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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稿酬标准,一道加法题?

 西窗听雨 2012-04-12

提高稿酬标准,一道加法题?

2012年04月05日 10:07:00   来源:北京日报 

  海市蜃楼 李嘉漫画

1937年出版的一期上海《电声》周刊上,有一篇报道提到了郭沫若、张恨水两位作家的稿酬情况。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上月表示,稿酬标准将作出调整。“原来定的稿费标准过去快20年了,这个标准很低”。实际情况是,多数出版社、报社和杂志社,尤其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新闻出版机构,早已突破了13年前颁布的稿费标准,实际稿酬比国家规定的标准高很多。从这个意义上说,很多人所关注的稿酬标准调整,却绝非提高标准那么简单。更值得人们关注的是,这次稿酬标准调整能否将其标准更加细化,并制订出相关的多样化的文化保护措施。

  多层次稿酬 作者难买账

  1999年,国家版权局出台《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按照这个标准,原创作品每千字稿酬是20元至100元,而翻译作品是20元至80元。但随着出版机构纷纷走向市场,老标准在新现实中早已被“演绎”得千变万化。

  翻译作品应该是《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最忠实的坚守者,目前,一般翻译作者获得的稿酬依然是千字50元至80元,这也算是出版界的一大奇观。

  《世界文学》主编余中先的译作《地图与疆域》最近刚出版,余中先粗略算了一笔账,按全书20万字、目前业内较高的翻译稿费千字80元来计算,他将会拿到1.6万元稿费,除去800元不交税外,其余的稿费将交20%的税。也就是说,这部耗时半年的译作,余中先最后拿到的稿费是1.3万余元。

  著名翻译家林少华翻译了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30多部作品,在翻译界,他的稿酬标准实行的是“特殊政策”。

  林少华没有说出自己的稿酬标准,他和上海译文出版社有约在先,这是一个需要共同保守的秘密。但林少华还是透露说,目前其稿酬有两种形式,非常畅销的图书拿千字稿酬,不怎么畅销的图书则拿版税。林少华笑着解释说:“我肯定是吃亏了,但出版社有自己的苦衷,很多退休人员要管,一部畅销书能帮出版社不少忙,我能理解。”

  林少华轻描淡写地说,目前稿酬的含金量比20多年前要低很多。林少华翻译《挪威的森林》已是21年前的事儿了,“当时我一个月工资是二三百元,稿费是千字11元,后来涨到了千字17元。我每天翻译3000字,平均下来稿费是工资的好几倍,相对来说比现在要高。”

  和翻译家不同,作家收入一般有千字稿酬、版税和获取一次性稿酬等不同形式,但拿版税在当前更普遍。

  作家吕挽曾经推出过小说《无处安放的青春》,她的另一部新作《爱到深处不见了》也于不久前面世。吕挽说:“为了写这本书,从2009年起我穷了三年,穷得那叫一个神清气爽,三年,一分进账也没有啊。”

  《爱到深处不见了》起印量3万册,每本书定价28元,按照合同规定,3万册以内版税为10%,3万至5万册版税11%,10万册以上版税为13%。前几天,出版社预支了吕挽1万元稿酬。“出版社把稿酬打到我卡里,一看,8800多元,我明白了,扣去了个人所得税。”

  吕挽认为这相当不合理:“我写小说,一个长篇怎么也得两三年写完,我拿1万元预支稿酬,跟月薪1万元能是一个境界吗?而且,拿月薪的,单位、公司还帮着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

  《无处安放的青春》前后用了10年完成,这本书卖了5万册,包括台湾版权和影视版权在内,吕挽总共收入20万元。“我天生有俗骨,我还不是真正的纯文学创作,如果是写纯文学,更没办法成为职业作家。”吕挽说。

  说到靠文字吃饭的人,不能不提活跃在报纸、杂志的自由撰稿人,这是个松散的群体,更是庞大的文字“卖方”。

  尽管这一群体十分庞大,但真正仅靠稿费吃饭的自由撰稿人在国内还是相对稀少的。自由撰稿人、陕西电视台特约评论员魏雅华有些自嘲、也有些骄傲地说:“我是侥幸活下来的。”

  从1984年辞职成为自由撰稿人后,魏雅华的角色发生了几次重大转变,先是写科幻小说,后来科幻不受待见,转而投向纯文学,再后来写起了通俗小说,而现在他专门为财经杂志撰稿,“我现在是靠20多家财经杂志养活,要是写纯文学早就饿死了。”

  长期为报纸、杂志写专栏,魏雅华对稿酬标准门儿清,“现在报纸千字一般是100元,广东的一些报纸千字是200元、300元或更高,而财经杂志千字标准是100元至200元。个别市场走红的杂志会有千字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稿费。”尽管魏雅华已经在这个行当中摸爬滚打了几十年,他还是对向他求教的大学生发出警告:“我是靠篇篇发表,才能养活自己。不能走我这条路,这是一条绝路。”

