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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官是“我”,本官不是“我”

 上官剑达 2012-04-28

 

影视剧中,谬误甚多,或称之为硬伤,常被观众挖出,或发表于传统媒体,或晒之于网络,以为谈笑之资。

不过以在下浅薄见识见之,有一谬误出现频率可谓以无穷而计。而其他谬误或许出现数次尚少,而观众指之甚多。然以在下观之,此谬误出现频率如此之高,但讫今未见有指出者。或许有人明白而不指,则在下今日不自量力,试为诸君指出之。

中国古代,对于礼节之事,最为看重。重礼固然有真假,今不论之。但重礼之风盛于古代,当为不争之事实。

.今之古装剧,多喜表现古代之礼节。如剧中有县令,其在见上司时,必一口一个“下官”、“卑职”自称,以体现谦卑。而同是此县令,在见下属与百姓时,则一口一个“本官”,以体现威仪。若有百部古装剧,则有百部古装剧中的官员皆是如此,并且两岸三地也皆是如此。不知诸君见否,谬误便在这剧中官员的自称之中了。

古代百姓,见上司自称“小民”、“小人”;见平辈、晚辈则可以“本人”自称,此自然是事实。若以百姓自称之理套用于官员,则“下官”同理于“小人”,“本官”同理于“本人”。今剧中之官员,以此惯性思维演之,观众则以惯性思维观之。双方习以为常,不以为有谬。

古装剧中所体现之礼节,或来源于史料,或来源于想象。源于史料者,其谬较少;源于想象者,其谬甚多。

“下官”、“本官”之称,古实有之,故今剧中官员套用之,倒也不是捏造。不过至于用法,却不甚正确,究其原因,大概是演职人员与普通观众对这两种称谓的看似“合理”,但实际却谬之千里的想象所致吧。

中国古代,盛产小说,以今人眼光审之,便是古人写古人了。既称小说,书中事件自然不可尽信了。然而古人既重礼节,越辈份、身份的称谓,是最为忌讳的。尤其是小说或许是出自布衣百姓,但整理者绝对是文人。纵然普通百姓在称谓上可能会有不规范处,但作为整理者的文人绝对也会将这种不规范修正过来,因为他可不愿落个贻笑大方的名声。故小说中余者皆可不信,但称谓之事,当无大谬。

今所能见的古代小说,不计其数,最出名者四大名著,次出名者三言二拍,余者更是多如牛毛。

在下曾看的古代小说,自然有限,但也有十数本了。书中官员,纵有宰相、首辅之身,虽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之荣,官员中数他为首罢了,但即使他见到乞丐,自称也绝对也只能是“下官”,书中的任何、所有、全部高级、中级、低级、草根级官员,见了任何、所有、全部比他地位高、地位平等、地位低的人,自称都全部是“下官”,没有半个官员在别人面前自称“本官”的。

在古代小说中,是可以见到“本官”这个称谓的,但是任何、所有、全部的书中,没有一个是用它来作为官员自称的。那么“本官”这个称谓,是用在什么地方呢?书告诉你,它从来就不是第一人称,而是第三人称。如果一个人是县令的仆人、衙役,或者县府内的其他直接下属,在与人言及县令时,即以“本官”来指代县令本人。在说话者的口中,“本官”即是指“本部门的直接主官”。若一个人是州里的仆人、衙役,他口里的“本官”,就是指州的直接主官知府了。而如果是县令对人言及他的上司知府时,由于知府尽管是他的顶头上司,但知府并不是本部门(县)的直接主官, 所以并不称“本官”。

所以,今天古装剧中的官员,自称“下官”有理,自称“本官”就要气死老祖宗了。

拙文是在下一点浅薄之见,若诸君以在下之言为谬,在下不敢辩白。不过,你们要拍在下板砖之前,请先翻翻古书,推翻在下的谬言,那在下的板砖挨得也不冤枉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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