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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西纳 2012-04-27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解释】

   畏:惧怕。惧:使畏惧。奈何 :怎么。人民不怕死,又怎么能用死来威胁他们呢。

 

【译文】

  老百姓不怕死,为什么要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让百姓真怕死,那么把作乱的人,抓起来杀掉,谁还敢捣乱呢?

  本来专有管杀人的去杀人,那代替专管杀人的去杀人,这就好比是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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