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横空出世,可谓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虽然身处两地(公孙龙在赵,庄子在宋),但其学无所不窥的庄子,自然是有所耳闻。只不过,在庄子看来,公孙龙这后起之秀,所言所辩者,皆属本末倒置的无稽之谈。既然公孙龙反把他乡作故乡,庄子自然只能送他一句:甚荒唐! 或许是因为此时的庄子年事已高,早已失去当年锤击惠施的一腔锐气,对于公孙龙,庄子并没有予以直接的辛辣嘲讽,而是典型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说的好听一点,这是庄周对后辈的一个玩笑,说的不好听呢?这就是一种文字的调戏。 庄子说,你用大拇指来说明大拇指不是手指,不如以非大拇指来说明大拇指不是手指;你用白马来论证白马不是马,不如以非白马论证白马不是马。(陈鼓应译) 即便现在翻译成白话文,大家看后,估计也会即刻拿出纸笔,低首下心,认真求解庄子的心理阴影面积。 按说,庄子的原文已是这样的稀里糊涂,而看了庄子门下走狗郭象的阐释,我就更加不知所云。 郭象说:夫自是而非彼,彼我之常情者。故以我指喻彼指,则彼指于我指独为非指矣。此以指喻指之非指也。若复以彼指还喻我指,则我指于彼指复为非指矣。此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将明无是无非,莫若反复相喻。 随后,在陆陆续续观赏了林希逸、赵以夫,释德清、王先谦、钱穆、王叔岷、牟宗三、陈启天、陆永品等众多名家的解释后,我最初产生了一个离奇的想法:以庄子惯常的吊诡言辞,以及他对文字根深蒂固的怀疑,庄子的本意,是否就是为了让我们无法解释呢? 或者说,他之所以用这样的腔调,是否本身就是名之虚伪的一种证明呢?谁都明白公孙龙《指物论》中的【指】并非手指,而是指事物的概念与命名。但在此处,庄子却有意把【指】说成手指,这居心叵测的歪曲,不能不让人怀疑庄子的初衷。 毕竟,语言是一种奇怪的东西,有时候语言的作用就是为了证明语言本身的不可信,就像我们有时与人辩论,正是为了告诉别人,辩论这行为毫无意义。庄子用这样逻辑不通的语言是否也在暗示,公孙龙的立论从根本上就是荒谬的呢? 在《白马非马》一节中,我们说,无论是公孙龙的《指物论》,还是他的《白马论》,核心要义在于阐明【名】与【实】的关系,而且在他眼中,名是绝对重要的,甚至比实更加重要。这似乎说明,公孙龙对语言这种工具,赋予了绝对的信任。他认为,只要我们严格确定概念的外延和指向,那便可以从清晰的概念出发,一步步抵达真理的身边,获得对万物的绝对认知。 由此可以看出,公孙龙和庄子的认识方法,存在巨大的分歧。分歧并非因为目的,因为两人都是要获得真理。分歧之所在,根源于文字(语言)这种东西是否可靠?是否值得我们绝对信任?是否有能力完成认识世界的任务? 公孙龙很明显是把文字当成忠臣贞女的,但自始至终,庄子对文字的节操就满腹狐疑。《庄子·天道》篇中轮扁问道的故事,就是这种怀疑的典型寓言之一。 轮扁是一个打造车轮的工匠,有一天他看见齐桓公专心读书,便问到:公之所读者,何言邪? 齐桓公答曰:圣人之言也。 轮扁问:圣人在乎? 齐桓公曰:已死矣。 轮扁于是说: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粕已夫! 齐桓公听后大怒。本来老子在这里安心看书,你这造轮匠不去造你的车轮,竟敢对圣人胡说八道!今天你要是说出个道道来,那就拉倒,要是说不出一二三四,不好意思,你的脑袋以后就不能跟着你溜达了。 轮扁回答说:既然臣是造轮子的,那我就用造车轮这事儿给你说说。要说造车轮这事,速度慢了,车轮就光滑却不坚;动作快了,车轮就粗糙不合规格。只有不快不慢,才能手心相应,制作出质量最好的车轮。这里面有规律,但我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不能明白地告诉我的儿子,我儿子也不能从我这里得到做轮子的经验和方法,所以现在臣年已七十,却连个传人都没有,只能独自做车轮。同样的道理,古代的圣人和他们所不能言传的东西都一起死去了,那么您读的书不过就是古人留下的糟粕罢了! 庄子虚构这样一个故事,立意在于:有数(道)存乎其间,得之于手而应之于心,口不能言。 意思很明显,语言文字这东西,根本就是一堆糟粕,一条歧途。不管你沿着概念(名),还是沿着解说,最终只能走向谬误。万物是君,文字是臣,物可以用臣,但也要超越名与言,这就是庄子经常表示的得鱼忘筌之意。 