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金域华府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施工第一条 投标单位须知 1.1 凡参加投标者,必须是已通过审核,满足本次招标入围供应商条件的单位。 1.2 本次招标旨在确定**万科金域华府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施工合作单位,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整体工程情况后进行投标,招标方将根据工程开发进度与中标单位签订**万科金域华府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 1.3 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 此招标文件及答疑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1.5 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设计任务书和招标条款,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但投标单位必须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且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理解招标条款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若提交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 1.6 投标单位拟采用的竞争措施应在投标书内详细列明,并在投标书中有关报价中予以说明不计或减免。 1.7 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及工程项目经理、预算员参加。不得委派其他施工单位的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1.8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如缺席或延时按中途退标处理。 1.9 投标单位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藉口提出调整报价和延缓工期等要求,若提出要求,招标方不做任何考虑。 1.10 投标单位同意招标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其他任何投标文件,也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与理由。 1.11 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单位最终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和装修材料封样施工,招标单位保留进一步修改的权利。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万科金域华府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 2.2. 工程地点: **市 2.3. 工程招标范围: 第三条 工期 3.1.开工日期: 3.2.尽管本合同已有其它规定,即使如果因为非乙方原因使得开工日期推后7日内,乙方仍需承诺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在本合同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劳动力和设备及材料的投入(不另增费用),仍确保本合同工程能按合同的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合格,并保证不因乙方的任何原因而影响甲方在2012年2月底前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3.3.工期中“主体结构达到预售条件”时间节点要求,每延迟一天中标单位向万科公司支付50000元违约金; 3.4. 其他关于工期的约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6--总包合同文本:通用条款第八章; 第四条 工程质量目标及奖罚 4.1.具体的交付质量标准:施工质量 合 格(按照国家规范、《**市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以及甲方《质量标准》实施并验收,全部工程一次性通过政府验收,取得合格备案);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工程的使用功能必须保证100%验收合格。 4.2.竣工验收备案后,工程交付客户之前,由招标方、施工方、监理公司三方共同对房屋的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分户验收(二或三次)。每次均建立分户验收档案记录,三方共同签字确认。经施工方整改后,第二次模拟验收缺陷点数应不超过三个。每超过一个,施工方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200元/点。 4.3.安全文明目标:本工程最低标准为安徽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应达到后附万科集团安全文明工地各项规定,若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4.4.项目入伙后4个月内,实际入伙户数的质量缺陷投诉率符合以下要求: 第五条 工程保修期限 工程保修期限为 结构—50 年,详细内容见《附件10: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第六条 工程履约保函 无 第七条 工程承包方式 7.1. 实行包工、包料(除甲供材料、甲分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7.2. 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7.3. 除合同文件有约定外,中标单位若对部分工程采取分包,应事先将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上报招标单位(甲方),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实行分包对总包负责,总包对招标单位(甲方)负责的责任制。 7.4. 中标单位应对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7.5. 本工程中标单位确定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中标单位提供的考察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否则,招标单位在中标单位进场后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工程投标报价须知 一、零星签证及限价确认表(见招标文件附件17) 二、计价方式: 1、 3#楼、4#楼、地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图纸范围内包死价。 2、2#楼soho采用模拟清单方式。 2.1正式图纸出图后,工程量按核对工程量,综合单价按2#楼soho投标的综合单价计,措施费按2#楼soho正式施工图面积S1【面积以双方核对为准】与2#楼soho楼招标图纸面积S2【模拟清单提供,若对S2有异议,请在招标答疑提出。否则视为认可,不予调整】比例计算(2#楼soho最终措施费= 2#楼soho 投标报价措施费*S1/S2)【以上面积计算规则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 2.2 2#楼soho招标时提供建筑结构图纸,供投标报价参考。