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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天的温暖信息:文学期刊涨稿费千字千元不是梦

 暮云深 2021-04-03
元谷元2017-02-09 14:53:03

今年的农历立春提早一天,与春天结伴而来的好消息是部分文学期刊的稿酬上涨,带头的是严肃文学第一大刊《人民文学》:优秀稿件每千字800元,其他稿件平均在每千字500元上下。《上海文学》《收获》早在去年已经把最高稿酬提升至每千字1000元。《长篇小说选刊》今年新开了“长篇小说论坛”栏目,专门刊登评论家对长篇小说的争鸣与观察,稿酬定为千字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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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文学》

与不断上涨的物价相比,与其他行业相比,国内期刊上支付给作者的稿费实在少得可怜,这与他们的辛苦劳作相比太不合理,不知有多少写作者多年来都是千字百元的待遇,使他们很难过上体面的生活,有的或许生计不保。

根据国家版权局2014年施行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标准只有每千字80元至300元。这次上涨幅度按平均值也在80%以上,有的甚至翻倍。有刊物编辑表示,希望期刊涨稿费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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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

据悉,这次调整稿费标准额的期刊社均得到了官方专项资金的补贴,如《人民文学》上涨的稿费来自中宣部的一笔专项资金。《长篇小说选刊》除杂志社自筹一部分,其所属的作协和中国作家出版集团也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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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作家写作,出版作品获得报酬自古有之。在古代中国,“润笔”、“作文受谢”的历史可追溯至汉晋时期,文人出版作品获得版权保护在南宋萌芽。明清之际,开始有文人愿意专门为卖书进行创作,也出现了专门经营刻书买卖的出版商,文人为出版商写书获得报酬。到晚清时期,上海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稿酬契约,“版税制度”也在西方的影响下出现,催生了以国家、民族、阶级、人生或者纯文艺为精神旨归的精英文学、评论,涵养了一大批经济独立、人格自由、具有社会批判精神的近现代文人,其中就包括鲁迅,据统计,鲁迅在上海10年期间,版税、稿费等收入合计近6万圆(相当于如今人民币200万元以上),远超当时一般民众的收入水准。

新中国成立初期,作家们能获得稿酬、版税并不算低。当时一部长篇小说能得稿费数千元,万字左右的论文也能得200元,而当时普通职工的平均月薪只有4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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