  稿酬要提高 “买方”很矛盾

  作为卖方的作者对稿酬不买账,而作为买方的出版机构,同样也处于矛盾之中。对于出版机构而言,他们一方面希望作者稿酬能有所提高,但另一方面,他们也纷纷表示,无力再为更高的稿酬“埋单”。

  《收获》杂志副主编程永新说,他打心眼里希望提高作者稿酬,“我在和一些作家打交道的过程中感到,有些人写一部作品确实很不容易,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写成一部长篇小说,但他们将要拿到的稿酬还要被个人所得税扣掉很多,他们的精神产品确实没有受到尊重。”

  纯文学写作、严肃写作稿酬低,已经流失了大量严肃写作者。华文天下图书有限公司总编辑杨文轩说:“真正意义上的作者确实在减少,以前我经常收到这类投稿,现在不仅这类投稿少了,反而是把写作当成提高个人影响力的作者变多了,像明星等跨界作家多了。”

  程永新也为纯文学写作者的流失而感到惋惜。“5年前,笛安在《收获》发表了一篇中篇小说《姐姐的丛林》,我们觉得非常好,毅然决然把这篇作品发在了头条,那时她才20岁。后来,我们又发了一部她的长篇小说。”但随后,笛安所有的长篇小说都被极具商业头脑的郭敬明买断,她的写作也开始向市场转变。“我感到很可惜,笛安原本也许可以成为莫言、毕飞宇那样的严肃作家。”程永新说。

  事实上,业内人士都看到了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因为稿酬偏低,很难从真正意义上刺激作者创作,甚至直接导致了读者无好书可读。杨文轩认为:“目前国内每年有近三十万种新书,但真正有价值的优秀图书微乎其微,大量是重复的、低端的、抄袭的作品。”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真的要为更高的稿酬“埋单”,出版人都表示了相同态度:再提高稿酬,靠自身难以承受。

  《世界文学》主编余中先说,目前《世界文学》翻译稿酬每千字60元左右,按照这个标准,杂志还能自负盈亏,如果稿酬上涨,杂志肯定要亏损的。

  杨文轩也认为,目前书业受数字出版的冲击很大,本身就在萎缩,这也是传统出版业面临的最大挑战,“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如果作者稿酬再往上调,就会雪上加霜,对整个经营导致负面影响。”

  业内人士甚至预言,稿酬提高后,将给出版界带来巨大阵痛。杨文轩认为:“尤其是一些生存能力较弱的出版机构,可能越来越不敢去做原创图书了,为了活下去,就会越来越多地去瞎拼乱凑。”

  还有另一个必然出现的后果,如果单纯靠市场机制,无论是图书还是杂志都将面临涨价的问题,这同样也让出版人感到为难。程永新说:“对于发达地区而言,杂志涨一元、两元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那些欠发达地区,全年定价多几十元,这对他们就会是个负担。”

  为此,《北京文学》社长兼执行主编杨晓升直言,作者不能只从自身利益出发单方面提出高稿酬的要求,“首先要考虑的是,你的作品是否受读者欢迎,是否能带来较大效益。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作品不受读者欢迎,带不来发行量和经济效益,出版社或杂志社如何能给你发出高稿酬?”

  标准怎么定

  不能一刀切

  从政府层面看,提高稿酬标准,具有正面导向的意义,它至少能营造全社会对精神文化产品的尊重,尤其是对原创作品的尊重。但更重要的是,稿酬标准的制定又并非简单的数字调整,它是一个庞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等方方面面投入其中。将稿酬标准细化,采取多样化的文化保护政策,比单纯提高稿酬标准要有意义得多。

  为此,业内人士纷纷呼吁,新出台的稿酬指导标准不能搞一刀切。

  在业内人士看来,要尊重传统出版业的生存现状,指导标准不能定得过高。杨晓升认为:“原创作品的最低稿酬标准可以适当上调,但不必一下子提高到每千字200元以上。”

  同样是文学创作,要有鼓励严肃写作的倾斜政策,而通过税收调节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程永新说:“销量大的类型小说和很难畅销的纯文学的个税征收就应该加以区分,并采取不同的征税方式。”他认为,对于10年、20年才能写出来的一部厚重作品,应该免税。“今年1月,《收获》发表了史铁生的遗作,是厚重的8万字,但按规定要扣很高的税,扣得让人心痛。”

  杨文轩则认为,稿酬提高单靠出版商按照市场机制进行调节是有困难的,“目前传统出版业的发行渠道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网络书店越来越强势,如今网络书店往往把图书当成人气商品,进行低价倾销。”他认为,正是网络书店的低价倾销挤压了出版商的利润,当出版商利润空间越来越小的时候,要么是粗制滥造,要么会偷瞒作者的版税,要么会采取编稿攒稿的做法,“作者收入降低了,最终损害的还是读者的利益”。

  程永新则说道,有读者抱怨杂志价高,殊不知中间环节太多。“《收获》成本大约5元钱,但是读者要花15元,中间那部分,被邮局和中间批发商赚掉了。”而同样也是出版物,在美国,发行的中间环节就没有那么多,台湾更是直接可以放进书店,“中间环节过多,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作者和读者都吃亏。”