(2#soho正式图纸与招标参考图纸比较:包括但不限于户型调整) 3 、各栋楼相同子目的综合单价均应相同,不得采用不平衡报价。若评标发现,作为废标处理。 4、 招标清单各栋楼建筑面积作为措施费报价参考依据。(若对建筑面积有异议,请在招标答疑提出。否则视为认可,不予调整) 5、面积计算规则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6、 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06-2005。综合单价自主报价。(报价格式见工程量清单) 7、 室外硬质景观工程、室外水电工程按照定额计价方式计价。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1999年《全国统一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价目表》;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建筑、装饰、安装),土建工程综合费率15%(含税),装饰、安装工程类别按四类工程计算。材料价格执行核对当期**市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价价格(不取采保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甲方定价除外),人工费执行合造价字[2008]001号文 8、本工程招标代理由中标单位自行办理政府招标手续,费用自理。 9、乙供材料价格:投标单位根据市场价格自行报价,决算不予调整。 10、甲供材方面 10.1甲供材范围:钢材、商品砼,安装材料等(具体见招标文件附件20) 10.2甲供材管理保管费:管理保管费用按附表(招标文件附件18)规定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收金额双倍的违约金。 10.3甲供材料损耗系数:执行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消耗量定额》。 10.4供材超领处罚规定及责任界定:甲供材使用量若超出图纸计算量,超出部分按照:5%以内按该型号材料采购价扣除;5%-10%按材料采购价的1.5倍扣除;10%以上按该材料采购价的2倍扣除。 责任界定: a. 甲供商品砼因施工单位原因【如:涨模、放线错误、用于非招标工程范围(临时设施等)等】超出清单用量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费用。结算时,若小票用量超出图纸清单计算量,施工单位须举证,说明原因,若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据,则按规定扣除相应费用. b. 甲供钢材因施工单位原因【如:下料、绑扎错误、用于非招标工程实体范围(临时设施等)】,结算时,若实际用量超出图纸清单计算量,施工单位须举证,说明原因,若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据,则按规定扣除相应费用. c. 甲供安装材料及其他甲供材料结算时,若实际用量超出图纸清单计算量,施工单位须举证,说明原因,若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据,则按规定扣除相应费用. 10.5 甲分包管理配合费(见招标文件附件18) 11、 材料、设备限价(限价价格中已含采购保管费) a) 实时限价是指由甲方根据选定的样板、品牌及市场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实时限价,限价中应注明限价材料价格所包含的范围。 b) 除甲供、三方合同、最高限价、乙方投标时自报价格的材料和设备外,均属甲方实时限价范围。 c) 属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限价工作,乙方申请不及时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d) 对于实时限价材料,乙方如认为限价不能接受,应在接到甲方限价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此价格进入结算,乙方不得提出价格差异。如甲方证实(按现金交易方式)在市场上能够按甲方所限成本价购买某种材料,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而乙方仍拒绝购买,该种材料改为甲方供货(或改为三方订货合同供货),甲方向乙方收取该材料费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甲方限价材料及乙供其他材料如超过总进度计划进货时间10天仍不能供货到场,甲方即可按甲供方式另行组织订购该种材料,并向乙方收取该材料费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2、 其他几个工作界面问题(除清单已列项目之外,其他项目相应费用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1)土建部分 1、 铝合金门窗:下口塞缝在总包范围内、其他三边塞缝由分包施工; 2、 防火门:除下口外其他三边塞缝均在总包范围内; 3、 进户门:下口塞缝在总包范围内、其他三边塞缝由分包施工; 4、 电梯门:除下口外,其他三边发泡剂塞缝均在总包范围内; 5、 所有门窗侧面抹灰收口均在总包范围内; 6、 螺栓洞的封堵及防水处理在总包范围内。 (2)水电部分 1、 总包安装户内给水支管打压需要在装修移交时打压一次,合格并见证后移交装修总包,如后期因总包施工质量出现漏水等问题,责任由总包承担; 2、 总包安装户内给水支管打压需要在装修移交时打压一次,合格并见证后移交装修总包; 3、 所有水管留洞均由总包实施,费用已含在清单报价中; 4、 所有堵洞都在总包范围,费用已含在清单报价中; 5、 供水水表表后管在总包范围,费用已含在清单报价中; 6、 主体所有排水管在总包范围,费用已含在清单报价中; 7、 总包退场时现场临时用给水管要保留; 8、 采暖由精装施工,留槽在总包范围; 9、 采暖管不在总包范围,户内燃气支管不在总包范围; 10、 总包退场时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包括临时配电房和楼层配电箱)要保留至精装修总包施工结束; 11、 客厅内有线电视和电信面板及布线由相关单位负责,其余弱电穿线由总包负责; 12、 有吊顶部位的穿线,应留线至相应吊顶设备安装处,悬空裸露部位应按照相关规范穿管保护; 13、 全区场地涉及多个土建总包同时施工,交叉部位电气走线由土建总包自行沟通协调,如出现电缆损害、安全文明等问题,总包自行按甲方及监理要求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3、后期涉及到需要分析综合单价及材料消耗量方面问题参照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消耗量定额》执行,工程类别按三类工程下限,只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不另计。 14、据图纸能反映的各类土建、安装洞口清单不单独列项,投标报价综合考虑。返工指令除外。 15、 投标单位对正式清单工程量有异议,在投标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或在清单后附表增减工程量计入总价,中标后不得再对工程量提出异议。 16、若工程实际施工中清单项目未做,决算时扣除该项费用,后期发生工程指令、设计变更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投标清单报价计算,若清单中没有该项目及零星工程限价确认表中未列,则双方协商定价。以上增减项目的费用均不调整措施费等其他费用(除建筑面积调整之外,若建筑面积增减,措施费则做相应调整)。 17、 日程安排 17.1发招标文件时发清模拟清单(提供清单及报价格式,供投标单位核算工程量及投标报价准备) 17.2 三、付款及其他约定: 1 无预付款,按月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为: 1.1 预付款:无。 1.2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额度=当月完成工程量相应造价×80%(扣除甲供材)。