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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缘

 浅行漫步 2012-04-28

2012-03-20 17:19:19|  分类: 默认分类 字号

一公司年轻女业务员朱氏向人事部递来要从甲单位调整到乙单位的申请报告。人事部主任一看,好吧,不管甲还是乙,反正都在一家公司,内部调调,人尽其用,未尝不好。不过,要征求单位负责人意见啊!朱氏乐得,单听好消息了。

原单位甲同意,新单位乙也接受。于是人事部呈请老总批令。令发,办好交接,朱小姐即赴新任,刚要离身,乙主管来电:此事不能,原应不算。

怎么?反悔了?不是先前征求你意见了吗?你道人事是儿戏?你有什么理由说服我吗?人事部主任责问道。

乙主管说:什么理由,不便告知,也不能告知。我素知公司用人上的程序规矩。但如果您还要安排,她要来,我便走。

人事部主任一听这话,心里不得不掂量了。一边是公司制度,既有朝令,则不能夕改,否则,其令不行,其乱则生,如不执行,老总那里不好交代,新人也会一脸拉长,这叫人怎么看?另一边呢?一旦执行命令,则失一员好主管,人才难得,毕竟人有其功,公司也为之付出栽培之心,怎么办?两难一时不得解。

。。。。。。。。。

择良日,提一篮苹果,人事部主任亲赴乙主管家中,言与主管太太:事先不知你立下凡未婚女子不许进主管帐下效力这个规矩,否则公司不行此令不调整新人,这都是我们做人事的欠考虑,还请您多多涵待!今日特来拜访,一是问候,再是征求汝意,可否容下两月时间暂安此人,待后再行调出,因为公司一旦令出则不可轻易更改,否则为人所笑,于公司集体声誉不利。这声誉,可关乎公司每个人的利益,应为其中每个人共同维护啊!您看是不是就这样呢?

这主管太太一听这此个体贴的话语和细致的解释,一时间也觉得却之无情,思之一二,也就答应下来了。

 

两难顷刻破解,三方皆大欢喜,可谓是化缘圆满了,这不是简单的解决一个问题,而是从全局出发,执着于做人做事须圆满的理念,妥善地化解了一场矛盾。人事部,好样的!

 

(文中省加重号部分文字,是为人事部主任寻思求策,看官自忖,无须赘述为记罢。不过,稍许补充一点:那主管乙事先不说理由,因为那是个人隐私,事后不得不面对细致入微的人事部主任,不得不坦诚相露:是自己一时间忘了太太三年前给他订的那个不成文的家规哟。问题是,人事部主任就怎么从这里找到了问题化解的突破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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