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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离任经济交接新办法 促进领导干部监督规范化

 徐徐读书 2012-04-23
探索离任经济交接新办法 促进领导干部监督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2-04-12  来源:   阅读次数:32  【字体:   

  王 宏 胡玉平 张华丽

  2011年,郧西县在乡镇集中换届中,为了强化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科学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实绩,防止“带病”上岗,探索试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交接新办法,有效克服了“调令到手、抬腿就走,责任不清、是非不明”、“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消除了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新“盲点”,使“离任者离得清清楚楚,继任者接得明明白白”。

  一、制定办法框架,强化离任交接制度支撑

  去年7月,县委组织部采取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形式,多途径听取、了解各级领导干部对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拟定了《郧西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在广泛征求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以县委文件正式下发《郧西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明确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组织实施。《办法》共十二条,明确了适用对象、参与部门、交接内容、方法、程序及相关责任等。适用的范围和对象主要包括科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司法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在离任(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职、退休等)时,除已专门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外,必须按规定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审计部门对离任交接事项进行核实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检监察、财政和主管单位共同参与监督交接工作。离任领导干部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的,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行政、工资等调动手续。

  二、突出重点内容,确保离任交接真实有效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确定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的重点内容,做到“六个必交”,即领导干部任职期末单位全部货币资金的结余情况(包括银行、账户、现金、信用卡等)必交;任职期末单位全部存量资产情况(包括单位财务账面已反映和未入账的土地、建筑物、交通工具、办公设施、专用设备等)必交;任期内未了的单位全部债权、债务明细情况(包括单位所有财务账面已反映和未入账核算的各种应收应付款项,如任职期末单位未入账的借款、担保、承包、租赁、投资等,应收未收的土地出让款,应付未付的工程款、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等经济事项)必交;任期内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的经济合同、协议及对外担保和已发生但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诉讼事项等文书资料必交;单位管理的学会、协会、工会等各种社会团体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财务和资产情况必交;离任领导干部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物、公款(包括公章、交通工具、票据、电脑、摄影器材、通讯工具和电子数据存储器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贵重物品)必交。

  三、严格方法程序,促进离任交接规范有序

  本着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了离任交接的方法和程序。

  一方面,在离任交接的方法上,对经济事项资产、财物清理工作由离任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自行组织。县委组织部负责离任交接牵头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负责监交。交接手续在离任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办理,在离任领导干部与接任领导干部之间进行书面交接。离任领导干部和单位按规定的交接内容做好准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交接。由单位财务及相关部门负责填写结余资金、存量资产、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等,离任领导负责填写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物公款等。在填写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列明移交的具体内容后,移交给接任领导干部。如领导干部离任时,接任领导尚未到任,或因故无法办理接任,就移交给组织部门指定的主持工作的副职或其他人员。

  另一方面,在离任交接的程序上,坚持“四步走”,即组织部门在办理有关领导干部离任手续前,向离任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发出《郧西县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通知书》;离任领导干部在接到《通知书》后10日内,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做好财产盘点、账目清理等工作,并按规定填写《交接表》,移交接任领导干部或指定的接交人员;接任领导干部或指定的接交人员接到《交接表》后,在10日内做好核实工作;《交接表》经离任领导、接任领导签字,交接人双方、所在单位各执一份,并报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备案,作为划分离任领导干部与接任领导干部或指定的接交人员经济责任界限的重要依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县委组织部根据涉及乡镇地域远近和离任接任领导干部的时间安排适当布局,同时考虑到原任领导已经离任,接任领导初来乍到,各项工作头绪较多,交接时间短促,为最大限度地促使交接事项应交尽交,采取依靠当地政府秘书(兼财务会计)清理、当地财政所审核的办法实施监交,主要监交六类经济事项,即现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工程、收款收据,在《交接表》上反映为十项内容,即政府基本财务、政府资金、政府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或在建工程、债权债务、未及核算进账资金、收款收据使用、经济合同等。《交接表》内附10项交接清单,要求政府秘书和财政所长共同签字,交领导审阅后,由离任、交接双方在《交接表》封面签字、盖章。所有交接手续履行完毕后,相关表格和数据由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存档备案。

  自去年以来,郧西县在18个乡镇(场、区)和5个县直单位开展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实践表明,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让离任者理清并移交经济事项,使接任者能够及时掌握单位经济状况,使干部离任先清“旧账”成为常规,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规范了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工作制度及领导干部执政行为,有机整合了组织监督、纪检监督、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各方面的监管力量,充分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成功探索了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与管理的一种新办法和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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