(相应的进度款中措施费根据已完工的进度,按面积比例支付(面积见招标清单附表【面积计算规则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不予核对调整。)付至合同价80%停止付款。 1.3竣工备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相应造价的85% 1.4结算款: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5%; 1.5保修款:保修期自合同约定的集中交付之日起算,二年保修期满后,返还结算总价3%的保修金(扣除相关责任款);五年保修期满后,三十天内返还结算总价2%的保修金(扣除相关责任款)。 1.6付款相关规定: 四、 合同总价计算方式: 1、 3#楼、4#楼、地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图纸范围内包死价。 2、2#楼soho采用模拟清单方式。 2.1正式图纸出图后,工程量按核对工程量,综合单价按2#楼soho投标的综合单价计,措施费按2#楼soho正式施工图面积S1【面积以双方核对为准】与2#楼soho楼招标图纸面积S2【模拟清单提供,若对S2有异议,请在招标答疑提出。否则视为认可,不予调整】比例计算(2#楼soho最终措施费= 2#楼soho 投标报价措施费*S1/S2)【以上面积计算规则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 2.2 2#楼soho招标时提供建筑结构图纸,供投标报价参考。(2#soho正式图纸与招标参考图纸比较:包括但不限于户型调整) 3 、各栋楼相同子目的综合单价均应相同,不得采用不平衡报价。若评标发现,作为废标处理。 4、 招标清单各栋楼建筑面积作为措施费报价参考依据。(若对建筑面积有异议,请在招标答疑提出。否则视为认可,不予调整) 5、面积计算规则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6、 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06-2005。综合单价自主报价。(报价格式见工程量清单) 7、 室外硬质景观工程、室外水电工程按照定额计价方式计价。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1999年《全国统一装饰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价目表》;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建筑、装饰、安装),土建工程综合费率15%(含税),装饰、安装工程类别按四类工程计算。材料价格执行核对当期**市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价价格(不取采保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甲方定价除外),人工费执行合造价字[2008]001号文 8、本工程招标代理由中标单位自行办理政府招标手续,费用自理。 9、乙供材料价格:投标单位根据市场价格自行报价,决算不予调整。 10、甲供材方面 10.1甲供材范围:钢材、商品砼,安装材料等(具体见招标文件附件20) 10.2甲供材管理保管费:管理保管费用按附表(招标文件附件18)规定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收金额双倍的违约金。 10.3甲供材料损耗系数:执行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消耗量定额》。 10.4供材超领处罚规定及责任界定:甲供材使用量若超出图纸计算量,超出部分按照:5%以内按该型号材料采购价扣除;5%-10%按材料采购价的1.5倍扣除;10%以上按该材料采购价的2倍扣除。 责任界定: d. 甲供商品砼因施工单位原因【如:涨模、放线错误、用于非招标工程范围(临时设施等)等】超出清单用量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费用。结算时,若小票用量超出图纸清单计算量,施工单位须举证,说明原因,若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据,则按规定扣除相应费用. e. 甲供钢材因施工单位原因【如:下料、绑扎错误、用于非招标工程实体范围(临时设施等)】,结算时,若实际用量超出图纸清单计算量,施工单位须举证,说明原因,若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据,则按规定扣除相应费用. f. 甲供安装材料及其他甲供材料结算时,若实际用量超出图纸清单计算量,施工单位须举证,说明原因,若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据,则按规定扣除相应费用. 10.5 甲分包管理配合费(见招标文件附件18) 11、后期涉及到需要分析综合单价及材料消耗量方面问题参照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消耗量定额》执行,工程类别按三类工程下限,只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不另计。 12、据图纸能反映的各类土建、安装洞口清单不单独列项,投标报价综合考虑。返工指令除外。 13、 投标单位对正式清单工程量有异议,在投标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或在清单后附表增减工程量计入总价,中标后不得再对工程量提出异议。 14、若工程实际施工中清单项目未做,决算时扣除该项费用,后期发生工程指令、设计变更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投标清单报价计算,若清单中没有该项目及零星工程限价确认表中未列,则双方协商定价。以上增减项目的费用均不调整措施费等其他费用(除建筑面积调整之外,若建筑面积增减,措施费则做相应调整)。 五、 合同价款
1、 该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等资料和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并经甲方确认、双方协商一致后的报价。 2、 上述合同价款已包括以下费用: 2.1 甲方直接供货且由乙方负责施工和安装的材料和设备的搬运(包括二次搬运费)、**市规定的抽样检测工作及费用(包括甲供材料的检测和费用)、验收保管费(甲方供货的材料设备价格除外)。 2.2 施工项目的全部措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平衡的全部费用及工程施工期间行政事业各项收费;工程施工期间行政事业收费包含施工排污费;生活区粪便清理费等相关费用;隔尘、降噪、夜间施工措施费;市政道路渣土排放费、代清代扫费等;道路损毁修缮补偿费;施工现场出入口实施费;施工红线外用地占用费;施工出入口管理费;交通协勤费;消防施工措施费;外地人员暂住证明;绿化补偿费;高压防护费等。工程施工期间行政事业各项收费中需甲方协调的项目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该项费用从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2.3 履行保修责任的所有费用(甲方指定分包除外)。 2.4 乙方履行合同中约定义务所需的其它全部费用。 2.5 签证结算申报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若结算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 5 %,乙方将支付最终审定价的 10 %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评标原则 9.1 技术标及商务标评标原则依据重要性排序,由高(A)至低(E) A在满足所有招标要求,按规定方式报价的前提下,低价中标; B、施工方案合理、质量保障、成品保护措施先进,可行性强者中标。 