氟氯西林勿与血液、血浆、水解蛋白及脂肪乳配伍。其他β-内酰胺类药物也应注意。 4.头孢菌素类(特别是第一代头孢菌素)不可与高效利尿药(如速尿)联合应用,防止发生严重的肾损害。青霉素类中的美西林也不可与其配伍。 5.头孢西丁钠与多数头孢菌素均有拮抗作用,配伍应用可致抗菌疗效减弱。与氨曲南配伍,在体内外均起拮抗作用,与萘夫西林、氯唑西林、红霉素、万古霉素等,在药效方面不起相互干扰作用。 6.氨基糖苷类药物不宜与具有耳毒性(如红霉素等)和肾毒性(如强效利尿药、头孢菌素类、右旋糖苷类、藻酸钠等)的药物配伍,也不宜与肌肉松弛药或具有此作用的药物(如地西泮等)配伍,防止毒性加强。本类药物之间也不可相互配伍。 7. 大环内酯类药物可抑制茶碱的正常代谢。两者联合应用,可致茶碱血浓度的异常升高而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联合应用时应进行监测茶碱的血浓度,以防意外。此外,本类药物对酸不稳定,因此,在5%-10%葡萄糖输液500ml中,添加维生素C注射液(含抗坏血酸钠1g)或5%碳酸氢钠注射液0.5ml使pH升高到6左右,再加红霉素乳糖酸盐,则有助稳定。另外,β-内酰胺类药物与本类药物配伍,可发生降效作用;与口服避孕药合用,也可使之降效(因本类药物可阻挠性激素类的肠肝循环)。克拉霉素可使地高辛、茶碱、口服抗凝血药、麦角胺或二氢麦角胺、三唑仑均显示更强的作用,对卡马西平、环胞霉素、己巴比妥、苯妥英钠等也可有类似的阻滞代谢而使作用加强。本类药物与β-内酰胺类药物配伍,一般认为可发生降效作用。此外,氟喹诺酮类也可抑制茶碱的代谢。 -----------------------------2、联合用药适应症: 混合感染;严重感染;抗感染药难以到达感染部位;抑制水解酶的细菌感染;需较长时间应用抗感染药,且细菌对其易致抗药的(如结核杆菌)。 3、临床常见联合用药在病原菌及药敏情况不明时,可凭经验选用抗生素进行治疗,一旦药敏试验出结果后,根据药敏试验用抗生素。 1)、葡萄球菌感染败血症等严重感染时,有人主张以红霉素或先锋霉素为基础联合应用其它抗生素:如红霉素加氯霉素;红霉素加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红霉素加利福平或杆菌肽;先锋霉素加庆大霉素或卡那霉素;先锋霉素加万古霉素或杆菌肽。 2)、肠杆菌感染因易耐药常采用氨基甙类加广谱青霉素;庆大霉素或丁胺卡那霉素加氨苄青霉素或氧哌嗪青霉素;氨基甙类加头孢菌素(头孢唑啉、头孢呋肟等)。 3)、绿脓杆菌感染多采用联合用药。临床上多采用庆大霉素或丁胺卡那霉素与多粘菌素、磺苄青霉素、呋苄青霉素或氧哌嗪青霉素联合。 4) 、草绿色链球菌性心内膜炎和肠球菌感染时用青霉素加链霉素效果很好。 4、抗菌药的配伍:在某些情况下,还应考虑到药效学中的互斥作用。某些药物的联用,除协同作用外毒性也增加。此外,抗生素与输液的配伍也可影响抗生素的疗效。因此,临床上在联合用药和配伍时,应全面考虑这些不良反应,以作到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 1) 青霉素与庆大霉素联用时,如在体外混合,青霉素的β-内酰胺环可使庆大霉素部分失活而降低疗效。因此氨基甙类与β-内酰胺类联用时,都应分别溶解分瓶输注。 2) 头孢类与青霉类相同,在溶液中稳定性低且易受pH值影响,严禁与酸性药物(如维生素C等)或碱性药物(如氨茶硷、碳酸氢钠等)配伍。 3) 两种以上氨基甙类联合应用常导致耳毒性和肾毒性,神经肌肉阻滞增强,氨基甙类与头孢菌素联用可致肾毒性增强;与强效利尿药联用,可使耳毒性增强,也可影响抗生素疗效。 4) 青霉素类的杀菌疗效主要取决于血药浓度的高低,短时间内达到较高的血药浓度对治疗有利。若采用静脉给药时,宜将一次剂量的药物,在合适的药物浓度范围内将浓度控制在较高浓度,在合适的滴注速度范围内采用较快的速度滴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