所以,当庄子说【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或许只是他对公孙龙的调侃,我们不必诡谲其辞,强为生解。 上面只是我个人的一种猜测,但难免有投机取巧之嫌。反复穷究,不能释然。所以,除去这一猜测,我也给出另一种严肃的解释。至于大家相信哪个,但凭君意。 在我看来,如果要理解【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这句话,首先要明白几个关键字的意思。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这里面出现了两个名词,一个是【指】,另一个是【非指】。 【指】是什么?【非指】又是什么?仅仅从字面上,我们也能看出来,【指】与【非指】类似于【彼岸】与【此岸】的关系,两者是对立的矛盾。谁与谁对立呢?既然庄子批判公孙龙,自然要从公孙龙的学说中找出对立之物。这个很容易,我们也多次说过,这种对立是【名】与【实】的对立,或者说【名】与【物】的对立。 因此,我们可以把【指】看成【名】的替身,而【非指】中的【指】看成【物】的替身。这一点,让人很容易想起歌手的假唱。现在,我们不妨撤掉假声,把句中的【指】换成【名】,把【非指】的【指】换成【物】,见一见它的庐山真面目。 如此以来,原话就变成了下面的样子。 以【名】喻【名】之非【物】,不若以【物】喻【名】之非【物】也。 翻译成白话,则是:你从概念的角度来说明概念不是事物本身,不如从事物的角度来说明概念不是事物本身。 如果你把《齐物论》看上一百遍,我想,这个翻译会轻易勾引你想起前面的一句话:【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简单的说,物呢,就像一堵墙,你从这一面看不到的东西,换到另一面就能看到了。 经过等效变形之后,意思明朗了许多。现在为了让真相大白,我们可以继续进行第二次变身,把【从概念的角度来说明概念不是事物本身,不如从事物的角度来说明概念不是事物本身】这句话中的【概念】变成【我的名字】,把【事物本身】变成【我这个人】。 再度变形之后,你会发现,它成了一个具体的例子,即我的名字跟我这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这样以来,问题就轻松多了。任何人都知道,名字只是一个人的称谓而已,名字相对于个人是次要的。虽然我这个人是天下唯一,但我可以有许多名字。比如,我在微信上叫李三人,在简书上叫一道,在我朋友嘴里叫骚人,有时候和女票吵架,又被她叫成傻逼。 你看,尽管我本人只有一个,但在不同的场合下,却有着如此多的名字,原则上甚至可以达到无限多。如果你仅仅从名字的角度去认识我这个人,你除了让自己混乱之外,估计根本不知道我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现在,你更可以知道,是【我这个人】让【李三人】【一道】【骚人】【傻逼】有了可以理解的意义,而不是那些名字让【我这个人】充满了意义。名字,不过是【我这个人】在不同视角下,反射而出的可见光,这些光都是从我身上发出的。所以,你与其从那些发射光中来认识我,不妨直接来到我身边来认识我,感受我。 认识我是这样,那认识其他人和事物也是这样,认识【道】更是这样。概念、文字、语言等等,不过是一个面具,遮蔽了事物本来的样子,所以庄子之前说【道隐于小成,言(真理)隐于荣华】。 说到这里,你或许已经明白了庄子原文的本意。他是想告诉你,名字也好,概念也好,都是为了方便的一个称谓。这种称谓对于万物的本质来说,虽然有用,但远远没有公孙龙说的那样重要。 那在庄子眼中,万物的本质是什么呢? 很简单,只要一个字:道。 但【道】同样也是【道体】的一个名字,因为道是不可言说的,只是勉强用【道】这个字来称呼它。这种意思,不但庄子常说,老子也经常说,比如【道可道,非常道】,比如【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 既然【道】也只是一个万物本质的一个称谓,那我们当然也可以不用【道】这个名字。 用什么呢? 庄子会心一笑,回答说:什么都可以,你想用什么就可以用什么。 你既可以用【指】,也可以用【马】。反正,名,相对于物来说,是无所谓的。从本质上看,说天地一指,说万物一马,都是无足轻重的。 为何无足轻重呢? 请看下节:一切存在,即为合理。 作者:一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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