D、公司信誉、业绩良好,合作意愿强者中标; 9.2本招标书解释权在招标方; 第十条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文件组成: 注:其中资信标与技术标一起装订,经济标单独装订;: A 资信标:包含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证明书、经营手册、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证等证件; B 经济标(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经济标编制说明) B 技术标(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技术标编制说明) 10.2 以上文件需加盖骑缝公章以示确认,对于商务标,每页需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毫无例外地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投标报价表等。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1.1. 投标单位按第十条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包含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商务文件的每一页都加盖公章)。正本须加盖正本章,一切以正本为准。 11.2. 投标单位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并授权一个人签署。 11.3. 全套招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种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证明。 第十二条 投标日程安排 12.1. 正式清单发放日期: 12.2. 截标日期: 12.3. 开标日期: 第十三条 答疑及现场勘查 13.1. 本次招标不组织会议答疑,投标单位对标书内容有异议或问题,在 A、PDC采购平台发送方式:将需答疑问题在PDC采购平台发送联机讨论; B、电子邮件方式: Zhangy02@vanke.com ; C、传真方式: 0551-2262027 ; D、书面答疑文件方式(送达地点): **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B座12楼;(需要加盖公章) 13.2. 本次招标统一答疑时间为: 13.3. 现场勘查: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勘查,如投标单位需要现场勘查,请在回标前联系以下人员: 勘查联系人: 周锋 ; 勘查联系方式: 0551-5192062 ; 第十四条 投标文件递交 13.1. 投标方式采取网上投标和书面递交相结合的方式。 13.2. 网上投标:投标单位在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书电子文档成功上传至万科采购平台pdc.vanke.com。 13.3. 书面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对商务文件的每一页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封口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表示投标方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书面提交联系人: 张耀 书面递交地址: **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B座12楼 书面递交电话: 0551-2262027 13.4. 投标文件的书面文件与电子文档的内容必须要完全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书书面文件(正本内容)为准。 13.5. 包封都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并具有下列标志: 13.6.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按废标处理: a、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没有将书面标书送至指定地点,一律按废标处理,同时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b、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没有将电子标书上传至PDC平台,一律按废标处理; 第十五条 无效投标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投标书: 14.1. 未密封; 14.2. 未按照规定填写,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 14.3. 未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14.4. 投标书逾期送达(包括书面标书在截标日期前未送达、电子标书在截标日期前没有上传至PDC平台); 14.5. 不能实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4.6. 投标者有下列行为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者弄虚作假,虚报企业资质等; B、投标者在投标期间向有关人员行贿或以其它手段(如串标、围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十六条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指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60天(不超过60天)。在此期间,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 15.2.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顺延至工程竣工结束。 第十七条 其他 16.1. 除本招标文件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补遗漏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2.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单位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应提出更改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16.3. 投标单位完全理解,并积极满足招标单位可能做出的对工程所需部分最终修改决定,中标方应对所做的修改负全面的技术责任。 16.4. 招标方保留修改产品规格、型号、等权利。 16.5. 招标方保留因中标单位不能满足招标方进行的设计变更,而另行选择其他合作单位的权利。 16.6. 凡属对招标文件条款误解造成的误差,开标后不得再作任何调整。 16.7. 施工合同范本在回标时不必填写但需盖章予以确认,如有不同意见请另附说明。 16.8. 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标书相抵触的任何要求。 16.9. 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是后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无异议,即视为生效。 16.10.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一航万科地产有限公司。 第十七条 招标文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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