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我的书法教学观:寻找笔头的感觉

 悟道斋1975 2012-04-19

         ——我的书法教学观

 

感觉是事物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时,对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感觉虽然是一种极简单的心理过程,可是它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感觉是各种复杂的心理过程(如知觉、记忆、思维)的基础,就这个意义来说,感觉是人关于世界的一切知识的源泉。因此,感觉,对于中国书法的学习也至关重要。寻找笔头的感觉,就成为我书法教学的重点。

当你问“你体会过书写时笔头挥运过程中的感觉吗?”不论是大、中、小学生还是成年人,甚至一些练过书法的人,回答大多是否定的。感觉的缺失,使我们审美的心灵为日常感性的麻痹遮蔽着。为提高书法教学的效果,必须为学生开启感觉的闸门。

蔡邕在“笔论”中说:“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豪,不能佳也。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这虽然说的是书前准备,但是却昭示人们寻找书写感觉的重要性。要创作出好的书法作品,必需建立“心与手”的对应感,找到心手相畅的感觉。

中国书法的学习,很大一部分是对“笔法”的学习。我认为:对某一笔法的学习就是用手中的笔,设想不同的动作,以不同的提按,不同的速度,去实践,以期尽可能达到某一笔法特殊的笔画形状、效果的运动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笔法”的学习,就是动作的学习。这些动作,因不同的笔,不同的纸,不同的人有不同,就是同一人,不同的笔,同一人同一笔,不同的纸也会有不同。这就需要书法的学习者有敏锐的感觉。人类把感觉到的东西记在脑子里,形成一种结构。中国书法“笔法”的学习,就是把执笔挥运过程中各种感觉在脑中形成一种结构,建立一种“书法语言”。

“书为心画”,中国书法创作过程中,时时要随机生发,变化无穷。情感要渲泄,书写却不能失控,理性与情感的完美结合,在不经意中完成,但又如同做数学证明题,合情合理。这需要创作者具有极高的艺术感觉,对细微的笔触都保持着极高的敏感,以至于化腐朽为神奇。

视觉语言不等于视觉形式而等于知觉形式。不合理的形式是合理形式的媒介。视觉使我们在可见部分的“诱使”下,看到的并不是事物的物理性质,而是艺术性质的特殊效应。中国书法作为一种视觉语言,这种特点尤其明显。如我们常说的“行气”,笔画的呼应,结字部件或字字的顾盼生情,在视觉上并不体现,但我们却能感觉到,只不过每个的感觉强弱不同而已。

综上所述,我认为:寻找笔头的感觉,不失为中国书法学习重要之“法门”。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