  业内人士更希望的是,在出版机构和作者之间,政府应该发挥辅助的、协调的作用,比如在合理征税、鼓励建立出版基金、增加原创补贴等方面,要有明确的支持政策和扶持方式。

  “出版业蛋糕就那么大,出版机构和作者之间,不是你肥就是我瘦,不能将稿酬问题变成产业链的内部之争。”杨文轩说。在他看来,出版产业不能过度市场化,那些对民族有益、很难产生市场效益的文字作品,政府应该进行多种形式的扶持、支持,并采取多样化的文化保护政策。

  事实上,近年来,已经有探路者取得了宝贵经验。去年,上海市委宣传部特设高稿酬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大幅度提高本地区文学刊物《收获》和《上海文学》的稿酬,每千字最高已到400元。杨晓升说:“如果不是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如此高的稿酬标准靠杂志社自身的实力是难以消化的。继上海之后,江苏和广东也实行了高稿酬政府补贴,给全国各地其他文学杂志造成了巨大压力。”他认为,全国目前优秀的作家和优秀的作品为数不多,大家都在争夺有限资源,呼唤精品力作,因此,高稿酬对精品力作的吸引力是显而易见的。“在此,我们迫切希望北京也能由政府出面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大幅度提高北京地区文学杂志的稿酬。”杨晓升说。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总编辑韩敬群言语中充满了感激:“有了北京优秀长篇小说创作出版资金的支持,我们感觉很温暖、踏实。”该基金设立于2003年,近10年来,十月文艺出版社已经获得了四批资助,《额尔古纳河右岸》、《八月桂花遍地开》、《大地雅歌》、《八月狂想曲》、《金山》、《红煤》等一批厚重之作因此得以纷纷面世。

  当然,尤为重要的是,这些出版基金、补贴政策不能是一阵风,而应该作为长期战略不断完善。程永新坦言:“目前,上海市委宣传部每年给《收获》100万元资金支持。但我们更希望资金资助不是临时行为,而能成为一个制度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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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家稿酬逸事

  鲁迅月均收入可买六万个鸡蛋

  民国时期,中国出现了一大批“自由撰稿人”。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吴中杰认为:“自由撰稿人不是游离于社会之外的方外人士,而是保持着独立精神、自由思想,为真理和正义而搏斗的志士。”一代文豪鲁迅就是一个靠撰稿收入在上海生活的自由撰稿人,他用手中这支笔批判国民党政府与社会的丑恶现象,从不妥协。

  从1927年至1936年,也就是鲁迅晚年,他在上海生活期间,主要依靠版税、稿酬和编辑费,月均收入为500元左右。在大米一百多斤才3元、1元可买120个鸡蛋、大学生月生活费10块钱左右的年代,鲁迅可以轻松地在上海生活。

  鲁迅博物馆副馆长黄乔生说,有关鲁迅的传闻也很多,民国时期,名家收入是千字稿酬十一二元,像周作人的稿酬就是千字12元,但有人传说,鲁迅稿酬是千字30元,“甚至有传闻说,报社老总开稿费时,签字签得手都发抖”。

  作家张恨水被视为“财神”

  作家张恨水一生所作小说百余部,字数超过两千万,散文、杂文也有近千万字,其代表作主要有《春明外史》、《金粉世家》、《啼笑因缘》、《八十一梦》以及散文集《山窗小品》、《两都赋》、《上下古今谈》和《水浒人物论赞》等。

  由于张恨水的小说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书商和报馆的老板都视他为“财神”,整天追着他索求书稿,书价给的也比较高。《啼笑因缘》连载时,上海一些小报曾盛传张恨水在十几分钟内收到几万元稿费的故事,而且说他拿这笔钱在北平买了一所王府,自备一辆汽车。这也许是传言,却也说明了张恨水的行市。1937年3月12日上海出版的《电声》周刊第十期有一篇报道:“郭沫若之稿费大跌价,每千字四元不及张恨水。”(见左图)这也从一个侧面间接印证了张恨水在读者中受到欢迎的程度。

  翻译家傅雷每千字稿费11元

  傅雷是国内翻译界的巨擘,关于傅雷的稿费,1956年,他在致人民文学出版社信函中称:“绝大部分是每千字九元,我一向是每千字十一元。”

  傅雷靠稿费就能养活一家,更是一个流传已久的神话。傅敏(傅雷的二子)曾回忆说:“我父亲解放前的生活主要靠卖地的收入,解放后靠稿费收入”。在当时,这是一个冒险的选择,因为要租房,他必须每月支付55.29元的房租,这相当于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的月工资。傅雷还要负担两个孩子读书、学琴的费用,还有雇佣保姆的费用,而他的夫人朱梅馥则是全职家庭主妇。

  关于稿酬,傅雷还有一段著名的说辞。新中国成立后,上海作协动员他入会,说入会之后就有工资了,傅雷觉得非常奇怪,他说:“作家不就是靠稿酬为生吗?赚不到稿酬何以还叫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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