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焕古镇关于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飞翔蓝天 2012-04-26
焕古镇关于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 焕古镇政府 作者: 雷贵从 上传时间: 2011-12-01 阅读次数: 344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体系的需要,也是实现村民有效行使权利、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为了认真总结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组织领导,近期,焕古镇纪委深入各村就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下面就如何促进村民监督委员会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做一些粗浅的调查和探讨。

    一、焕古镇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概况及特点

    焕古镇辖12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9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4500人,农业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94%。从运行情况来看,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所有监委会都能按照“监督不指责、支持不拆台、疏通不添乱”的要求,采取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全镇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发挥媒体作用,舆论宣传到位。为提高村民监督委员会知晓率,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促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良好氛围。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各级网站发表有关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新闻报道21篇,在县电视台播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专题节目2期,各村刷写宣传标语102条、举办宣传专栏13期,把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职能、工作任务、工作流程等内容印制成宣传单500余份,发放到村民群众手中,做到家喻户晓。各村通过召开各类会议,逢会必讲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内容,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深入人心,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推行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有力地推动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针对村民监督委员会事务多、工作量大、误工补贴少的问题,镇纪委提请镇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每年从镇财政经费中为每个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解决了每年误工补贴1000元,极大地支持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同时解决了12个村、1个居委会的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并悬挂了牌子,制定了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权力和监督程序,实现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活动有场所、办事有流程、工作有抓手、组织有机构的“四有”目标。

    三是强化培训,业务指导到位。为了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正确履职,采取由点到面的方式,利用召开各类工作会之机,对全镇监委会主任进行系统全面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同时由镇纪委组织对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再次进行培训,加强了对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针对个别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够到位的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并抽出专人,组织召开了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培训会议,从职责、权限、义务、监督制约、监督内容、工作程序、工作重点等方面对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和监委会成员进行了系统培训,提高了各村对监委会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他们对搞好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有效提高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进行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取得的成效

    自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各村民监督委员会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职责权限,以纳谏制度、村务公开月报告备案制度、“五笔会签”制度为抓手,积极充分发挥职能,强化监督制约,使村民监督委员会真正成为预防村级党员干部腐败的净化剂,宣传政策法规的活电脑,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农村经济的助推器,密切干群关系的润滑剂。主要表现在:

    一是维护了群众利益。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群众的代表,站在群众的立场上,代表大多数人的心愿,履行监督权力,对坑农害农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要求纠正,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如金塘村某干部以给群众办事为由,向部分农户借款长期不还,后此人又长期离岗,群众要钱找不到人,向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了反映。村监委会经过初步核实后,向镇党委、镇纪委进行了汇报,听取汇报后组织专人会同村监委会找其谈话并责令偿还了群众的债务,挽回了群众损失。 

    二是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以村民监督委员会为主体,大力推行《纳谏制度》,在全镇12个村和1个居委会居住密集区设立了公示牌和意见箱,通过意见箱纳谏和上门纳谏的形式采纳群众意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使一大批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春堰村四组30余户村民由于农户建房用电不当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村民用电问题得不到解决,通过意见箱反映到村民监督委员会后,经过村民监督委员会积极协调,村两委会向上级争取,很快得到了恢复。 

    三是促进了村务公开。始终将村务公开作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主要抓手,制定出台了《村务公开季报告制度》,以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上级规定的村务公开目录为重点,督促村委会提供相关资料,设定公开内容,经村两委会对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审核后及时公开。群众对村级事务,尤其是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中的不明白事项,实行 “点题公开”,并向镇纪委上报备案,接受镇纪委的监督检查,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如刘家河村在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中,由于上级资金长期未拨到位,涉及几任村干部,群众却认为工程款被村干部挪用了,意见较大,要求对工程建设帐务进行公开,监委会主任张先洪带领村监委会委员对该村几年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理顺了财务帐目,并向群众进行了逐笔逐项公开,消除了群众疑虑,深受村干部和群众拥护。这种公开方式,不仅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有了抓手,也符合我县目前的村情实际,实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公开目的。

    四是促进了社会稳定。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是既是村级班子成员,又是村民的代表,生活在群众当中,与村民朝夕相处,耳目灵活,能够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热心调处民间矛盾纠纷,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及时纠偏,增进了群众对干部的理解和支持,降低和减少群众上访事件,融洽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稳定。如东红村,十余年来村干部换了三届,账务一届一摊,互不衔接,村民监督委员会从监督整改到融入管理村级经济建设各项工作入手,帮助村上理顺了多年来的财务问题,并审查公开了20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的村级财务,对村民普遍关注热点问题逐笔公布,积极协助村两委会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经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努力,使这个远近闻名的乱摊村,变成了当地的平安模范村,不仅出现了无一人上访的可喜变化,而且群众依托资源发展经济的劲头越来越足。 

