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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除一般与个别的对立

 传统文化网站 2012-04-23

【原文】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译文】用手指的概念来说明具体的手指不是手指,不如用不是手指的概念来说明一般的手指不是具体的手指。用马的概念来说明具体的马不是马,不如用不是马的概念来说明一般的马不是具体的马。天地和手指是一个道理,万物和马是一个道理。

【说明】这是庄子援引公孙龙《指物论》的观点阐发作者的理论,公孙龙《指物论》:“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前指为一般概念、共性、观念的体现,后指为观念自身,意思是事物莫不是观念的体现,而体现观念的事物却不是观念本身。也就是说,观念是决定事物存在的,观念与事物是各自独立的。庄子“指句”的意思与其说是“物莫非指,而指非指”推出物与指各自独立存在,倒不如说物指根本不是什么指,而是人的观念随意安排,推出的指物都不是具体存在的,不必认真对待。此句用公式来说明,用A 来说明A 不是~A,不如以~A 来说明不是~A,即用此喻此之下同于彼,不如以彼喻此之不同于彼,也可以说以我来衡量他,不如以他来衡量我。马句也是援引公孙龙《白马论》中的“白马非马”的命题。意思是从马的概念出发,来说明具体的白马不是马,不如从具体的马出发来说明马的概念不是具体的马。旧注多以为指马句皆为庄子对公孙龙的批判,实际并非如此。此二句是引用公孙龙的观点来阐明庄子自己的见解。公孙龙的“指非指”是说认识能力与认识对象的不同;“马非马”是认识上的片面和全面观点有别。而庄子则更进一步,以为认识对象是由认识能力决定的,片面性是因全面性而存在的,从而主张去掉那种以认识能力代替认识对象,以片面代替全面的见解,消除一般与个别的对立。所以庄子指马二句是在“无有”上立论,而并非批判公孙龙之说,以马喻马,前马是一般概念,后马指具体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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