   五是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村民监督委员会通过事前参与建议、事中监管制约、事后解释沟通的工作方式,形成了以村级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村民自制组织决策、执行、监督权力的分立与制衡,有效解决了村民不能直接参与自治管理的问题,让干部的权力置于有效的制度监管之下,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如松河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接到群众强烈反映该村村主任在危房改造时私自提高材料运费、并在群众中收取运费的问题后,立即召开监委会议对村主任进行质询,退还了不合理收费,赢得了群众的赞许。东河村在农村低保评定中,党支部和村委会以他人的名义套取农村低保资金实行平均分配,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得知这一情况后,向镇纪委进行了汇报,镇纪委调查核实后给予了3名村干部警示训诫处理。通过此案的查处,严肃了低保资金管理规定,促进了村务工作正常开展。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缺少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委会的职责权限已经有了明确的界定,但村民监督委员会相对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导致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应享有的权力在实践中因为缺乏法律保障而难以实现,制约了村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是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由于农村基层人才本身匮乏,大部分有能力的青壮年都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能人大都被选进了村支部和村委会,新当选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只能是在筷子里面拔旗杆,多数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农村政策法规知识水平不高,不能适应“监督者水平应该高于被监督者”的素质要求,虽然经过多次培训,但仍然有部分成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不会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这一新的村级组织缺乏足够认识,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参政议政能力不强,甚至因都是同一个村的人,有各种各样的亲戚关系,工作中存在怕得罪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影响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是经费待遇未根本解决。由于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没有纳入各级财政部门经费预算,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的组织机构,有专门职责权限和具体的工作要求,但待遇却没有着落,幸勤劳动得不到应有的报酬。导致监委会成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影响了村民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经济条件好一点的村,村两委会酌情给村民监督委员会解决了办公用品,经济条件差的村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写字无笔、办公无纸、公务无印,没用任何经费来源,多数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只能停留在口头上,没有档案资料,缺少规范文书,工作开展比较困难。

    四是干部群众认识不到位。由于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时间短,群众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知晓率偏低,习惯于找村支部、村委会反映问题,在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监督权力得不到发挥时,不知道、不善于通过村民监督委员会解决问题,从而使基层民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个别村干部由于长期形成的“一言堂”、“家长制作风”的影响,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认识不足,害怕监督,不敢接受监督,开会不通知监委会参加列席,工作不给监委会提供方便,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愿配合、拖拉推诿;有的村委会主任认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既然是村级班子的一员,就应该参与村上工作,经常给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安排与其职责无关的工作,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当成了村上办事的机构;有的村决策事项不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少数人决定的不合理事项往往用村民监督委员会来搪塞群众,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当成糊弄群众的幌子。

    四、解决对策和努力方向

    一是赋予村民监督委员会法律地位。建议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定位,授予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支部的领导下,行使对村委会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监督的法定权力。更进一步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权利与义务,让村民监督委员会知道哪些工作该干,哪些工作必须干。建立起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检查考核,实行各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向乡镇纪委负责并汇报工作的机制,确保监督工作有法可依。

    二是提高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素质。要结合村级干部工作实际,制定教育计划,落实教育经费,把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编印通俗易懂、简明实用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资料,印刷村民监督委员会教育读本,进一步丰富村民监督委员会教辅资料。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辅导培训,组织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外出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村两委会成员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认识,增强村委会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通过培训,使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系统学习村民监督委员会相关业务知识以及各类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塑造一支懂业务、懂法律、懂政策的高素质队伍。

    三是解决村民监督委员会待遇问题。建议通过财政预算的形式,参照村两委会班子办公经费标准,每年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制作村民监督委员会印章,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福利待遇。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误工补贴比照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标准执行,每年按人均纯收入的两倍左右予以保证,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误工补贴比照村支部和村委会班子其他成员标准执行,每年按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左右予以保证。同时,要积极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的政治待遇,让他们与村支部、村委会同等对待,解决好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生产生活问题,使他们在任有干头、离任有盼头,进一步增强他们搞好村民监督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宣传。充分发挥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加大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村民群众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知晓率。采取开设专栏、印制宣传单、制作标语和村民会议等形式,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宣传报道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职责职能、办事流程以及好的做法、经验,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也要强化自身宣传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推介自我,让群众明白村民监督委员会在解决群众难题、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让村民有问题知道并乐意向村民监督委员会反映,努力营造有利于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环境,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更好地发挥职能,搞好监督,为村级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网络编辑:曾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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